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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文明之父

    按通俗的定義,文明就是脫離野蠻的人文行為。所以,人類一直將文化、禮儀、科技等等視為“文明”。並且據此將人類目前的社會稱為“文明”社會。但實際上,這種定義不僅是極端錯誤的,甚至是自欺其人!

    今天的人類社會,根本就沒有資格稱為“文明”社會!而人們之所以混淆使用了“文明”一詞,是因為人們從根本上錯誤認識了“文明”的真正涵義!而且,錯誤使用“文明”一詞,導致了不明真相的人們誤以為我們的社會真的是什麼“文明”社會,從而阻礙了人們對“文明”的關注與探討!比如,如果人們知道今天的人類社會從本質上仍處於野蠻階段的社會時,一定會急於探索什麼是文明,並極力要去改變這個野蠻的社會。畢竟,沒有任何人會喜歡野蠻,更沒有人會身處野蠻社會而心安理得卻不想立即擺脫“野蠻”這個枷鎖!

    可見,錯誤使用、濫用“文明”這個詞語,對人類對社會的發展程序都產生了巨大的負面影響。所以,正確認識並正確使用“文明”,正本清源,拔亂反正,刻不容緩!

    世界的本原就是物質。地球上的所有生命都擁有對地球資源共享的神聖權利!物質,是所有生命(包括人類)賴以生存發展的基礎!而物質也為人類的生存與發展提供了必需的能量。所有唯物主義者都知道物質的存在決定意識。而人類對資源獲得方式所產生的意識,要麼是文明意識,要麼就是野蠻的意識!即人類對社會資源獲得的方式,決定了人類的文明或是野蠻!非常悲哀,非常不幸,人類對社會資源的獲得採用了弱肉強食、優勝劣汰的野蠻方式!這就決定了人類社會從此產生了戰爭、貧窮、貧富差距等等社會矛盾,直至二十一世紀的今天!可見,要徹底消滅人類社會的戰爭、貧窮等問題,就必須要徹底改變人類對資源的獲取方式!

    因為,人類生存與發展追求的唯一目標就是文明,而代表公平、正義就是文明,而文明的核心,就是對社會資源的共享及按需分配!這是人類社會文明與野蠻的區別標準,也是決定人類前途的標誌

  • 2 # 質躍

    自然文明、人類文明、人類野蠻,三者不妨先捋一下關係。

    人類文明當是屬於自然文明的一部分,也就是說人類社會本就是起源於自然界,脫離不了賴以生存的自然界。人類野蠻當是相對人類社會文明而言的,這二者對立,而人類野蠻也是人類自然的野蠻性,當然也不全是,這裡就存在人類異化的概念了。

    所以,關鍵是這個“自然文明”究竟咋定義。

    弗洛伊德曾說,人類文明是以犧牲人的自然本能為代價建成的;人類文明的程序是愛慾和攻擊性本能的鬥爭。

    按馬克思的觀點看,人類自異化私有財產出現之後就已經是異化的人類,異化勞動使人的自然性、人性都外化了,馬克思聲言,人類歷史社會發展的階段性,也就是說所謂的現代的人類文明是發展的過程,必然被人性的人社會的人就是自然的人就是人道的人所取代。那麼,所謂自然文明與社會文明又該如何認識呢,這就是說,社會是不是自然的部分,脫離了自然嘛?再比如說,一個人的肉體文明與一個人的精神文明這個說法彆扭不呢?

    好了,有待考慮,回頭再細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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