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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頹廢Reflection

    竊以為,當下喚醒國民,宜以利喻,勿以義責。

    利者,個人利益,個人權利,以及利益安全;義者,道德、人格、責任之類。

    後者若不從前者引出,空洞也,虛假也,易為專制者利用之。

  • 2 # 行走的蒲公英

    按照古訓:“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的理念,利與義應該互補雙贏的。只有贏得了人脈,也自然而然贏得了利益。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我們都是食人間煙火的凡人,追逐利益是我們的本能。但是,不能見利忘義,把人類最寶貴的善良本性丟失了。

    為了利益不擇手段的人,自古有之。有些人為了利益不惜出賣人格,出賣良心。一切以獲得最大利益為準則。甚至,有的人做出買賣兒童,殺兄嗜親等喪盡天良的不齒之事。

    這種發不義之財的人,獲取的財富再多,也只是一個沒有一點道德和良知的行屍走肉。

    奉勸世人:一定要擺正利與義的位置。切莫要重利輕義。

    仁義常常在,福祿滾滾來。

    一切按照良心行事,一生自然順利平安。

  • 3 # 仁之心語

    利者在人慾,義者在人德。

    宋末抗元民族英雄文天祥在被元軍殺害前曾寫下絕筆說:“孔曰成仁,孟曰取義,惟其義盡,所以至仁。讀聖賢書,所學何事,而今而後,庶幾無愧。”

    文天祥所說話的意思是:孔子說要“成仁”,孟子說要“取義”,惟有行為完全符合“義”的要求,才能達到“仁”的境界。我們研讀聖人賢士的著作,要從中學習什麼東西,從今往後,我沒有什麼可慚愧的。這表明他捨生取義、視死如歸的人生觀,用實際行動實踐他的“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壯志和節操。    

    南宋末年文天祥組織力量堅決抵抗外侵,失敗被捕後,面對元朝威逼利誘,竟毫不動搖,視死如歸,最終被殺,這種高尚的民族氣節和為正義而獻身的精神永遠值得後人學習。

    孟子在《魚我所欲章》中說過,“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孟子用人們生活中熟知的具體事物打了一個比方:魚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兩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我寧願捨棄魚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愛的,義也是我所珍愛的,在兩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我寧願捨棄生命而要義。在這裡,孟子把生命比作魚,把義比作熊掌,認為義比生命更珍貴就像熊掌比魚更珍貴一樣。

    古人云:義與利,人之所良友也。人字的結構就好像義與利相互支撐一樣。正義,在個人層面其端正行為,符合道義。在社會層面,其建立公正公平道義的制度。謀利,即謀取利益。做為同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前者是人性光輝所在,後者是生命延續所據。

    中華民族歷來推崇顧大局、講大義,為了顧全大局、為了國家民族大義,哪怕個人的事情再大,也應先放置在一邊。《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載,廉頗不服藺相如,揚言“我見相如,必辱之”。藺相如聽說後,“常稱病,不欲與廉頗爭列”,外出望見廉頗,“引車避匿”。藺相如的門客舍人為此感到羞恥,想要離開。藺相如說,秦王之威我都不怕,還怕廉將軍?之所以這樣,“以先國家而後私仇也”。廉頗聽說後,深為藺相如以國家為重、大局為重的境界所感動,由此而有了“負荊請罪”和“將相和”的千古美談。可見,那些始終能把個人利益放在國家民族利益之後、為了大局大義而能捨棄私利私慾、個人恩怨的人,是歷來為世人所推崇的,這種行為符合中華民族傳統道德觀,無論時代怎樣變化,都能夠得到時人和後世的認可與尊重。

    新時代的當下中國,華夏兒女正在為了實現中國夢而拼搏奮進,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就是當下的民族大義,一切個人的價值追求都要與國家的發展和民族榮辱緊密聯絡起來。從個人而言,幸福是奮鬥出來的,堅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守“義”字當先,才會成就自己。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你認為世界到底是什麼?為什麼有人?而每個人為什麼又是一個獨立的個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