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雍正七年(1729 年)至道光年間的 19世紀30年代中期,在一百多年的時間裡,清政府頒佈過多次禁菸諭旨,然而嚴禁的措施非但毫不奏效,煙毒反而愈禁愈烈。十九世紀三十年代,中國的鴉片煙毒氾濫已經達到十分嚴重的程度,全國的吸毒人口約在二百萬以上,每年流失的白銀達數百萬兩之多。這不僅給清政府帶來嚴重的財政困難,而且造成銀貴錢賤,導致社會矛盾激化。為解決鴉片輸入與白銀外流的問題,請政府內部出現了一次關於如何禁菸的大討論。
面對嚴禁失效的前車之鑑,時人對以往的禁菸策進行了檢討和反思,他們認為,“例禁愈嚴,流弊愈大”,嚴禁並非良策,因而力圖尋求新的方法來阻止鴉片的輸人和白銀的外流。道光十六年四月,太常寺卿許乃濟向道光帝上奏了《鴉片例禁愈嚴流弊愈大亟請變通辦理折》,引發了關於鴉片“嚴禁”與“弛禁”的全國大討論。
許乃濟認為禁令成為了胥吏藉以牟利的工具,即“法愈峻則管役賄賂愈豐,棍徒之計謀愈巧”,因此必須“變通辦理”。第一,鴉片貿易合法,課徵關稅。“準令夷商將鴉片照藥材納稅。入關交行後,只准以貨易貨,不得用銀購買”。想透過這一途徑變鴉片走私為合法輸入,既可解決鴉片貿易失控的局面,又可部分解決清政府的財政危機。第二,禁官不禁民。“如有官員士子兵丁私食者,應請立予斥革”,“該官上司及保結統轄官,有知而故縱者,仍分別查議”;對“民間販賣吸食者,一概勿論”。第三項:准許內地種植鴉片,以土煙抗洋菸。“內地之種日多,夷人之利日減,迨至無利可牟,外洋之來者自不禁而絕。”[1]清廷將許乃濟的奏摺交給駐粵官員商議。鄧廷禎不僅贊同還進一步制訂了弛禁章程九條以便推行。
許乃濟的奏摺也遭到一些朝官的反對。兵科給事中許球、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朱尊和江南道御史袁玉麟分別上了三篇反對弛禁的奏摺,鴻護寺卿黃爵滋則呈送了著名的《請嚴塞漏危以培國本折》,系統地陳述了他的嚴禁觀點。黃爵滋痛陳鴉片的危害,呼籲嚴禁。他認為:“耗銀之多,由於蹴熠之盛;販煙之盛,由於食煙之眾”,並據此提出了重治吸食的策略。他認為只要對吸食者以死刑相威脅,並對相關之人實行誅連,即可斷絕煙禍。
2 林則徐嚴禁失敗,弛禁策變成了歷史現實
道光皇帝鑑於林則徐深謀遠慮又忠君愛國,認為禁菸重任,非林莫屬。於是任命林則徐為欽差大臣赴廣東,“務使根株淨盡,錮蔽全除”,拉開了禁菸運動的帷幕。
林則徐在廣東大刀闊斧,厲行禁菸,把禁菸運動推到了頂點。由於這次禁菸運動直接影響了英國殖民當局和各國鴉片販子的利益,英國政府遂以禁菸為藉口,悍然發動了侵華戰爭。由於清政府薄弱的軍事實力未能給予禁菸運動以足夠的支援,以及林則徐對西方的一些錯誤認識影響了他對外禁菸政策的制定和禁菸運動的開展,使得這次禁菸運動的成果損失殆盡。
嚴禁以失敗告終,備受人們讚譽的黃爵滋等人的嚴禁主張被束之高閣了,而許乃濟等人的弛禁策則事實上被歷史所接受。 1958 年清政府與英國訂立的《通商章程善後條約》規定,“洋藥準其進口,議定每百斤納稅銀三十兩,惟該商止準在口銷賣”。 [ 2]隨後清政府對國內的禁菸政策也做出重大調整:規定“除系官員、兵丁、太監人等照例治罪,以及“私售藏奸聚集者照聚賭例治罪外,其餘民人概準買用”。這表示許乃濟弛禁策的第一、二項內容事實上被付諸實施。 70 年代之後,隨著清政府對土煙捐稅的開徵,也放開了不許內地人民栽種罌粟之禁。這樣,許乃濟弛禁策的第三項內容也在實踐中被採用。
3 對禁菸策的一點思考
1 無論是主張嚴禁還是主張弛禁的官員,他們的階級立場一致,目標一致,只是策略不同而已
大量鴉片輸入致使大量白銀外流,造成“銀貴錢賤”的局面,引起嚴重的封建經濟危機。為了維護封建統治,防止鴉片輸入和白銀外流成為當時統治階級、有志士大夫們的共同願望。
許乃濟、鄧廷禎等人認為嚴禁是徒勞的,而聽任走私繼續發展,又會給清朝統治帶來巨大的危機,因此提出了弛禁的主張。首先,他們以為允許鴉片正當入口和販運即可防止走私漏銀。即以正當公開的方式來替代違法走私,一切必經管理部門進行。其次,明確規定不準用銀購買鴉片,以及洋船不能攜銀出口,以此節制紋銀外流。再次,批准鴉片報關納稅入口,增加財政收入。對此,馬克思曾作過分析,認為如果清政府將鴉片抽稅入口,那麼“在 1830 年國庫便會得到 385 萬元的收入,在 1837 年則能得到加倍的收入。”因此,弛禁主張並不是讓鴉片完全無限制地氾濫,而是為了杜絕紋銀外流,增加財政的收入。
同樣,嚴禁策的目的也是如此。 1838 年6 月2 日,鴻臚寺卿黃爵滋在其《請嚴塞漏卮以培國本》疏中指出白銀大量流入外洋的嚴重問題,強調了“近年銀價遞增,每銀一兩易制錢一千六百有零,非耗於內地,實漏於外洋”的事實。林則徐在奏摺中也稱:“迨流毒於天下,則為害甚巨,法當從嚴,若猶洩洩視之,是使數十年後,中原幾無可以禦敵之兵,且無可以充餉之銀。”
所以,整個統治階級在為什麼禁菸這個問題上,立場是一致的,都是要解決銀荒問題。禁菸不是目的,而是手段。
2 弛禁策不能解決清政府的禁菸問題
嚴禁失敗,弛禁策成為歷史現實,這是否說明弛禁策正確?其實弛禁並不高明。可以說,他們是從統治階級的區域性利益來考慮問題的。但他們不知道,這種主張不但不會解決白銀外溢、銀貴錢賤的問題,還會給清朝統治造成更嚴重的危機。
以物易煙在當時是行不通的。因為中國是自然經濟佔統治地位的國家,可供出口的工業原料非常有限,而外國煙販的貪慾是無止境的。他們必然還要訴諸於於鴉片走私這個法寶。以土煙抵洋菸也行不通。第二次鴉片戰爭後,清政府迫於英國的壓力,允許英國鴉片合法進口。為了抵制外國鴉片,清政府允許民間種植嬰粟。其結果是,土鴉片產量逐年增長,而外國鴉片每年仍不下幾萬箱,白銀外流的問題仍然嚴重。
許乃濟的主張果真實行,清朝統治危機只會加劇。首先弛禁策更符合鴉片販子的利益。弛禁能使中外鴉片販子免去各道關口的行賄,降低了鴉片的成本,價格必然下降,又可公開吸食,銷量大增,從而獲得更鉅額暴利。這正是鴉片販子們多年來想盡一切辦法、夢寐以求也不曾得到的。吸毒者也得到好處,自然讚許無疑。弛禁派的主張一傳出,廣東地方“紛紛傳佈,販食之徒無不歡欣鼓舞”,可見弛禁論是符合中外販毒者和吸毒者的利益的。
其次,弛禁雖能使政府在短時期內從鴉片貿易中增加稅收,但隨著鴉片市場的開放,吸毒者增多,白銀更大量外流,政府將得不償失。國愈貧、民愈弱,而愈落後則愈捱打。階級矛盾、民族矛盾進一步激化,統治危機日益加深,中國一步步走向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深淵。煙毒的禍害早已為歷史所證實。
總之,許乃濟等人的弛禁主張並不高明,解決不了當時中國鴉片氾濫、白銀外流的嚴重問題。
3 以史為鑑,正確對待當今社會的毒品問題
今天中國的毒品問題雖不如道光時期般氾濫,但危害仍很嚴重。近期,明星吸毒接連被曝光,除了主流禁毒聲音,另一種聲音則主張毒品合法化。
社會上有些人對明星吸毒充滿了理解與同情,也有人搬出了國際上風極一時的“合法化”觀點,主張對大麻等軟性毒品“合法化”。其主要理由是:第一,煙、酒、毒品都被稱為“精神活性物質”,但只有毒品是禁止的,菸草、酒精卻是合法的。而煙、酒對人的危害更大,據世界衛生組織提供的資料,每年香菸造成發達國家的死亡人數是毒品的 44倍,酗酒死亡的人數也不少。因此,沒必要禁毒;第二,禁
毒催生了犯罪集團和黑社會。幾乎所有的犯罪團伙都是靠販賣毒品獲取主要收入的,如果“合法化”,他們就無法生存了。甚至有人還提出吸毒是個人自由來支援放開對毒品的管制。
但若放開管制,中國的毒品會氾濫,由吸毒帶來的社會問題也會更嚴重更復雜。對個人來講,毒品消弭意志,戕害精神,摧殘身體。對社會來講,毒品會引發搶劫,殺人等暴力犯罪,進而引發更加嚴重的社會問題。
中國的特殊地理位置也決定了不能放鬆對毒品的管制。世界上三大毒品產地中有兩個在中國周邊,即位於東南亞泰國、緬甸和寮國三國邊境地區的金三角和位於巴基斯坦、阿富汗和伊朗邊境歐亞大陸交界處金新月。近些年北韓也大量生產冰毒,造成中國吉林省吸毒人口激增。
可以說中國被多個製毒販毒中心包圍,改革開放以後,中國更是成為了販毒的重要通道,如果放松管制,恐將引發更大的暴力犯罪問題。特尤其是金新月地區,既是毒品產地,也是三股極端勢力氾濫地區,兩者日趨合流,極度危險。若中國實行毒品合法化,暴力恐怖活動將會更加猖獗。
中國的歷史教訓也決定了不能放鬆對毒品的管制。鴉片戰爭前後,特別是 1858 年鴉片合法化以後,鴉片在中國氾濫成災。當時有人痛苦地說:“悲哉!洋菸之為害,乃今日之洪水猛獸也。然而殆有甚焉。洪水之害,不過九載;猛獸之害,不出殷都。洋涸之害.流毒百餘年,蔓延二十二省,受其言者數十萬萬。以後浸淫,尚未有艾。”在民國時候,更形成了“雙槍兵”——煙槍和長槍的特色。這些血的教訓使我們必須堅持禁毒的基本國策毫不動搖。以任何理由來提議放松管制,都是空談誤國
自雍正七年(1729 年)至道光年間的 19世紀30年代中期,在一百多年的時間裡,清政府頒佈過多次禁菸諭旨,然而嚴禁的措施非但毫不奏效,煙毒反而愈禁愈烈。十九世紀三十年代,中國的鴉片煙毒氾濫已經達到十分嚴重的程度,全國的吸毒人口約在二百萬以上,每年流失的白銀達數百萬兩之多。這不僅給清政府帶來嚴重的財政困難,而且造成銀貴錢賤,導致社會矛盾激化。為解決鴉片輸入與白銀外流的問題,請政府內部出現了一次關於如何禁菸的大討論。
面對嚴禁失效的前車之鑑,時人對以往的禁菸策進行了檢討和反思,他們認為,“例禁愈嚴,流弊愈大”,嚴禁並非良策,因而力圖尋求新的方法來阻止鴉片的輸人和白銀的外流。道光十六年四月,太常寺卿許乃濟向道光帝上奏了《鴉片例禁愈嚴流弊愈大亟請變通辦理折》,引發了關於鴉片“嚴禁”與“弛禁”的全國大討論。
許乃濟認為禁令成為了胥吏藉以牟利的工具,即“法愈峻則管役賄賂愈豐,棍徒之計謀愈巧”,因此必須“變通辦理”。第一,鴉片貿易合法,課徵關稅。“準令夷商將鴉片照藥材納稅。入關交行後,只准以貨易貨,不得用銀購買”。想透過這一途徑變鴉片走私為合法輸入,既可解決鴉片貿易失控的局面,又可部分解決清政府的財政危機。第二,禁官不禁民。“如有官員士子兵丁私食者,應請立予斥革”,“該官上司及保結統轄官,有知而故縱者,仍分別查議”;對“民間販賣吸食者,一概勿論”。第三項:准許內地種植鴉片,以土煙抗洋菸。“內地之種日多,夷人之利日減,迨至無利可牟,外洋之來者自不禁而絕。”[1]清廷將許乃濟的奏摺交給駐粵官員商議。鄧廷禎不僅贊同還進一步制訂了弛禁章程九條以便推行。
許乃濟的奏摺也遭到一些朝官的反對。兵科給事中許球、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朱尊和江南道御史袁玉麟分別上了三篇反對弛禁的奏摺,鴻護寺卿黃爵滋則呈送了著名的《請嚴塞漏危以培國本折》,系統地陳述了他的嚴禁觀點。黃爵滋痛陳鴉片的危害,呼籲嚴禁。他認為:“耗銀之多,由於蹴熠之盛;販煙之盛,由於食煙之眾”,並據此提出了重治吸食的策略。他認為只要對吸食者以死刑相威脅,並對相關之人實行誅連,即可斷絕煙禍。
2 林則徐嚴禁失敗,弛禁策變成了歷史現實
道光皇帝鑑於林則徐深謀遠慮又忠君愛國,認為禁菸重任,非林莫屬。於是任命林則徐為欽差大臣赴廣東,“務使根株淨盡,錮蔽全除”,拉開了禁菸運動的帷幕。
林則徐在廣東大刀闊斧,厲行禁菸,把禁菸運動推到了頂點。由於這次禁菸運動直接影響了英國殖民當局和各國鴉片販子的利益,英國政府遂以禁菸為藉口,悍然發動了侵華戰爭。由於清政府薄弱的軍事實力未能給予禁菸運動以足夠的支援,以及林則徐對西方的一些錯誤認識影響了他對外禁菸政策的制定和禁菸運動的開展,使得這次禁菸運動的成果損失殆盡。
嚴禁以失敗告終,備受人們讚譽的黃爵滋等人的嚴禁主張被束之高閣了,而許乃濟等人的弛禁策則事實上被歷史所接受。 1958 年清政府與英國訂立的《通商章程善後條約》規定,“洋藥準其進口,議定每百斤納稅銀三十兩,惟該商止準在口銷賣”。 [ 2]隨後清政府對國內的禁菸政策也做出重大調整:規定“除系官員、兵丁、太監人等照例治罪,以及“私售藏奸聚集者照聚賭例治罪外,其餘民人概準買用”。這表示許乃濟弛禁策的第一、二項內容事實上被付諸實施。 70 年代之後,隨著清政府對土煙捐稅的開徵,也放開了不許內地人民栽種罌粟之禁。這樣,許乃濟弛禁策的第三項內容也在實踐中被採用。
3 對禁菸策的一點思考
1 無論是主張嚴禁還是主張弛禁的官員,他們的階級立場一致,目標一致,只是策略不同而已
大量鴉片輸入致使大量白銀外流,造成“銀貴錢賤”的局面,引起嚴重的封建經濟危機。為了維護封建統治,防止鴉片輸入和白銀外流成為當時統治階級、有志士大夫們的共同願望。
許乃濟、鄧廷禎等人認為嚴禁是徒勞的,而聽任走私繼續發展,又會給清朝統治帶來巨大的危機,因此提出了弛禁的主張。首先,他們以為允許鴉片正當入口和販運即可防止走私漏銀。即以正當公開的方式來替代違法走私,一切必經管理部門進行。其次,明確規定不準用銀購買鴉片,以及洋船不能攜銀出口,以此節制紋銀外流。再次,批准鴉片報關納稅入口,增加財政收入。對此,馬克思曾作過分析,認為如果清政府將鴉片抽稅入口,那麼“在 1830 年國庫便會得到 385 萬元的收入,在 1837 年則能得到加倍的收入。”因此,弛禁主張並不是讓鴉片完全無限制地氾濫,而是為了杜絕紋銀外流,增加財政的收入。
同樣,嚴禁策的目的也是如此。 1838 年6 月2 日,鴻臚寺卿黃爵滋在其《請嚴塞漏卮以培國本》疏中指出白銀大量流入外洋的嚴重問題,強調了“近年銀價遞增,每銀一兩易制錢一千六百有零,非耗於內地,實漏於外洋”的事實。林則徐在奏摺中也稱:“迨流毒於天下,則為害甚巨,法當從嚴,若猶洩洩視之,是使數十年後,中原幾無可以禦敵之兵,且無可以充餉之銀。”
所以,整個統治階級在為什麼禁菸這個問題上,立場是一致的,都是要解決銀荒問題。禁菸不是目的,而是手段。
2 弛禁策不能解決清政府的禁菸問題
嚴禁失敗,弛禁策成為歷史現實,這是否說明弛禁策正確?其實弛禁並不高明。可以說,他們是從統治階級的區域性利益來考慮問題的。但他們不知道,這種主張不但不會解決白銀外溢、銀貴錢賤的問題,還會給清朝統治造成更嚴重的危機。
以物易煙在當時是行不通的。因為中國是自然經濟佔統治地位的國家,可供出口的工業原料非常有限,而外國煙販的貪慾是無止境的。他們必然還要訴諸於於鴉片走私這個法寶。以土煙抵洋菸也行不通。第二次鴉片戰爭後,清政府迫於英國的壓力,允許英國鴉片合法進口。為了抵制外國鴉片,清政府允許民間種植嬰粟。其結果是,土鴉片產量逐年增長,而外國鴉片每年仍不下幾萬箱,白銀外流的問題仍然嚴重。
許乃濟的主張果真實行,清朝統治危機只會加劇。首先弛禁策更符合鴉片販子的利益。弛禁能使中外鴉片販子免去各道關口的行賄,降低了鴉片的成本,價格必然下降,又可公開吸食,銷量大增,從而獲得更鉅額暴利。這正是鴉片販子們多年來想盡一切辦法、夢寐以求也不曾得到的。吸毒者也得到好處,自然讚許無疑。弛禁派的主張一傳出,廣東地方“紛紛傳佈,販食之徒無不歡欣鼓舞”,可見弛禁論是符合中外販毒者和吸毒者的利益的。
其次,弛禁雖能使政府在短時期內從鴉片貿易中增加稅收,但隨著鴉片市場的開放,吸毒者增多,白銀更大量外流,政府將得不償失。國愈貧、民愈弱,而愈落後則愈捱打。階級矛盾、民族矛盾進一步激化,統治危機日益加深,中國一步步走向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深淵。煙毒的禍害早已為歷史所證實。
總之,許乃濟等人的弛禁主張並不高明,解決不了當時中國鴉片氾濫、白銀外流的嚴重問題。
3 以史為鑑,正確對待當今社會的毒品問題
今天中國的毒品問題雖不如道光時期般氾濫,但危害仍很嚴重。近期,明星吸毒接連被曝光,除了主流禁毒聲音,另一種聲音則主張毒品合法化。
社會上有些人對明星吸毒充滿了理解與同情,也有人搬出了國際上風極一時的“合法化”觀點,主張對大麻等軟性毒品“合法化”。其主要理由是:第一,煙、酒、毒品都被稱為“精神活性物質”,但只有毒品是禁止的,菸草、酒精卻是合法的。而煙、酒對人的危害更大,據世界衛生組織提供的資料,每年香菸造成發達國家的死亡人數是毒品的 44倍,酗酒死亡的人數也不少。因此,沒必要禁毒;第二,禁
毒催生了犯罪集團和黑社會。幾乎所有的犯罪團伙都是靠販賣毒品獲取主要收入的,如果“合法化”,他們就無法生存了。甚至有人還提出吸毒是個人自由來支援放開對毒品的管制。
但若放開管制,中國的毒品會氾濫,由吸毒帶來的社會問題也會更嚴重更復雜。對個人來講,毒品消弭意志,戕害精神,摧殘身體。對社會來講,毒品會引發搶劫,殺人等暴力犯罪,進而引發更加嚴重的社會問題。
中國的特殊地理位置也決定了不能放鬆對毒品的管制。世界上三大毒品產地中有兩個在中國周邊,即位於東南亞泰國、緬甸和寮國三國邊境地區的金三角和位於巴基斯坦、阿富汗和伊朗邊境歐亞大陸交界處金新月。近些年北韓也大量生產冰毒,造成中國吉林省吸毒人口激增。
可以說中國被多個製毒販毒中心包圍,改革開放以後,中國更是成為了販毒的重要通道,如果放松管制,恐將引發更大的暴力犯罪問題。特尤其是金新月地區,既是毒品產地,也是三股極端勢力氾濫地區,兩者日趨合流,極度危險。若中國實行毒品合法化,暴力恐怖活動將會更加猖獗。
中國的歷史教訓也決定了不能放鬆對毒品的管制。鴉片戰爭前後,特別是 1858 年鴉片合法化以後,鴉片在中國氾濫成災。當時有人痛苦地說:“悲哉!洋菸之為害,乃今日之洪水猛獸也。然而殆有甚焉。洪水之害,不過九載;猛獸之害,不出殷都。洋涸之害.流毒百餘年,蔓延二十二省,受其言者數十萬萬。以後浸淫,尚未有艾。”在民國時候,更形成了“雙槍兵”——煙槍和長槍的特色。這些血的教訓使我們必須堅持禁毒的基本國策毫不動搖。以任何理由來提議放松管制,都是空談誤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