回覆列表
  • 1 # 微成都

    “行駛中抽菸記1分,罰200元,2018年1月1日起開始查車上的滅火器、三角駕、反光背心,沒有罰款200元,記12分?近日,在網上流傳著一張圖片,上面註明一系列2018年1月1日起關於交通的一些最新政策,並用製成類似警方提醒的圖示。

    “有一部分是以前就有的,還有一部分是不準確的訊息和虛構的訊息!”對此,1月29日,四川交警進行了闢謠,並指出圖片裡的不實訊息。

    四川交警在其官方微博上表示,圖片中提到的“行駛中抽菸記1分發200元”是假訊息,連“發”也是錯別字;根據《機動車執行安全技術條件》規定:客車,危化品等重點車輛必須配備滅火器,對小型汽車是沒有硬性規定的。而例如,闖紅燈記6分罰200元,其實早在2013年就已經實施。

  • 2 # 軲轆說車

    這好像是一個每年都出現一次的偽命題。

    2017年4月,我們從上海出發,開車去摩洛哥。在行前準備時,注意到有人“提醒”,車過新疆,必須隨車攜帶滅火器,否則會被處罰。網路上甚至有人言之鑿鑿的說,自己在新疆被查到沒有配備滅火器,結果非但被罰款,還被扣車,添置了滅火器後才可以取車。

    於是,我去某寶買了一個車載滅火器,隨車帶著出發了。走的路徑是這樣的:上海出發,穿過江蘇、安徽、河南到陝西,然後進入甘肅到蘭州,在蘭州越過日月河,從德令哈,從茫崖進入新疆,翻越阿爾金山,走國道217,一路經過若羌、且末、民豐、和田、葉城,最後抵達喀什。

    下圖是我們在阿爾金山的留影

    下圖是在217國道上和胡楊林的合影

    一路上,每經過一個縣境,都有公安檢查站,也有交警臨檢,但是,沒有人對有沒有滅火器進行查驗。

    車載滅火器,對於特殊車輛,比如營業客車、校車等,那是必備的。但對於普通民用轎車,國家有關部門並沒有作相關規定,

    但是,對於長途駕駛者而言,帶一個滅火器也是有必要的,萬一發生了自燃呢?還有,自駕在外,穿越很多未知之境,一個滅火器,還是一個防身工具,比我們隨身帶的大扳手有用多了。

    以前的車輛,座位底下常常給滅火器預留了未知,但是,現在很多車並沒有這個位置。有些人可能會把滅火器放在後背箱。我覺得這樣是很不妥的。

    個人的建議是把滅火器放在駕駛員車門側,因為一旦車輛發生自燃,這是最便捷的位置,大家都知道,汽車自燃事故中,3秒鐘也許就可能改變車輛的命運。

  • 3 # 水煮老牛慢火燉

    車輛不配備滅火器,要被罰款嗎?這個話題由來已久。

    我認為滅火器,就好比像汽車的備胎、三角架、千斤頂、車輪胎扳手……成為標準配製,而非為了應付罰款、記分配置一個滅火器。

    現在很多的汽車4S店,在賣車的時候已經配備有滅火器和反光背心了。其實完全可以呼籲一下,像這類應急物件完全可以在售車的時候隨車配備。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如何防止魚竿節劈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