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生物學的意義上講,人是一種動物,人屬於哺乳動物綱,靈長目,人科,人屬。類人猿與人在進化上有親緣關係,因此可以說它是人的祖先。大約在20萬~300萬年以前,人類就已經出現在地球上了。人類是從古猿變來的。但是類人猿和人,在進化史上都很年輕,如果以地球現在的年齡為12小時,那麼人的壽命還不到半分鐘。 科學的人類起源理論是從18世紀的拉馬克開始的,並經過達爾文開始形成。在古代和18世紀以前,關於人類起源的問題只能做一些猜測。古代生物學家雖然指出了人類與動物在結構上的相似現象,但還不能提出什麼系統的理論來闡述人類起源的奧秘。 關於人類起源的理論,經過了人與猿同類論、猿變人論、人與猿同祖論這三個歷史上不同發展階段。 18世紀著名瑞典生物學家林耐,在他創立的生物分類學的基礎上,特別是在研究動物分類時,把人和猿做了比較。他不僅發現了人和猿都有二心耳、二心室,都是胎生,而且發現人、猿、猴都有兩對門齒,胸前都有一對乳房。由於這種驚人的相似,所以他在進行動物分類時,就把人、猿、猴歸入一類,名曰靈長類,即都是靈敏的高等哺乳動物。 法國博物學家拉馬克提出了由猿變人的理論,這是拉馬克在研究了現代猿的身體構造和生活習性的基礎上第一次提出來的。他假設,由於生活條件改變,下到地面生活的類人猿必須用後肢行走,促使手足分工,使前肢發展得更加靈巧有力。這種在發展變化中的猿人漸漸進化 成新的物種,最後變成了原始人。由猿變人論,比起林耐的人與猿同類論,大大地前進了一步,揭示了猿和人之間前後相繼的發展聯絡。 法國生物學家居維葉首先從比較解剖學方面證明,所有脊椎動物。從最低等的魚類到最高等的人類,其主要特徵都基本相同。從而說明人起源於猿。他透過解剖學證明,從兩棲動物到人的四肢骨骼原來都是由一定數目的骨片在同一格式上構成的,並指出“兩條腿的鳥和人本來都是四肢動物”。由此,居維葉進而證明猿是人的直接祖先,並初步闡述了人類起源的機制。 赫胥黎從達爾文的啟示中得到啟發,他用達爾文的進化論作為說明從猿到人的武器。他研究了前人發現的人類頭骨化石,找到了古猿到人類的橋樑。他曾指出了魚類、兩棲類、爬蟲類、鳥類、哺乳類和人類早期胚胎的相似性是它們共同祖先的證明。這就從胚胎學上揭示了人類與猿類的親緣關係。他的結論是:人類“是和猿類由同一祖先分支而來”。人與猿同祖理論首次被赫胥黎提出來了,這比拉馬克的猿變人論又前進了一大步,是對人類起源認識歷史上的一個新的里程碑。1871年,達爾文指出:人類是在新生代第三世紀末由冰河時期高度發展的類人猿進化來的,由於它們也向另一方向發展,即進化為現代的類人猿。以此來證明,人類和現代的類人猿有關共同的祖先。 那麼人類究竟是怎樣起源的呢?恩格斯在1896年發表了《勞動在從猿到人轉變過程中的作用》。他指出,人不僅僅是從動物進化來的,而且是在改造自然的勞動過程中轉變過來的。由猿轉變為人與一 般動物的進化過程有著本質的區別。他認為,勞動影響了人的思維器官、勞動器官、語言器官的發展,最後發展成為完善的現代人。由於人類能夠製造勞動工具的勞動,這種決定性的因素已經不再是生物學的因素,而是社會的因素。由於這個原因,自然界的發展實現了巨大的飛躍,超出了自然界本身的範圍,進入人類的社會及其歷史的領域。 然而這個逐代積累的力量 來自獲得性遺傳。可以說,在達爾文的進化論以及恩格斯敘述以後相當長的時間內,在解釋勞動創造人的生物學機制上都沿用著獲得性遺傳說。 而分子進化論則認為:類人猿是一個物種,人類也是一個物種,兩者的轉變過程應當符合於生物學的基本規律,即突變中選擇、隔離等,勞動只是一種選擇因素。還有的人認為勞動不是決定人的主要因素,決定因素是類人猿的遺傳物質改變。 人類可以為自己設計出更高階、更合理和更完善的性狀,並按照遺傳物質的運動規律來改造人類的遺傳本質。
從生物學的意義上講,人是一種動物,人屬於哺乳動物綱,靈長目,人科,人屬。類人猿與人在進化上有親緣關係,因此可以說它是人的祖先。大約在20萬~300萬年以前,人類就已經出現在地球上了。人類是從古猿變來的。但是類人猿和人,在進化史上都很年輕,如果以地球現在的年齡為12小時,那麼人的壽命還不到半分鐘。 科學的人類起源理論是從18世紀的拉馬克開始的,並經過達爾文開始形成。在古代和18世紀以前,關於人類起源的問題只能做一些猜測。古代生物學家雖然指出了人類與動物在結構上的相似現象,但還不能提出什麼系統的理論來闡述人類起源的奧秘。 關於人類起源的理論,經過了人與猿同類論、猿變人論、人與猿同祖論這三個歷史上不同發展階段。 18世紀著名瑞典生物學家林耐,在他創立的生物分類學的基礎上,特別是在研究動物分類時,把人和猿做了比較。他不僅發現了人和猿都有二心耳、二心室,都是胎生,而且發現人、猿、猴都有兩對門齒,胸前都有一對乳房。由於這種驚人的相似,所以他在進行動物分類時,就把人、猿、猴歸入一類,名曰靈長類,即都是靈敏的高等哺乳動物。 法國博物學家拉馬克提出了由猿變人的理論,這是拉馬克在研究了現代猿的身體構造和生活習性的基礎上第一次提出來的。他假設,由於生活條件改變,下到地面生活的類人猿必須用後肢行走,促使手足分工,使前肢發展得更加靈巧有力。這種在發展變化中的猿人漸漸進化 成新的物種,最後變成了原始人。由猿變人論,比起林耐的人與猿同類論,大大地前進了一步,揭示了猿和人之間前後相繼的發展聯絡。 法國生物學家居維葉首先從比較解剖學方面證明,所有脊椎動物。從最低等的魚類到最高等的人類,其主要特徵都基本相同。從而說明人起源於猿。他透過解剖學證明,從兩棲動物到人的四肢骨骼原來都是由一定數目的骨片在同一格式上構成的,並指出“兩條腿的鳥和人本來都是四肢動物”。由此,居維葉進而證明猿是人的直接祖先,並初步闡述了人類起源的機制。 赫胥黎從達爾文的啟示中得到啟發,他用達爾文的進化論作為說明從猿到人的武器。他研究了前人發現的人類頭骨化石,找到了古猿到人類的橋樑。他曾指出了魚類、兩棲類、爬蟲類、鳥類、哺乳類和人類早期胚胎的相似性是它們共同祖先的證明。這就從胚胎學上揭示了人類與猿類的親緣關係。他的結論是:人類“是和猿類由同一祖先分支而來”。人與猿同祖理論首次被赫胥黎提出來了,這比拉馬克的猿變人論又前進了一大步,是對人類起源認識歷史上的一個新的里程碑。1871年,達爾文指出:人類是在新生代第三世紀末由冰河時期高度發展的類人猿進化來的,由於它們也向另一方向發展,即進化為現代的類人猿。以此來證明,人類和現代的類人猿有關共同的祖先。 那麼人類究竟是怎樣起源的呢?恩格斯在1896年發表了《勞動在從猿到人轉變過程中的作用》。他指出,人不僅僅是從動物進化來的,而且是在改造自然的勞動過程中轉變過來的。由猿轉變為人與一 般動物的進化過程有著本質的區別。他認為,勞動影響了人的思維器官、勞動器官、語言器官的發展,最後發展成為完善的現代人。由於人類能夠製造勞動工具的勞動,這種決定性的因素已經不再是生物學的因素,而是社會的因素。由於這個原因,自然界的發展實現了巨大的飛躍,超出了自然界本身的範圍,進入人類的社會及其歷史的領域。 然而這個逐代積累的力量 來自獲得性遺傳。可以說,在達爾文的進化論以及恩格斯敘述以後相當長的時間內,在解釋勞動創造人的生物學機制上都沿用著獲得性遺傳說。 而分子進化論則認為:類人猿是一個物種,人類也是一個物種,兩者的轉變過程應當符合於生物學的基本規律,即突變中選擇、隔離等,勞動只是一種選擇因素。還有的人認為勞動不是決定人的主要因素,決定因素是類人猿的遺傳物質改變。 人類可以為自己設計出更高階、更合理和更完善的性狀,並按照遺傳物質的運動規律來改造人類的遺傳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