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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穿插游擊隊

    “捕快”二字一出,相信大家腦海中已經有畫面了:《新白娘子傳奇》中一身黑紅官服的李公甫(許仙的姐夫)——

    《新白娘子傳奇》劇照

    《武林外傳》裡詼諧逗趣的老邢和小六——

    《武林外傳》劇照

    《四大名捕》裡明察秋毫的無情追命——

    《少年四大名捕》劇照

    所以,影視劇中的捕快跟歷史上的真實情況是一樣的嗎?在古代當捕快究竟是一種什麼樣的體驗?

    捕快那些事

    01

    要當捕快,得先弄清捕快的“職位描述”“日常工作”和“任職要求”。

    古代的捕快,屬於衙役,是衙門裡少不了的跑腿辦事的勤雜人員,負責當地行政權力的執行,算是執法和行政的主力。從重要性來看,衙役名列前茅,但從地位看,衙役基本是地位最低的一群人:沒有官方身份, 即沒有編制,只算是為衙門服役。

    宋神宗熙寧三年(公元1070)之前,吏、役都是沒有工資的,所以容易出現收取賄賂等貪腐之事,有鑑於此,宋神宗認為 : “吏人及場務、倉庫官,當人人賦祿。”他認為發了俸祿也不過是把貪吏之前收受的錢財發給他們供日常生活使用罷了,於是他出臺了“倉法”(後來也叫“重祿法”),吏、役才有了微薄的薪資:各種衙役年薪3-12兩不等,算下來每天2文左右,應該是剛能吃頓飯的錢。

    以明清州縣衙門為例,衙役分四班,即皂、捕、快、壯班(也有學者稱分為三班衙役,不包括捕班,或捕、快合一) 。各班都有班頭,也叫頭役,統領本班。《水滸傳》中的武松在陽穀縣就是擔任這種班頭。四班之外,還有零星雜役,包括門子、禁卒、仵作、庫丁、倉夫、鬥級(收糧掌鬥)、轎伕、傘扇夫、鳴鑼夫、吹鼓手、燈夫、更夫、伙伕、馬伕、鋪兵(郵驛)等等。

    電視劇《水滸傳》中的武松

    這麼多種類的衙役都對應著什麼樣的工作職責呢?

    古代官員往往都是“君子動口不動手”,把要動手的事全交給衙役:

    皂班的職責是前驅護衛和儀仗,知縣升堂辦案時執行刑訊拷笞;

    快班分為馬快和步快,職責是巡夜、傳喚、逮捕,問案時到庭供長官驅使,還會被派出到鄉下催徵賦稅;

    捕役的職責是偵查案件,緝捕盜賊,也同快班一道巡夜,押運官銀時充當護衛;

    壯班的職責是守衛糧倉金庫和監獄,護送官銀或罪囚時,也充當雜差;

    門子掌管儀門(衙門中正門與正堂之間的門,正官升堂辦公,須關閉儀門),叫升堂,喊人犯,掌管發令竹籤。

    其餘零散衙役的職責大多從名字就可以判斷出來。

    電影《九品芝麻官》截圖

    瞭解捕快的“職位描述”和“日常工作”後,我們來看看衙門對捕快的要求。有的電視劇裡,成為捕快要透過嚴格的考試,但現實中並不是這樣,古代生活史專家倪方六曾說:“只要是手腳利索、腦子好使的都能當捕快,從目不識丁的農民到有前科的小混混,都能做,因此捕快的素質整體來說是不高的。”

    此外,衙役的身份分兩種:良民和賤民。民壯、庫丁、鬥級、鋪兵為良民,皂、快、捕、仵、禁卒、門子為賤民。可以看到,這些身份為賤民的衙役才是我們所認知的捕快主力,所以,捕快一般是由素質並不很好的賤民擔任。而賤民身份的衙役一旦從業,其三代不能參加科舉,也不準捐納買官,所以有些家庭嚴禁子孫從事衙役。這樣來看,《新白娘子傳奇》中許仙的姐夫是捕快,其子許仕林跑去考了功名,兩家沒分家,好像還算是個漏洞。

    但是,除了官戶和縉紳外,其餘百姓都要服役納稅,而衙役可以豁免或逃避徭役,在官府辦事還可以照顧本家和三親六故。

    行文至此,也許你會有個問題——為什麼對衙門來說這麼重要的職位,要由賤民來做?

    因為捕快乾的活兒,在古人看來,是一種得罪人的活計:總是要抓人拿人,總是跟壞人壞事打交道,所以只能讓賤民做。

    在古代,當捕快大概是一種美夢逐漸破滅的體驗吧。沒有編制福利不說,工資還不高;工資不高就算了,至少能庇護家人,但卻影響了長遠發展,成了賤民,家人三代不能入仕。有選擇的情況下,大家應該還是會選擇科舉和從軍,衙役說到底是無路可走的人去混口飯吃而已。

    清末時上海的捕快(圖右),正在看守囚犯

    捕快的生財之道

    02

    也許有人會問,捕快待遇這麼差為什麼不辭職呢?而且感覺在老百姓眼裡他們很厲害,看起來也沒那麼窮?

    那再來說說捕快為什麼不辭職,答案其實就在後兩個問題裡:他們被百姓畏懼,就可以藉機搞自己的生財之道,有錢自然就不願意辭職了。

    為什麼老百姓怕他們?他們的錢怎麼來的?對百姓而言,可以不認識遠在天邊的皇帝,但近在眼前負責縣裡日常治安的捕快大家必然都是知道的。

    百姓對捕快的感觀還來源於其具體職能。皂班負責刑訊拷笞;捕役緝捕盜賊的刑罰權力讓人們不自覺的畏懼;再者,前有提及捕快的整體素質並不高,像無賴一樣無常的捕快來負責刑訊和緝捕盜賊,總有種一言不合就會套罪抓人的既視感,老百姓定然也深怕自己觸了黴頭被抓。

    說到捕快怎麼獲取錢財,其實就是詐百姓、收賄賂。

    宋人沈夢溪說:“天下吏人,素無常祿,唯以受賕為生。”“賕”即為賄賂之意,宋代的時候吏役沒有工資,只靠收受賄賂維持生計。到清朝時,工資少的可憐,衙役依舊不靠薪水生活,他們的主要收入來自“陋規”。

    一般州縣認為,衙役辦差向當事人收取的車費、驢費、鞋襪費和飯費茶水錢都屬於“正常收費”,只是不準藉機勒索敲詐,這說的就是一般的收費由頭了,多數衙門的規費,屬於書吏和衙役分享。

    只要派差,就能得到規費或賄賂,舉個例子,一樁殺人案,從勘查現場到審結案件,各種規費可達數萬錢。捕役由於發案不規律,沒有案件時就沒有額外收入,所以主要從娼妓戶和宰牲戶收取陋規。這樣一來,小地方的捕役,缺乏規費來源而生活像乞丐,而大城市的捕役,則因收費花樣繁多而十分滋潤。有的衙役,陋規收入一年甚至能有數千上萬兩銀子。

    再舉個例子,清朝方苞在《獄中雜記》中稱:同樣三個人受刑,一人花了三十兩銀子,被打傷骨頭,躺了一個月才好;另一個人花了六十兩銀子,打傷的是皮肉,二十多天恢復;第三個人花了一百八十兩銀子,捱打的當天晚上就能像平常一樣散步。方苞問這些衙役:既然都花了錢,為什麼捱打輕重不一樣?衙役回答說:如果一樣,誰還會多給錢?

    即使進了班房,有錢和無錢的待遇也大不一樣。所以,不管地方政府有什麼公務,到衙役手裡總能生出撈錢的法子來。可以說,收陋規的方式和理由只有我們想不到沒有他們做不到。

    此外,衙役之間,或者說是衙門的上下級之間也存在私相授受,基層貪腐總會有個上下庇護,不然貪汙者早就被揭發了。《歷代判例判牘》第三冊《四川地方司法檔案》中記載了一個普普通通的官場弊案,案子規模不大,案情也不復雜,但正因為太過平常,反而具有普遍意義,成為窺探盛世王朝全貌的青萍之末。案件發生在大明嘉靖年間,成都府下轄的彭縣,節選的一小部分故事的主角是吏和衙役。

    先說一下明朝時縣衙的組成:縣衙裡最大的是知縣,叫主官;縣丞和主簿是他的副手,都是佐貳官,這三位是有品級的官員,他們之下就是不入流、沒有品級的人員了。三人之下有位首領官,負責辦公室典史,是個書吏;再往下就是衙門內最重要的行政機構,三班六房。三班就是指皂班、壯班、快班,有時候還會多一個捕班,和快班合在一起,就是老百姓熟悉的“捕快”;六房對應的是朝廷六部,分為禮、吏、戶、工、兵、刑六個部門,各有主管業務。除此之外,還有承發房和架閣庫等辦公機構。在這些機構裡辦事的人,統稱為吏,也叫“胥吏”或“吏胥”。“胥”這個字,本意是有才幹之人,十有二人,後來引申為基層公務員。

    故事的開始是一個叫陶成的當地人進入彭縣縣衙,成為吏房的一位書手。這個職位顧名思義,就是負責各類公文件案的書寫、抄錄。聽起來挺枯燥瑣碎,但裡面有很大的門道——古代公文全靠手寫,狀紙、官職申報材料等等,他筆一揮墨一撒,改幾個字就會影響別人的命運。

    四年之後,陳佐也加入了彭州縣衙,他在戶房擔任算手。戶房主管錢糧賦稅,和吏房書手差不多,也是隻需在賬簿上做一點點手腳就能讓農戶生不如死。比如在納稅時,將田地等級改一改,農戶要繳納的田稅就不知道翻了幾番,農戶想避免這種事,基本只能指望銀子。書手和算手都是胥吏的一種,沒有官身,工資少得可憐,他們摸清衙門的門道之後,就利用這些見不得光的路子大量斂財。他們作為本地人,比上官更熟悉地方情形和法令文牘,又把持著具體的政務事項,很容易從中做手腳,有時候日子過得比主官還滋潤。

    兩人為了能放心操作,不約而同地拜了縣衙的二把手屠主簿當靠山,尋求庇護。之後陳、陶兩人很快勾結到一起,“各結攬寫法,討錢使用”。

    陳、陶二人是衙門裡衙役的上一級“胥吏”,雖然沒有編制,但是比較穩定,因為胥吏往往是世代相繼的。胥吏索賄就是從僉派人員填補役期已滿的衙役開始。這個行動由戶房負責查詢戶籍輪值表,確定應役人選;吏房負責登記造冊。也就是說工作被交由陶成和陳佐兩人完成。

    僉派名單裡有一個叫劉選的平民,他被安排去做快手,就是前面提到過的快班,巡夜、傳喚、逮捕還要去鄉下催收賦稅的衙役。劉選不想做快手,因為總要奔走太過勞累,但是又不能拒絕服役安排,於是他找到了陶成、陳佐二人想尋求其他解決辦法。這基本就是送上門來的索賄人選,陶、陳二人協調後讓一個叫劉本敖的閒漢替劉選去做這個差事。作為給劉本敖的報酬,劉選每個月要出三鬥米、三錢白銀;至於陳、陶二人,雖然沒有記載,但可想而知他們一定收了不少賄賂才會願意為劉選奔走。

    對劉本敖而言,快手是他撈錢的好機會:衙門發現某戶人家牽涉官司後會發下牌票——一張寫好事由和日期,簽好押、印好官印的執法憑證。劉本敖拿著這張牌票,就可以去農戶那訛詐錢財。

    劉本敖還可以勾結陶、陳這樣的胥吏,開一張不蓋官印的白頭牌票,下鄉隨意找人訛詐。當時老百姓不懂法,很容易就被唬住。《官箴書整合》裡的記錄更加直白:“每一快手一二十兩 , 賄買戶書寫就。蓋快手借票催糧,原非為催糧計,不過借印票在手,無端索害鄉人。農民多不識字,又多良善之人 , 彼即有完票在家 , 快手欲無端害之,幾十裡外向誰分訴?一張票,乃一快手幾年生活也。”

    此案件後續真正的苦主(原告)是一位農民,因其他農戶與書吏快手等的私相授受,被坑到一個人承受好幾倍的賦稅,被逼無奈越級上告縣衙的衙役和官員,最後,縣衙內的貪汙者都被徹查得到了應有的懲罰。礙於篇幅,不再贅述其情節。

    總而言之,在古代,捕快並不是人人嚮往的職業,甚至還非常討人嫌,除非是服役需求,普通百姓一般都不會去做捕快。如果真要回到古代謀職,考科舉做正兒八經的官可比捕快香。說白了,捕快並不是一個實現抱負的好職業。

    參考資料:

    趙夢琪《清代衙役制度研究》,《哲學文史研究》2017年第8期。

    倪方六《真實古代捕快到底長什麼樣?》,《楚天金報》。

    聞華《漫談古代的衙役》

    馬伯庸《胥吏的盛宴》

    陳朝陽《從熙寧"倉法"看宋代"加俸養廉"現象》

  • 2 # 託尼賈282

    捕快在古代其實社會地位很低,《武林外傳》中的邢捕頭和燕小六其實很寫實。 古代的捕快,屬於衙役。地方政府的組成,除了正印官之外,偶爾有雜佐,再就是六房書吏和三班衙役。 三班衙役,第一是皂班,給縣官老爺站班和做儀仗隊的,審案時兼做行刑手幫同嚇唬人犯。其次是快班,就是捕快。用於拿賊,破案和催租稅的。 第三是壯班,屬於臨時召集的民工,打打雜,危機狀況時協助守城。顯然,對於一個縣的治理而言,捕快的地位很重要。 然而職業地位重要,不等於身份地位就高。 事實上,古代地方上的捕快是一個沒有門檻的職業,地位很低。

  • 3 # 走遍神州的魯巖

    我個人認為,古時的基層捕快也是很讓人羨慕的職業,也肩負保護人民財產安全和維護社會穩定的責任,工作也是很忙碌的,體驗一次應該會有收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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