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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mmilp100

    便利店的好處是生意比較穩定,風險較低,但是工作時間較長,一週要營業7天,並且每天都要開到很晚。選擇地點對便利店來說都非常重要,較高的人流和車流量是生意成功的保證,因此,可以研究一下附近有沒有學校,公園,體育場和其它客流量大的生意存在。另外有沒有競爭對手也很重要,不但要看同一小區有沒有別的便利店,還要看有沒有超級市場。這些都可能會影響客源。日常的收支,如進貨,費用開支的單據等,需要妥善儲存和記錄,以備將來稅務審查之用。便利店內裝修主要注意三方面需要裝潢的店堂內部主要有三個方面,即天花板、牆壁和地面,因為這些是構成便利店內部環境的主要因素。如果這些因素沒有發揮其作用,並與外部裝飾相協調,那麼就無法達到便利店形象的整體效果,從而會影響經營效率和銷售效率。地面的裝修材料,一般有瓷磚、石材、木地板、塑膠地磚以及水泥等,可根據便利店的需要和自己的經濟能力選用。在地面的圖形設計上,一般有剛柔兩種選擇。以正方形、矩形、多角形等直線條組合為特徵的圖案帶有陽剛之氣,比較適合以男性消費者為主的便利店使用;而以圓形、橢圓形、扇形和幾何曲線等組合為特徵的圖案帶有柔和之氣,比較適合女性消費者為主的便利店使用。在地面的材料使用上,可供選擇的雖然很寬泛,但也應考慮到其優缺點。瓷磚的品種很多,色彩和形狀可以自由選擇,它有耐熱、耐水、耐火及耐腐蝕等優點,並有相當的永續性,其缺點是保溫性差,對硬度的保有力太弱。塑膠地磚的特點是價格適中,施工也較方便,同時還具有顏色豐富的優點,為一般便利店所採用。此外,由於便利店的主要消費群體定位在30歲以下的學生和上班族,針對這一群體易接受新事物、消費力強勁和追求時尚的特點,因此在商品的選擇上要注重創新與更新,結合時尚主旋律。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 2 # 使用者4645885161158

    街角便利店因其生意穩定,又無特定技巧要求,因此成為許多新移民經營小生意的首選。在多倫多市中心開了三年街角便利店的盧再農認為,做這類小生意關鍵在於店要選得好。 他表示,新移民缺乏在加拿大開店的經驗,若買了生意太差的店無法使其起死回生;買了生意太好的店,又難以控制局面。他建議,最好買周生意額在五至六千元的店。 除了生意額外,選店更要看環境。盧再農說,環境包括店的人流 (越多越好 )、人種 (白人多好 )、品種 (有賣彩票好 )、周圍建築 (住家多好 ),另外,還要注意店址百米之內有否同類店?方圓一公里之內有否大型廉價超市?如果是的話,生意一般難做。 選店的關鍵是查生意。盧再亮表示,查生意應暗訪明查並舉,暗訪在先,明查在後。暗訪者,即在店外看人流,看環境;再進入店內看貨品,品種多否?是否新鮮?然後再明查,即坐入店堂內,看著老店主做生意,瞭解生意額情況。他說,暗訪一般一、二天即可,明查則一週左右;一輪下來,對店的情況大致摸底。 盧再農認為,選店的過程考驗人的性格,一定要有耐心。儘量花時間看盡可能多的店,察看三、四十家店不為過,進而瞭解這一行的行情,從比較中選出好的店。他說,目前市面上合適新移民的街角便利店不太容易找,故選擇過程急不得。 他說,買一家便利店的過程一般有以下幾個階段,一是透過地產經紀找到正在出售的店家及相關資訊,從而篩選出合適自己的一批店;二是暗訪,再淘汰一些不合適自己的店;三是交付定金作明查,定金一般在五百元至二千元不等;最後才付錢買下。以目前便利店的行情,周生意五、六千元的店約在五萬至六萬元間,但還需加上二萬元左右的貨品費,所以有心買店者最好手頭有六、七萬元的資金。 [ 創財貓 可為你提供更多資訊資訊] 接下去便是經營時期了。盧再農認為,便利店出售的品種無非是彩票類,菸類,零食類,雜貨類,蔬果類等。其中難做的是零食和蔬果,零食品種要經常更新,否則老客戶不願上門;蔬果一定要新鮮,否則難吸引人買。 便利店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開門,一般從早上八時營業至晚上十一時。一般店的毛利大約二成五至三成五,除卻房租、水電、保險及汽車費用,餘下便是自己的收入。過來人盧再農表示,開街角便利店十分辛苦,但是在熬時間的過程中,新移民能賺到錢,學會生意經,打下在新土地安居樂業的基礎。 開便利店小心陷阱 三年前從南京移民多倫多的李升,原來在國內做生意,來加拿大後八個月未找到工作,於是決定自己做小生意。他聽不少人說,開便利店投資不太多,比其他小生意營利有保障,且無特殊技術要求,於是以六萬八千元 (含買下存貨 )從一位華人那裡接手一家便利店。 至今李升與太太已經營這家便利店兩年有餘,目前的狀況是每月的營利在除卻開支後,所剩才一千元左右。以兩夫婦的投入,每天工作十多個小時,全年沒一天休息日來計算,這點收入實在得不償失。李升有意將店脫手,但生意難做是明擺著的事,故一直找不到買主。 [ 創財貓 可為你提供更多資訊資訊] 李升認為,開街角便利店有三大「陷阱」,當初是自己不懂行,也不夠精明,結果落入陷阱,至今難以自拔。李升告誡有心開便利店的新移民,在交付定金之前,千萬小心,三思而行。 李升所說的「陷阱」之一是買賣合同上的「商業權利」。據他說,一般商店的買責合同上都有「在某年限之內、在方圓某公里範圍內,不得有同類型店家出現」的字樣,這種規定可保護買店者的利益。不過,並不是所有的店鋪買賣合同上都如此寫,所以有意買店者一定要看清楚。當初李升買店時,合同上並無此內容,加上他也不在意,想不到因此害了自己。那位原店主將自己的店鋪轉手給李升後不久,在對街不遠處又開了一家新的便利店,與李升搶起生意來。對方是商場老手,拉走不少老主顧;並且因對方手中無賣不出去的存貨,加上新開店,成本又低,等等因素造成了李升今日的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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