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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北漂民工的日常

    題主想問的是OFO的事情吧。

    近期上千萬使用者蜂擁退押金、創始人戴威成“老賴”(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無法坐飛機坐高鐵),ofo攪動了滿城的風雨。

    看下我的退款申請排隊,已經到了1200萬之後,按照最低每人99元押金,OFO也需要12億現金才能完成退款。我感覺我的99塊,八成是要不回來了。

    他的原話是:目前,戴威、阿里、滴滴、經緯都擁有一票否決權。5個一票否決權,啥事都不透過。很多創業公司不太注意法律的設定,留下很多的法律漏洞,這樣的情況下對公司來講可能造成致命的威脅。

    最早看到這個新聞,我想到的是一個段子:

    日本提出了“取消俄羅斯在聯合國內的一票否決權”的提議,遭到俄羅斯的一票否決。(注意,這個段子是假新聞。)

    當然,放在現在來看,一票否決權實際上是個管理學的問題。我大學時代學的正是管理,簡單從管理學的角度講一下“一票否決權”的意義。

    一票否決權最開始設定的意義是,平衡各個投資方和職業經理人/創始人/管理層的利益,因為在企業管理中,各個股東的利益其實是不一致的,比如天使輪投資人,可能想要的是在下一輪融資中賣個好價錢套現走人,而創始人也許會想把公司做大做得可持續發展,而A輪投資者可能想把利益輸送給關聯方——總之,各懷鬼胎。那麼一票否決權的存在,可以避免公司做出明顯激進、偏激的決策。只要有重大決策方提了一個方案違背了另外一個投資方的利益,那麼這個投資方就可以一票否決掉這個提議。

    這種模式缺點很多,但是除了上述的內容,幾乎沒什麼優點。

    1.首先,當企業遇到重大突發事件時,反應過於遲鈍,從而可能錯失最佳機會。因為誰都能做決策,一個人不滿意只能推翻,在商戰中,寶貴的機會稍縱即逝,拖沓而毫無效率的決策層根本無法在瞬息萬變的市場上立足。

    2.投資方過多幹涉日常工作,無法讓專業的人幹專業的事。投資方的觀念以及利益和初創團隊以及管理層往往是不一樣的,比如管理層決定燒一大筆錢開拓使用者,投資方可能不樂意了——我給你融資,你就這麼輕易燒我的錢?但有時候燒錢是必須的,沒有燒錢就沒有線上流量,產品規模就無法擴大。這種衝突就導致企業在擴張的時候過於保守,說白了就是做不起來。

    3.也就是前面說的,各方利益不一致。舉個很簡單的例子,當年董明珠提議收購珠海銀隆並增持股份,而遭到中小股東的一致否決。為什麼否決?因為很多中小股東想的是,股權分散,有利於險資“野蠻人”進場炒高股價,這樣中小股東可以快速高位套現走人,這是對於他們而言利益最大化的方案。而董明珠的考慮在於,一方面白電業務在國內已有天花板,必須要發展新業務,另一方面面對險資的虎視眈眈,集中控制權才能避免“野蠻人”敲門,防止重蹈萬科的覆轍。更直白一點,有的人是看得長遠有人只看眼前利益(當然,這個事情是站在每個人的角度有不同的看法,沒有對錯之分)。

    最後再說下一票否決權在公司治理中的實際應用。很多創業者為了拿到融資,不惜交出了一票否決權,這也就把自己的性命交給了投資人,企業容易因此失去方向,決策無法再靈活果斷。尤其對於小公司而言,控制權集中很重要,因為船小好掉頭,靈活快速決策是管理層非常核心的問題。很多企業做大了,融資的時候也並不會交出相應的股權,最常見的就是同股不同權,比如阿里京東華為,都是這樣,創始人持股比例很低(馬雲持股7.4%、任正非持股不到2%),但是控制權都在創始人手上,這就避免了控制權的分散,保證了管理層對企業的絕對把控。

    對於投資人來說,拿著優先股,享受優先的紅利,做純財務投資也不失是一件美事。但首先,投資人需要有軟銀孫正義那樣強大的內心。

    最最後,想說一下,不要完全相信馬化騰的判斷,關於一票否決權,滴滴公關部那邊早已經闢謠股,OFO的倒閉其實並不那麼簡單,而是由於其違反商業規律。我兩年前寫過一篇《共享單車會出現下一個獨角獸嗎?》,這裡就不贅述了。

    簡單來說:消費升級趨勢不可逆;產權是共享經濟的核心;佔用公共資源造成的摩擦成本太大。

  • 2 # 會技術的葛大爺

    一票否決權當然是有利有弊的,畢竟企業是需要運轉的,而運轉企業的就是一個個的戰略規劃和方案。而戰略計劃和方案很多會達到董事會的層面,推動這些戰略前進其實是作為企業經營來說非常核心的內容。而一票否決權,對於這些戰略的執行來說,其實並沒有什麼推動的作用。

    當然,這樣說可能太誇張,一票否決權感覺就妨礙了企業的運轉,其實不然,一票否決權最主要的作用是,在經營思路出現分歧的時候,為了防止進入錯誤的線路而準備的。當然,一票否決權有時也能夠保證股東的價值。

    我們接下來就細緻的來說一下一票否決權

    在正常情況下,董事會表決時,需要持股超過2/3的股東表示同意,決議才算是透過。也就相當於,持股超過1/3的股東,就天然的持有了一票否決權,當然,這也就約束了,持有一票否決權的股東不可能超過3人,通常情況下就只有一兩人。

    當然,隨著市場的發展,有時會出現股權和表決權分離的情況,這時,一票否決權的存在,其實是透過企業的章程來約定的了。

    我們先說說一票否決權的壞處

    當公司遇到一些重大問題,需要董事會進行投票表決時,可能作為公司的高層經營者們提出了很多經驗方案,大部分的股東也是支援的,但是,這個方案可能在股東的利益上並不能讓每個股東都滿意,因此就可能出現股東為了自己個人的利益,使用一票否決權的情況。

    這樣,本來是一個對公司很好的方案,就因為一票否決權的使用被擱置了。

    就好比聯合國一樣,五個常任理事國都擁有一票否決權。中國可能提出了一個很好的提議,對亞洲甚至非洲國家都有著經濟促進作用,當然,中國在這個提案中肯定能獲得做大的價值,作為世界老大的美國,不願意看到中國的崛起,可能就會使用一票否決權。而美國也是使用一票否決權最多的國家。

    不過,任何事情都有他的兩面性,我們也要看到一票否決權的好處

    只要是人就會犯錯,而公司的股東也不例外,即使是馬雲,也不能保證自己能一直對下去。所以,當遇到公司的部分股東在某一個錯誤的事情上一意孤行的時候,一票否決權能夠有效的防止錯誤的發生。

    當然,還有一種可能是,如果公司現在正在被併購,但是併購的方案中可能對於某些股東的利益有更多的傾向性,這時,使用一票否決權能夠有效的保證股東利益的最大化,不會因為某些股東的股份多,就能夠分到更多的利益。

    不過,對於一個企業來說,正常的經驗過程中,其實都不會遇到一票否決權的使用情形,畢竟一票否決還是是一個對危險的防控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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