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觸電事故時,在保證救護者本身安全的同時,必須首先設法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然後進行以下搶修工作。
(1) 解開妨礙觸電者呼吸的緊身衣服。
(2) 檢查觸電者的口腔,清理口腔的粘液,如有假牙,則取下。
(3) 立即就地進行搶救,如呼吸停止,採用口對口人工呼吸法搶救,若心臟停止跳動或不規則顫動,可進行人工胸外擠壓法搶救。決不能無故中斷。如果現場除救護者之外,還有第二人在場,則還應立即進行以下工作:
1) 提供急救用的工具和裝置。
2) 勸退現場閒雜人員。
3) 保持現場有足夠的照明和保持空氣流通。
4) 向領導報告,並請醫生前來搶救。
實驗研究和統計表明,如果從觸電後1分鐘開始救治,則90%可以救活;如果從觸電後6分鐘開始搶救,則僅有10%的救活機會;而從觸電後12分鐘開始搶救,則救活的可能性極小。因此當發現有人觸電時,應爭分奪秒,採用一切可能的辦法。
人觸電以後,會出現神經麻痺、呼吸困難、血壓升高、昏迷、痙攣,直至呼吸中斷、心臟停跳等險象,呈現昏迷不醒的狀態。如果未見明顯的致命外傷,就不能輕率地認定觸電者已經死亡,而應該看作是“假死”,施行急救。
有效的急救在於快而得法。即用最快的速度,施以正確的方法進行現場救護,多數觸電者是可以復活的。
觸電急救的第一步是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第二步是現場救護,現分述如下:
一、使觸電者脫離電源
電流對人體的作用時間愈長,對生命的威脅愈大。所以,觸電急救的關鍵是首先要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可根據具體情況,選用下述幾種方法使觸電者脫離電源:
(一)脫離低壓電源的方法
脫離低壓電源的方法可用“拉”、“切”、“挑”、“拽”和“墊”五字來概括:
“拉”。指就近拉開電源開關、拔出插銷或瓷插保險。此時應注意拉線開關和板把開關是單極的,只能斷開一根導線,有時由於安裝不符合規程要求,把開關安裝在零線上。這時雖然斷開了開關,人身觸及的導線可能仍然帶電,這就不能認為已切斷電源。
“切”。指用帶有絕緣柄的利器切斷電源線。當電源開關、插座或瓷插保險距離觸電現場較遠時,可用帶有絕緣手柄的電工鉗或有乾燥木柄的斧頭、鐵鍁等利器將電源線切斷。切斷時應防止帶電導線斷落觸及周圍的人體。多芯絞合線應分相切斷,以防短路傷人。
“挑”。如果導線搭落在觸電者身上或壓在身下,這時可用乾燥的木棒、竹竿等挑開導線或用乾燥的絕緣繩套拉導線或觸電者,使之脫離電源。
“拽”。救護人可戴上手套或在手上包纏乾燥的衣服、圍巾、帽子等絕緣物品拖拽觸電者,使之脫離電源。如果觸電者的衣褲是乾燥的,又沒有緊纏在身上,救護人可直接用一隻手抓住觸電者不貼身的衣褲,將觸電者拉脫電源。但要注意拖拽時切勿觸及觸電者的體膚。救護人亦可站在乾燥的木板、木桌椅或橡膠墊等絕緣物品上,用一隻手把觸電者拉脫電源。
“墊”。如果觸電者由於痙攣手指緊握導線或導線纏繞在身上,救護人可先用乾燥的木板塞進觸電者身下使其與地絕緣來隔斷電源,然後再採取其它辦法把電源切斷。
(二)脫離高壓電源的方法
由於裝置的電壓等級高,一般絕緣物品不能保證救護人的安全,而且高壓電源開關距離現場較遠,不便拉閘。因此,使觸電者脫離高壓電源的方法與脫離低壓電源的方法有所不同,通常的做法是:
(1)立即電話通知有關供電部門拉閘停電。
(2)如電源開關離觸電現場不甚遠,則可戴上絕緣手套,穿上絕緣靴,拉開高壓斷路器,或用絕緣棒拉開高壓跌落保險以切斷電源。
(3)往架空線路拋掛裸金屬軟導線,人為造成線路短路,迫使繼電保護裝置動作,從而使電源開關跳閘。拋掛前,將短路線的一端先固定在鐵塔或接地引線上,另一端系重物。拋擲短路線時,應注意防止電弧傷人或斷線危及人員安全,也要防止重物砸傷人。
(4)如果觸電者觸及斷落在地上的帶電高壓導線,且尚未確證線路無電之前,救護人不可進入斷線落地點8~10m的範圍內,以防止跨步電壓觸電。進入該範圍的救護人員應穿上絕緣靴或臨時雙腳併攏跳躍地接近觸電者。觸電者脫離帶電導線後應迅速將其帶至8~10m以外立即開始觸電急救。只有在確證線路已經無電,才可在觸電者離開觸電導線後就地急救。
(三)在使觸電者脫離電源時應注意的事項
(1)救護人不得采用金屬和其他潮溼的物品作為救護工具。
(2)未採取絕緣措施前,救護人不得直接觸及觸電者的面板和潮溼的衣服。
(3)在拉拽觸電者脫離電源的過程中,救護人宜用單手操作,這樣對救護人比較安全。
(4)當觸電者位於高位時,應採取措施預防觸電者在脫離電源後墜地摔傷或摔死。
(5)夜間發生觸電事故時,應考慮切斷電源後的臨時照明問題,以利救護。
二、現場救護
觸電者脫離電源後,應立即就地進行搶救。“立即”之意就是爭分奪秒,不可貽誤。“就地”之意就是不能消極地等待醫生的到來,而應在現場施行正確的救護的同時,派人通知醫務人員到現場並做好將觸電者送往醫院的準備工作。
根據觸電者受傷害的輕重程度,現場救護有以下幾種搶救措施:
(一)觸電者未失去知覺的救護措施
如果觸電者所受的傷害不太嚴重,神志尚清醒,只是心悸、頭暈、出冷汗、噁心、嘔吐、四肢發麻、全身乏力,甚至一度昏迷,但未失去知覺,則應讓觸電者在通風暖和的處所靜臥休息,並派人嚴密觀察,同時請醫生前來或送往醫院診治。
(二)觸電者已失去知覺(心肺正常)的搶救措施
如果觸電者已失去知覺,但呼吸和心跳尚正常,則應使其舒適地平臥著,解開衣服以利呼吸,四周不要圍人,保持空氣流通,冷天應注意保暖,同時立即請醫生前來或送往醫院診察。若發現觸電者呼吸困難或心跳失常,應立即施行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臟擠壓。
(三)對“假死”者的急救措施
如果觸電者呈現“假死”,(即所謂電休克)現象,則可能有三種臨床症狀:一是心跳停止,但尚能呼吸;二是呼吸停止,但心跳尚存(脈搏很弱);三是呼吸和心跳均已停止。“假死”症狀的判定方法是“看”、“聽”、“試”。“看”是觀察觸電者的胸部、腹部有無起伏動作;“聽”是用耳貼近觸電者的口鼻處,聽他有無呼氣聲音;“試”是用手或小紙條試測口鼻有無呼吸的氣流,再用兩手指輕壓一側(左或右)喉結旁凹陷處的頸動脈有無搏動感覺。如“看”、“聽”、“試”的結果,既無呼吸又無頸動脈搏動,則可判定觸電者呼吸停止或心跳停止或呼吸心跳均停止。“看”、“聽”、“試”的操作方法見圖9—21所示。
當判定觸電者呼吸和心跳停止時,應立即按心肺復甦法就地搶救。所謂心肺復甦法就是支援生命的三項基本措施,即通暢氣道;口對口(鼻)人工呼吸;胸外按壓(人工迴圈)。
1.通暢氣道
若觸電者呼吸停止,要緊的是始終確保氣道通暢,其操作要領是:
(1)清除口中異物 使觸電者仰面躺在平硬的地方,迅速解開其領釦、圍巾、緊身衣和褲帶。如發現觸電者口內有食物、假牙、血塊等異物,可將其身體及頭部同時側轉,迅速用一個手指或兩個手指交叉從口角處插入,從中取出異物,操作中要注意防止將異物推到咽喉深處。
(2)採用仰頭抬頜法通暢氣道 操作時,救護人用一隻手放在觸電者前額,另一隻手的手指將其頦頜骨向上抬起,兩手協同將頭部推向後仰,舌根自然隨之抬起、氣道即可暢通。氣道是否暢通見圖9—23所示。為使觸電者頭部後仰,可於其頸部下方墊適量厚度的物品,但嚴禁用枕頭或其他物品墊在觸電者頭下,因為頭部抬高前傾會阻塞氣道,還會使施行胸外按壓時流向腦部的血量減小,甚至完全消失。
2.口對口(鼻)人工呼吸
救護人在完成氣道通暢的操作後,應立即對觸電者施行口對口或口對鼻人工呼吸。口對鼻人工呼吸用於觸電者嘴巴緊閉的情況。人工呼吸的操作要領如下:(見圖9—24)
(1)先大口吹氣刺激起搏救護人蹲跪在觸電者的左側或右側;用放在觸電者額上的手的手指捏住其鼻翼,另一隻手的食指和中指輕輕托住其下巴;救護人深吸氣後,與觸電者口對口緊合,在不漏氣的情況下,先連續大口吹氣兩次,每次1~1.5s;然後用手指試測觸電者頸動脈是否有搏動,如仍無搏動,可判斷心跳確已停止,在施行人工呼吸的同時應進行胸外按壓。
(2)正常口對口人工呼吸 大口吹氣兩次試測頸動脈搏動後,立即轉入正常的口對口人工呼吸階段。正常的吹氣頻率是每分鐘約12次。正常的口對口人工呼吸操作姿勢如上述。但吹氣量不需過大,以免引起胃膨脹,如觸電者是兒童,吹氣量宜小些,以免肺泡破裂。救護人換氣時,應將觸電者的鼻或口放鬆,讓他借自己胸部的彈性自動吐氣。吹氣和放鬆時要注意觸電者胸部有無起伏的呼吸動作。吹氣時如有較大的阻力,可能是頭部後仰不夠,應及時糾正,使氣道保持暢通。
(3)觸電者如牙關緊閉,可改行口對鼻人工呼吸。吹氣時要將觸電者嘴唇緊閉,防止漏氣
3.胸外按壓
胸外按壓是藉助人力使觸電者恢復心臟跳動的急救方法。其有效性在於選擇正確的按壓位置和採取正確的按壓姿勢。
(1)確定正確的按壓位置的步驟:
①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沿觸電者的右側肋弓下緣向上,找到肋骨和胸骨接合處的中點。
②右手兩手指並齊,中指放在切跡中點(劍突底部),食指平放在胸骨下部,另一隻手的掌根緊挨食指上緣置於胸骨上,掌根處即為正確按壓位置,見圖9—25。
(2)正確的按壓姿勢
①使觸電者仰面躺在乎硬的地方並解開其衣服,仰臥姿勢與口對口(鼻)人工呼吸法相同。
②救護人立或跪在觸電者一側肩旁,兩肩位於觸電者胸骨正上方,兩臂伸直,肘關節固定不屈,兩手掌相疊,手指翹起,不接觸觸電者胸壁。
④壓至要求程度後,立即全部放鬆,但救護人的掌根不得離開觸電者的胸壁。
接壓姿勢與用力方法見圖9—26。按壓有效的標誌是在按壓過程中可以觸到頸動脈搏動。
(3)恰當的按壓頻率
①胸外按壓要以均勻速度進行。操作頻率以每分鐘80次為宜,每次包括按壓和放鬆一個迴圈,按壓和放鬆的時間相等。
②當胸外按壓與口對口(鼻)人工呼吸同時進行時,操作的節奏為:單人救護時,每按壓15次後吹氣2次(15:2),反覆進行;雙人救護時,每按壓15次後由另一人吹氣1次(15:1),反覆進行。
(四)現場救護中的注意事項
1.搶救過程中應適時對觸電者進行再判定
(1)按壓吹氣1分鐘後(相當於單人搶救時做了4個15:2迴圈),應採用“看、聽、試”方法在5~7s鍾內完成對觸電者是否恢復自然呼吸和心跳的再判斷。
(2)若判定觸電者已有頸動脈搏動,但仍無呼吸,則可暫停胸外按壓,而再進行2次口對口人工呼吸,接著每隔5s鍾吹氣一次(相當於每分鐘12次)。如果脈搏和呼吸仍未能恢復,則繼續堅持心肺復甦法搶救。
(3)在搶救過程中,要每隔數分鐘用“看、聽、試”方法再判定一次觸電者的呼吸和脈搏情況,每次判定時間不得超過5~7s。在醫務人員未前來接替搶救前,現場人員不得放棄現場搶救。
2.搶救過程中移送觸電傷員時的注意事項
(1)心肺復甦應在現場就地堅持進行,不要圖方便而隨意移動觸電傷員,如確有需要移動時,搶救中斷時間不應超過30s。
(2)移動觸電者或將其送往醫院,應使用擔架並在其背部墊以木板,不可讓觸電者身體蜷曲著進行搬運。移送途中應繼續搶救,在醫務人員未接替救治前不可中斷搶救。
(3)應創造條件,用裝有冰屑的塑膠袋作成帽狀包繞在傷員頭部,露出眼睛,使腦部溫度降低,爭取觸電者心、肺、腦能得以復甦。
3.觸電者好轉後的處理
如觸電者的心跳和呼吸經搶救後均已恢復,可暫停心肺復甦法操作。但心跳呼吸恢復的早期仍有可能再次驟停,救護人應嚴密監護,不可麻痺,要隨時準備再次搶救。觸電者恢復之初,往往神志不清、精神恍惚或情緒躁動、不安,應設法使他安靜下來。
4.慎用藥物
人工呼吸和胸外按壓是對觸電“假死”者的主要急救措施,任何藥物都不可替代。無論是興奮呼吸中樞的可拉明、洛貝林等藥物,或者是有使心臟復跳的腎上腺素等強心針劑,都不能代替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按壓這兩種急救辦法。必須強調指出的是,對觸電者用藥或注射針劑,應由有經驗的醫生診斷確定,慎重使用。例如腎上腺素有使心臟恢復跳動的作用,但也可使心臟由跳動微弱轉為心室顫動,從而導致觸電者心跳停止而死亡,這方面的教訓是不少的。因此,現場觸電搶救中,對使用腎上腺素等藥物應持慎重態度。如沒有必要的診斷裝置條件和足夠的把握,不得亂用。而在醫院內搶救觸電者時,則由醫務人員據醫療儀器裝置診斷的結果決定是否採用這類藥物救治。此外,禁止採取冷水澆淋、猛烈搖晃、大聲呼喚或架著觸電者跑步等“土”辦法刺激觸電者的舉措,因為人體觸電後,心臟會發生顫動,脈搏微弱,血流混亂,如果在這種險象下用上述辦法強烈刺激心臟,會使觸電者因急性心力衰竭而死亡。
5.觸電者死亡的認定
對於觸電後失去知覺、呼吸心跳停止的觸電者,在未經心肺復甦急救之前,只能視為“假死”。任何在事故現場的人員,一旦發現有人觸電,都有責任及時和不間斷地進行搶救。“及時”就是要爭分奪秒,即醫生到來之前不等待,送往醫院的途中也不可中止搶救。“不間斷”就是要有耐心堅持搶救,有搶救近5小時終使觸電者復活的例項,因此,搶救時間應持續6小時以上,直到救活或醫生作出觸電者已臨床死亡的認定為止。
只有醫生才有權認定觸電者已死亡,宣佈搶救無效,否則就應本著人道精神堅持不懈地運用人工呼吸和胸外按壓對觸電者進行搶救。
三、關於電傷的處理
電傷是觸電引起的人體外部損傷(包括電擊引起的摔傷)、電灼傷、電烙傷、面板金屬化這類組織損傷,需要到醫院治療。但現場也必須預作處理,以防止細菌感染,損傷擴大。這樣,可以減輕觸電者的痛苦和便於轉送醫院。
(1)對於一般性的外傷創面,可用無菌生理食鹽水或清潔的溫開水沖洗後,再用消毒紗布防腐繃帶或乾淨的布包扎,然後將觸電者護送去醫院。
(2)如傷口大出血,要立即設法止住。壓迫止血法是最迅速的臨時止血法,即用手指、手掌或止血橡皮帶在出血處供血端將血管壓癟在骨骼上而止血,同時火速送醫院處置。如果傷口出血不嚴重,可用消毒紗布或乾淨的布料疊幾層蓋在傷口處壓緊止血。
(3)高壓觸電造成的電弧灼傷,往往深達骨骼,處理十分複雜。現場救護可用無菌生理鹽水或清潔的溫開水沖洗,再用酒精全面塗擦,然後用消毒被單或乾淨的布類包裹好送往醫院處理。
(4)對於因觸電摔跌而骨折的觸電者,應先止血、包紮,然後用木板、竹竿、木棍等物品將骨折肢體臨時固定並速送醫院處理。
發生觸電事故時,在保證救護者本身安全的同時,必須首先設法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然後進行以下搶修工作。
(1) 解開妨礙觸電者呼吸的緊身衣服。
(2) 檢查觸電者的口腔,清理口腔的粘液,如有假牙,則取下。
(3) 立即就地進行搶救,如呼吸停止,採用口對口人工呼吸法搶救,若心臟停止跳動或不規則顫動,可進行人工胸外擠壓法搶救。決不能無故中斷。如果現場除救護者之外,還有第二人在場,則還應立即進行以下工作:
1) 提供急救用的工具和裝置。
2) 勸退現場閒雜人員。
3) 保持現場有足夠的照明和保持空氣流通。
4) 向領導報告,並請醫生前來搶救。
實驗研究和統計表明,如果從觸電後1分鐘開始救治,則90%可以救活;如果從觸電後6分鐘開始搶救,則僅有10%的救活機會;而從觸電後12分鐘開始搶救,則救活的可能性極小。因此當發現有人觸電時,應爭分奪秒,採用一切可能的辦法。
人觸電以後,會出現神經麻痺、呼吸困難、血壓升高、昏迷、痙攣,直至呼吸中斷、心臟停跳等險象,呈現昏迷不醒的狀態。如果未見明顯的致命外傷,就不能輕率地認定觸電者已經死亡,而應該看作是“假死”,施行急救。
有效的急救在於快而得法。即用最快的速度,施以正確的方法進行現場救護,多數觸電者是可以復活的。
觸電急救的第一步是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第二步是現場救護,現分述如下:
一、使觸電者脫離電源
電流對人體的作用時間愈長,對生命的威脅愈大。所以,觸電急救的關鍵是首先要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可根據具體情況,選用下述幾種方法使觸電者脫離電源:
(一)脫離低壓電源的方法
脫離低壓電源的方法可用“拉”、“切”、“挑”、“拽”和“墊”五字來概括:
“拉”。指就近拉開電源開關、拔出插銷或瓷插保險。此時應注意拉線開關和板把開關是單極的,只能斷開一根導線,有時由於安裝不符合規程要求,把開關安裝在零線上。這時雖然斷開了開關,人身觸及的導線可能仍然帶電,這就不能認為已切斷電源。
“切”。指用帶有絕緣柄的利器切斷電源線。當電源開關、插座或瓷插保險距離觸電現場較遠時,可用帶有絕緣手柄的電工鉗或有乾燥木柄的斧頭、鐵鍁等利器將電源線切斷。切斷時應防止帶電導線斷落觸及周圍的人體。多芯絞合線應分相切斷,以防短路傷人。
“挑”。如果導線搭落在觸電者身上或壓在身下,這時可用乾燥的木棒、竹竿等挑開導線或用乾燥的絕緣繩套拉導線或觸電者,使之脫離電源。
“拽”。救護人可戴上手套或在手上包纏乾燥的衣服、圍巾、帽子等絕緣物品拖拽觸電者,使之脫離電源。如果觸電者的衣褲是乾燥的,又沒有緊纏在身上,救護人可直接用一隻手抓住觸電者不貼身的衣褲,將觸電者拉脫電源。但要注意拖拽時切勿觸及觸電者的體膚。救護人亦可站在乾燥的木板、木桌椅或橡膠墊等絕緣物品上,用一隻手把觸電者拉脫電源。
“墊”。如果觸電者由於痙攣手指緊握導線或導線纏繞在身上,救護人可先用乾燥的木板塞進觸電者身下使其與地絕緣來隔斷電源,然後再採取其它辦法把電源切斷。
(二)脫離高壓電源的方法
由於裝置的電壓等級高,一般絕緣物品不能保證救護人的安全,而且高壓電源開關距離現場較遠,不便拉閘。因此,使觸電者脫離高壓電源的方法與脫離低壓電源的方法有所不同,通常的做法是:
(1)立即電話通知有關供電部門拉閘停電。
(2)如電源開關離觸電現場不甚遠,則可戴上絕緣手套,穿上絕緣靴,拉開高壓斷路器,或用絕緣棒拉開高壓跌落保險以切斷電源。
(3)往架空線路拋掛裸金屬軟導線,人為造成線路短路,迫使繼電保護裝置動作,從而使電源開關跳閘。拋掛前,將短路線的一端先固定在鐵塔或接地引線上,另一端系重物。拋擲短路線時,應注意防止電弧傷人或斷線危及人員安全,也要防止重物砸傷人。
(4)如果觸電者觸及斷落在地上的帶電高壓導線,且尚未確證線路無電之前,救護人不可進入斷線落地點8~10m的範圍內,以防止跨步電壓觸電。進入該範圍的救護人員應穿上絕緣靴或臨時雙腳併攏跳躍地接近觸電者。觸電者脫離帶電導線後應迅速將其帶至8~10m以外立即開始觸電急救。只有在確證線路已經無電,才可在觸電者離開觸電導線後就地急救。
(三)在使觸電者脫離電源時應注意的事項
(1)救護人不得采用金屬和其他潮溼的物品作為救護工具。
(2)未採取絕緣措施前,救護人不得直接觸及觸電者的面板和潮溼的衣服。
(3)在拉拽觸電者脫離電源的過程中,救護人宜用單手操作,這樣對救護人比較安全。
(4)當觸電者位於高位時,應採取措施預防觸電者在脫離電源後墜地摔傷或摔死。
(5)夜間發生觸電事故時,應考慮切斷電源後的臨時照明問題,以利救護。
二、現場救護
觸電者脫離電源後,應立即就地進行搶救。“立即”之意就是爭分奪秒,不可貽誤。“就地”之意就是不能消極地等待醫生的到來,而應在現場施行正確的救護的同時,派人通知醫務人員到現場並做好將觸電者送往醫院的準備工作。
根據觸電者受傷害的輕重程度,現場救護有以下幾種搶救措施:
(一)觸電者未失去知覺的救護措施
如果觸電者所受的傷害不太嚴重,神志尚清醒,只是心悸、頭暈、出冷汗、噁心、嘔吐、四肢發麻、全身乏力,甚至一度昏迷,但未失去知覺,則應讓觸電者在通風暖和的處所靜臥休息,並派人嚴密觀察,同時請醫生前來或送往醫院診治。
(二)觸電者已失去知覺(心肺正常)的搶救措施
如果觸電者已失去知覺,但呼吸和心跳尚正常,則應使其舒適地平臥著,解開衣服以利呼吸,四周不要圍人,保持空氣流通,冷天應注意保暖,同時立即請醫生前來或送往醫院診察。若發現觸電者呼吸困難或心跳失常,應立即施行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臟擠壓。
(三)對“假死”者的急救措施
如果觸電者呈現“假死”,(即所謂電休克)現象,則可能有三種臨床症狀:一是心跳停止,但尚能呼吸;二是呼吸停止,但心跳尚存(脈搏很弱);三是呼吸和心跳均已停止。“假死”症狀的判定方法是“看”、“聽”、“試”。“看”是觀察觸電者的胸部、腹部有無起伏動作;“聽”是用耳貼近觸電者的口鼻處,聽他有無呼氣聲音;“試”是用手或小紙條試測口鼻有無呼吸的氣流,再用兩手指輕壓一側(左或右)喉結旁凹陷處的頸動脈有無搏動感覺。如“看”、“聽”、“試”的結果,既無呼吸又無頸動脈搏動,則可判定觸電者呼吸停止或心跳停止或呼吸心跳均停止。“看”、“聽”、“試”的操作方法見圖9—21所示。
當判定觸電者呼吸和心跳停止時,應立即按心肺復甦法就地搶救。所謂心肺復甦法就是支援生命的三項基本措施,即通暢氣道;口對口(鼻)人工呼吸;胸外按壓(人工迴圈)。
1.通暢氣道
若觸電者呼吸停止,要緊的是始終確保氣道通暢,其操作要領是:
(1)清除口中異物 使觸電者仰面躺在平硬的地方,迅速解開其領釦、圍巾、緊身衣和褲帶。如發現觸電者口內有食物、假牙、血塊等異物,可將其身體及頭部同時側轉,迅速用一個手指或兩個手指交叉從口角處插入,從中取出異物,操作中要注意防止將異物推到咽喉深處。
(2)採用仰頭抬頜法通暢氣道 操作時,救護人用一隻手放在觸電者前額,另一隻手的手指將其頦頜骨向上抬起,兩手協同將頭部推向後仰,舌根自然隨之抬起、氣道即可暢通。氣道是否暢通見圖9—23所示。為使觸電者頭部後仰,可於其頸部下方墊適量厚度的物品,但嚴禁用枕頭或其他物品墊在觸電者頭下,因為頭部抬高前傾會阻塞氣道,還會使施行胸外按壓時流向腦部的血量減小,甚至完全消失。
2.口對口(鼻)人工呼吸
救護人在完成氣道通暢的操作後,應立即對觸電者施行口對口或口對鼻人工呼吸。口對鼻人工呼吸用於觸電者嘴巴緊閉的情況。人工呼吸的操作要領如下:(見圖9—24)
(1)先大口吹氣刺激起搏救護人蹲跪在觸電者的左側或右側;用放在觸電者額上的手的手指捏住其鼻翼,另一隻手的食指和中指輕輕托住其下巴;救護人深吸氣後,與觸電者口對口緊合,在不漏氣的情況下,先連續大口吹氣兩次,每次1~1.5s;然後用手指試測觸電者頸動脈是否有搏動,如仍無搏動,可判斷心跳確已停止,在施行人工呼吸的同時應進行胸外按壓。
(2)正常口對口人工呼吸 大口吹氣兩次試測頸動脈搏動後,立即轉入正常的口對口人工呼吸階段。正常的吹氣頻率是每分鐘約12次。正常的口對口人工呼吸操作姿勢如上述。但吹氣量不需過大,以免引起胃膨脹,如觸電者是兒童,吹氣量宜小些,以免肺泡破裂。救護人換氣時,應將觸電者的鼻或口放鬆,讓他借自己胸部的彈性自動吐氣。吹氣和放鬆時要注意觸電者胸部有無起伏的呼吸動作。吹氣時如有較大的阻力,可能是頭部後仰不夠,應及時糾正,使氣道保持暢通。
(3)觸電者如牙關緊閉,可改行口對鼻人工呼吸。吹氣時要將觸電者嘴唇緊閉,防止漏氣
3.胸外按壓
胸外按壓是藉助人力使觸電者恢復心臟跳動的急救方法。其有效性在於選擇正確的按壓位置和採取正確的按壓姿勢。
(1)確定正確的按壓位置的步驟:
①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沿觸電者的右側肋弓下緣向上,找到肋骨和胸骨接合處的中點。
②右手兩手指並齊,中指放在切跡中點(劍突底部),食指平放在胸骨下部,另一隻手的掌根緊挨食指上緣置於胸骨上,掌根處即為正確按壓位置,見圖9—25。
(2)正確的按壓姿勢
①使觸電者仰面躺在乎硬的地方並解開其衣服,仰臥姿勢與口對口(鼻)人工呼吸法相同。
②救護人立或跪在觸電者一側肩旁,兩肩位於觸電者胸骨正上方,兩臂伸直,肘關節固定不屈,兩手掌相疊,手指翹起,不接觸觸電者胸壁。
④壓至要求程度後,立即全部放鬆,但救護人的掌根不得離開觸電者的胸壁。
接壓姿勢與用力方法見圖9—26。按壓有效的標誌是在按壓過程中可以觸到頸動脈搏動。
(3)恰當的按壓頻率
①胸外按壓要以均勻速度進行。操作頻率以每分鐘80次為宜,每次包括按壓和放鬆一個迴圈,按壓和放鬆的時間相等。
②當胸外按壓與口對口(鼻)人工呼吸同時進行時,操作的節奏為:單人救護時,每按壓15次後吹氣2次(15:2),反覆進行;雙人救護時,每按壓15次後由另一人吹氣1次(15:1),反覆進行。
(四)現場救護中的注意事項
1.搶救過程中應適時對觸電者進行再判定
(1)按壓吹氣1分鐘後(相當於單人搶救時做了4個15:2迴圈),應採用“看、聽、試”方法在5~7s鍾內完成對觸電者是否恢復自然呼吸和心跳的再判斷。
(2)若判定觸電者已有頸動脈搏動,但仍無呼吸,則可暫停胸外按壓,而再進行2次口對口人工呼吸,接著每隔5s鍾吹氣一次(相當於每分鐘12次)。如果脈搏和呼吸仍未能恢復,則繼續堅持心肺復甦法搶救。
(3)在搶救過程中,要每隔數分鐘用“看、聽、試”方法再判定一次觸電者的呼吸和脈搏情況,每次判定時間不得超過5~7s。在醫務人員未前來接替搶救前,現場人員不得放棄現場搶救。
2.搶救過程中移送觸電傷員時的注意事項
(1)心肺復甦應在現場就地堅持進行,不要圖方便而隨意移動觸電傷員,如確有需要移動時,搶救中斷時間不應超過30s。
(2)移動觸電者或將其送往醫院,應使用擔架並在其背部墊以木板,不可讓觸電者身體蜷曲著進行搬運。移送途中應繼續搶救,在醫務人員未接替救治前不可中斷搶救。
(3)應創造條件,用裝有冰屑的塑膠袋作成帽狀包繞在傷員頭部,露出眼睛,使腦部溫度降低,爭取觸電者心、肺、腦能得以復甦。
3.觸電者好轉後的處理
如觸電者的心跳和呼吸經搶救後均已恢復,可暫停心肺復甦法操作。但心跳呼吸恢復的早期仍有可能再次驟停,救護人應嚴密監護,不可麻痺,要隨時準備再次搶救。觸電者恢復之初,往往神志不清、精神恍惚或情緒躁動、不安,應設法使他安靜下來。
4.慎用藥物
人工呼吸和胸外按壓是對觸電“假死”者的主要急救措施,任何藥物都不可替代。無論是興奮呼吸中樞的可拉明、洛貝林等藥物,或者是有使心臟復跳的腎上腺素等強心針劑,都不能代替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按壓這兩種急救辦法。必須強調指出的是,對觸電者用藥或注射針劑,應由有經驗的醫生診斷確定,慎重使用。例如腎上腺素有使心臟恢復跳動的作用,但也可使心臟由跳動微弱轉為心室顫動,從而導致觸電者心跳停止而死亡,這方面的教訓是不少的。因此,現場觸電搶救中,對使用腎上腺素等藥物應持慎重態度。如沒有必要的診斷裝置條件和足夠的把握,不得亂用。而在醫院內搶救觸電者時,則由醫務人員據醫療儀器裝置診斷的結果決定是否採用這類藥物救治。此外,禁止採取冷水澆淋、猛烈搖晃、大聲呼喚或架著觸電者跑步等“土”辦法刺激觸電者的舉措,因為人體觸電後,心臟會發生顫動,脈搏微弱,血流混亂,如果在這種險象下用上述辦法強烈刺激心臟,會使觸電者因急性心力衰竭而死亡。
5.觸電者死亡的認定
對於觸電後失去知覺、呼吸心跳停止的觸電者,在未經心肺復甦急救之前,只能視為“假死”。任何在事故現場的人員,一旦發現有人觸電,都有責任及時和不間斷地進行搶救。“及時”就是要爭分奪秒,即醫生到來之前不等待,送往醫院的途中也不可中止搶救。“不間斷”就是要有耐心堅持搶救,有搶救近5小時終使觸電者復活的例項,因此,搶救時間應持續6小時以上,直到救活或醫生作出觸電者已臨床死亡的認定為止。
只有醫生才有權認定觸電者已死亡,宣佈搶救無效,否則就應本著人道精神堅持不懈地運用人工呼吸和胸外按壓對觸電者進行搶救。
三、關於電傷的處理
電傷是觸電引起的人體外部損傷(包括電擊引起的摔傷)、電灼傷、電烙傷、面板金屬化這類組織損傷,需要到醫院治療。但現場也必須預作處理,以防止細菌感染,損傷擴大。這樣,可以減輕觸電者的痛苦和便於轉送醫院。
(1)對於一般性的外傷創面,可用無菌生理食鹽水或清潔的溫開水沖洗後,再用消毒紗布防腐繃帶或乾淨的布包扎,然後將觸電者護送去醫院。
(2)如傷口大出血,要立即設法止住。壓迫止血法是最迅速的臨時止血法,即用手指、手掌或止血橡皮帶在出血處供血端將血管壓癟在骨骼上而止血,同時火速送醫院處置。如果傷口出血不嚴重,可用消毒紗布或乾淨的布料疊幾層蓋在傷口處壓緊止血。
(3)高壓觸電造成的電弧灼傷,往往深達骨骼,處理十分複雜。現場救護可用無菌生理鹽水或清潔的溫開水沖洗,再用酒精全面塗擦,然後用消毒被單或乾淨的布類包裹好送往醫院處理。
(4)對於因觸電摔跌而骨折的觸電者,應先止血、包紮,然後用木板、竹竿、木棍等物品將骨折肢體臨時固定並速送醫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