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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上俠chenxil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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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歷史風物誌
歷史主要可以分成實際記載的事物、傳說兩種,而實際事物有可以分為文字、文物兩種。其實這也是人類記錄事物的主要的方法。文字就是我們常看的史書、傳記、銘文、公文文書(辦公記錄)及其他各種縣誌、地方誌等等,其實無論哪一部的官方編纂的史書中都做不到面面俱到,所以其他題材的文字記載便可以很好的補充官方史書,如史書記載某一個人物時或許不會記錄他的家人、朋友等人物關係,但在其他的傳記、墓誌、往來書信、詩詞等作品中確可以讓我們瞭解到這些史書之外的人物關係或事件的詳細。
文物是人類歷史上活動後留下的遺物、遺蹟,或許最初它們並不是為了記錄而產生,但是留傳至今,是我們解讀歷史重要的證據之一。例如我們可以從古代的鐵器、銅器、金器等器物可以瞭解到古人的冶金水平、工業水平及文化傾向。文物也是對正史補充的重要途徑之一。
傳說包含神話故事但不僅限於神話故事,因為在文字發明、文字普及度低的時代,傳說是人類記錄歷史重要的途徑,沒有文字的時代,人們只能口口相傳。傳說最早期是沒有文字記載的,只不過後來文字普及後很多傳說也被記載成為了文字,此時離傳說發生的年代已經非常久了,加上大多的傳說可能在傳承過程中被加入了主觀、錯誤的資訊,這也加深了考證的困難,很難認定是否和真實發生的一樣甚至是沒發生。但我相信歷史上的傳說中,一定是有真實發生的事蹟的,如《史記》中的三皇本紀(司馬貞補)、五帝本紀、夏本紀這些在目前看來幾乎就還只是傳說,但經過多年考古發現,已經逐漸的出現蛛絲馬跡,為這些傳說提供了少量的依據,如果未來發現更多,那麼完全的可以證實這些傳說就是歷史。
古代記錄歷史有多種層次和體裁。最高層次是由朝廷史官編纂的國史。官修史也有多種體裁。如西周、東周編年體史書左丘明的《左傳》和孔子的《春秋》,國別體史書《戰國策》。西漢司馬遷的紀傳體《史記》。東漢班固的斷代體《漢書》,魏晉陳壽的斷代體《三國志》。記歷史的第二層次是官修的地方誌,亦稱方誌。各府、各州、縣政府出資,由知府、知州、知縣任主修,組織有功底的舉人、秀才和退休官員編纂府志、州志、縣誌,如《蘇州府志》,《太倉州志》,《吳縣誌》。基本上每朝每代都要修纂,如《江陰縣誌》遺傳的就有弘治、嘉靖、萬曆、崇禎、康熙、乾隆、咸豐、光緒八套。第三層次是民間豪門大族、鄉紳出資編修的宗譜,也稱族譜,家譜,家乘。中國《百家姓》有568個,每姓每族支都修宗譜,宗譜面廣量大,記載各姓氏的繁衍和名人傳記。例如,文革初期,許多人家把家藏的宗譜(每譜都要10到幾十冊)作四舊廢品賣到公社、街道供銷收購站。上海圖書館乘機從各地收購站回收這些廢品,堆積如山。文革結束後,花6年整理後,加上其他圖書館的廢品和資料,編成5萬多冊的《全國家譜總目》電子光碟,供讀者閱讀。國史,方誌和宗譜,是中國三大史料的形式和來源。此外,還有個人撰寫的史書。例如清代師範編著的《滇系》,內容包括雲南政治、經濟、民族、名人傳等方方面面。個人著作的還有大量的野史,筆記小說,光明清兩朝就有300多種,內容非常可觀。如明朝《萬曆野獲編》,谷應泰的《明朝紀事本末》,清朝的《清宮遺聞》,《清代述異》。這些稗官野史、筆記小說,不少是正史上沒有的史料,是正史的補充,當然也不乏虛構推測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