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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天南地北華爺最美

    名字[編輯本段]名字的概念  人的稱號。為名和字的合稱。在中國古代,名、字分開使用。今合稱“名字”,則指姓名或名。參見“冠禮”、“笄禮”。  名字是人的一種稱呼,一種代表。  據說上古時期,嬰兒在出生三個月的時候由父親給命名,這就是古人“名”的由來。其實在中國民間,部分地區至今仍保留著嬰兒滿月時才命名的習俗,不過是命名的權利不再由父親一人擔當,而是由嬰兒的親人共同擔當。有趣的是,在古代,男孩子長到20歲的時候要舉行“結髮加冠”之禮,以示成人,這時就要取字。而女孩子在15歲時要舉行“結髮加�U”之禮以示可以嫁人了,這時也要取字。可見,古代的時候男女皆有字,比如近代女革命家秋瑾,字璇卿。  那麼古人的名和字之間有什麼聯絡嗎?一般認為,古人的名和字之間有意義上的聯絡。一種情況是名和字意義相同或相近。例如屈原,名平,字原。(《爾雅 釋地》:“廣平曰原。” )又如岳飛,字鵬舉。而“鵬舉”既是大鵬展翅高飛的意思。另一種情況是名和字的意思正相反。例如曾點,字皙。(《說文》:“點,小黑也。”而“皙,人色白也。” )當然,隨著歷史的發展,許多詞語的語義發生了變化,對於古人名和字的語義聯絡就很難看出來。不過只要你是個有心人,仍有許多先賢的名和字可以品出味道來。  名字是一個不知名物品的代號,有了名字才能準確的指出一個東西,否則,將分不清物品。有了名字我們才能更有氣質的活下去。  中國名字的詳細起源習俗:  根據《禮記�B內則》記載可知:古代嬰兒出生三個月後,方由父親正式為之命「名」。這大概是從前醫衛條件差,出生滿三月,確定能存活,長輩才幫小孩正式取「名」。「名」是幼時在家供親長稱呼之用,通常稱「小名」,或叫「乳名」、「奶名」。先秦之世,人「名」或不忌雅俗,例如:晉成公名黑臀,魯成公名黑肱,齊桓公名小白……  「名」與「字」,通常「字」由「名」衍生而來,意義上,有其密不可分的關聯。《白虎通�B姓名》說:「或傍其名而為之字者,聞名即知其字,聞字即知其名。」大體上,我們粗分為以下七大類∶  一、同義互訓。名與字的意義相同,可以互相解釋。如:諸葛亮,字孔明;「亮」與「明」同義  二、反義相對。名與字的意義相反,兩者對立相應。這是希望人不要過與不及,取其制衡之意。如:連戰,字永平  三、使典用事。有些名、字援引經史載記,使用典故。如:陸羽,字鴻漸(《易�B漸卦》:「鴻漸於陸,其羽可用為羽儀」)  四、景仰前賢。如:牛僧孺,字師黯(汲黯,字長孺,漢武帝贊之為社稷之臣)  五、崇奉宗教。如:王維,字摩詰(維摩詰,佛家菩薩名)  六、原名變化。把名做些簡單變化,便成為字。如:李白,字太白  七、記實志盛。有些人名、字間,根本無法望文生義。如:張耒,字文潛;若非陸游〈老學庵筆記〉卷四紀錄:「張文潛生而有文在其手,曰耒,故以為名,而字文潛。」任誰也猜不透其名字意義上之關聯  名與字除了表稱呼外,還能顯現親屬關係。最常見的形式是:兄弟姊妹在名字中共用一字,以表示同輩關係;萬一是單名的話,就共用同一偏旁,例如蘇軾、蘇轍兄弟。此外,名字也可以表現長幼排行,先秦時多在名前加上孟(伯、長)、仲、叔、季來表示。例如:孟姜女;孔丘,字仲尼;伯夷、叔齊兩昆仲。唐代則以數字來表示,稱為行第(大排行)。例如高適《人日寄杜二拾遺》中的「杜二」是指杜甫,白居易《與元九書》的「元九」指元稹,韓愈《祭十二郎文》等,都是以名字來表示長幼秩序。

  • 2 # HandsomeJeff

    現在的人,大多數有“名”,無“字”,所以當我們說到“名字”的時候,通常指的僅僅是人的名,或姓名。可是,在古代多數人,尤其是做官的和知識分子既有“名”又有“字”,有些人名、字之外還有“號”。 所謂“名”,是社會上個人的特稱,即個人在社會上所使用的符號。“字”往往是名的解釋和補充,是與“名”相表裡的,所以又稱“表字”。《禮記・檀弓上》說:“幼名、冠字。”《疏》雲:“始生三月而始加名,故云幼名,年二十有為父之道,朋友等類不可復呼其名,故冠而加字。”又《儀禮・士冠禮》:“冠而字之,敬其名也。君父之前稱名,他人則稱字也。” 由此可見,名是幼時起的,供長輩呼喚。男子到了二十歲成人,要舉行冠禮,這標誌著本人要出仕,進入社會。女子長大後也要離開母家而許嫁,未許嫁的叫“未字”,亦可叫“待字”。十五歲許嫁時,舉行笄禮,也要取字,供朋友呼喚現在中國國學衰敗,叫你起字你能起得出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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