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者是西方後殖民理論中常見的一個術語,在後殖民的理論中,西方人往往被稱為主體性的“自我”,殖民地的人民則被稱為“殖民地的他者”,或直接稱為“他者”。“他者”(the other)和“自我”(Self)是一對相對的概念,西方人將“自我”以外的非西方世界視為“他者”,將兩者截然對立起來。所以,“他者”的概念實際上潛含著西方中心的意識形態。寬泛地說,他者就是一個與主體既有區別又有聯絡的參照,比如白人可以黑人作為他者,那樣得出的結論白人必然是文明的聰明的先進的高雅的,透過選擇和確立他者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更好地確定和認識自我,但其中隱含的自我中心主義有著嚴重的缺陷或弊端,一個主體若沒有他者的對比對照將完全不能認識和確定自我。在後殖民主義研究的一系列概念和範疇中的一個最具特色並作為中心範疇的是“本土”(native)與“他者”(the other)以及這二者之間的關係問題。本土和他者是相對的$它會隨著參照物的不同而改變。 從哲學上考察,“他者”概念在後殖民批評理論中的運用,主要是根據黑格爾和薩特的理論。黑格爾在《精神現象學》中對主人——奴隸關係的分析表明,他者的顯現對構成我的“自我意識”是必不可少的。主奴雙方之間的行為是一場殊死的對抗,任何一方都試圖消滅對方,都以對方為中介確證自己的存在。“因為它們彼此相互地承認著它們自己”。衝突的結果是強者成了主人,弱者成了奴隸。主人把他的對方放在自己權力支配之下,透過奴隸的加工改造間接與物發生聯絡,“享受了物”。奴隸成了以維護主人存在為目的的無本質的存在。對於主人而言,奴隸就是“他者”,由於“他者”的存在,主體的意識才得以確立,權威才得以確立。 薩特從擯棄“我本學”的立場出發指出,只是由於他人意識的出現,自我意識才會顯現。也就是說,“他人”是“自我”的先決條件。在《存在與虛無》一書的“注視”這一節,他用現象學描述的方法,形象地說明了自我意識的發生過程。設想我透過鎖孔窺視屋裡的人,此時我的注視物件是他人,我把他人當作意向物件;但是,如果我突然聽到走廊裡有腳步聲,意識到有一個他人會注視我:“我在幹什麼呢?”羞愧感油然而生,“羞恥是對自我的羞恥,它承認我就是別人注意和判斷著的那個物件”。在他人的目光下,原本“是其所不是,不是其所是”的流動化、虛無化的自為突然被強調成“是其所是,不是其所是”的自在了。在這個例子中,正是我感到他人有可能注視我,我才會注視自己。在他人的注視下,主體體驗到了“我的”存在。同時也意識到自己是“為他”的存在。沒有意識中的“他者”,我的主體意識就不能確立。我只有把自己投射出去,意識到那個想象中的“他者”的存在,才能確認“我的”存在。 總之,無論是黑格爾,還是薩特,都強調了“他者”對於主體“自我意識”形成的重要的本體論的意義。並且,兩者都認為主體與他者之間的基本關係是衝突。在黑格爾那裡,主人與奴隸關係不是相互的,他們之間“發生了一種片面的和不平衡的承認”。奴隸是主人與物發生關係的中介,他的地位是工具性的。“他者”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他者”自己顯現為無本質。在薩特看來,主體間的相互注視是不可能的;“一個注視不能自己注視;我剛一注視一個注視,它就消失了,我只不過看見了眼睛。在這個時刻,他人變成了我所佔有的並且承認了我的自由存在。”二者之間任何一方都不能在沒有矛盾的情況下被抓住,二者之中任何一方都在另一方之中,並且“致對方於死地”。“衝突是為他存在的原始意義”。這就從本源上決定了對待他者的態度是衝突而不是對話或是其它。
他者是西方後殖民理論中常見的一個術語,在後殖民的理論中,西方人往往被稱為主體性的“自我”,殖民地的人民則被稱為“殖民地的他者”,或直接稱為“他者”。“他者”(the other)和“自我”(Self)是一對相對的概念,西方人將“自我”以外的非西方世界視為“他者”,將兩者截然對立起來。所以,“他者”的概念實際上潛含著西方中心的意識形態。寬泛地說,他者就是一個與主體既有區別又有聯絡的參照,比如白人可以黑人作為他者,那樣得出的結論白人必然是文明的聰明的先進的高雅的,透過選擇和確立他者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更好地確定和認識自我,但其中隱含的自我中心主義有著嚴重的缺陷或弊端,一個主體若沒有他者的對比對照將完全不能認識和確定自我。在後殖民主義研究的一系列概念和範疇中的一個最具特色並作為中心範疇的是“本土”(native)與“他者”(the other)以及這二者之間的關係問題。本土和他者是相對的$它會隨著參照物的不同而改變。 從哲學上考察,“他者”概念在後殖民批評理論中的運用,主要是根據黑格爾和薩特的理論。黑格爾在《精神現象學》中對主人——奴隸關係的分析表明,他者的顯現對構成我的“自我意識”是必不可少的。主奴雙方之間的行為是一場殊死的對抗,任何一方都試圖消滅對方,都以對方為中介確證自己的存在。“因為它們彼此相互地承認著它們自己”。衝突的結果是強者成了主人,弱者成了奴隸。主人把他的對方放在自己權力支配之下,透過奴隸的加工改造間接與物發生聯絡,“享受了物”。奴隸成了以維護主人存在為目的的無本質的存在。對於主人而言,奴隸就是“他者”,由於“他者”的存在,主體的意識才得以確立,權威才得以確立。 薩特從擯棄“我本學”的立場出發指出,只是由於他人意識的出現,自我意識才會顯現。也就是說,“他人”是“自我”的先決條件。在《存在與虛無》一書的“注視”這一節,他用現象學描述的方法,形象地說明了自我意識的發生過程。設想我透過鎖孔窺視屋裡的人,此時我的注視物件是他人,我把他人當作意向物件;但是,如果我突然聽到走廊裡有腳步聲,意識到有一個他人會注視我:“我在幹什麼呢?”羞愧感油然而生,“羞恥是對自我的羞恥,它承認我就是別人注意和判斷著的那個物件”。在他人的目光下,原本“是其所不是,不是其所是”的流動化、虛無化的自為突然被強調成“是其所是,不是其所是”的自在了。在這個例子中,正是我感到他人有可能注視我,我才會注視自己。在他人的注視下,主體體驗到了“我的”存在。同時也意識到自己是“為他”的存在。沒有意識中的“他者”,我的主體意識就不能確立。我只有把自己投射出去,意識到那個想象中的“他者”的存在,才能確認“我的”存在。 總之,無論是黑格爾,還是薩特,都強調了“他者”對於主體“自我意識”形成的重要的本體論的意義。並且,兩者都認為主體與他者之間的基本關係是衝突。在黑格爾那裡,主人與奴隸關係不是相互的,他們之間“發生了一種片面的和不平衡的承認”。奴隸是主人與物發生關係的中介,他的地位是工具性的。“他者”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他者”自己顯現為無本質。在薩特看來,主體間的相互注視是不可能的;“一個注視不能自己注視;我剛一注視一個注視,它就消失了,我只不過看見了眼睛。在這個時刻,他人變成了我所佔有的並且承認了我的自由存在。”二者之間任何一方都不能在沒有矛盾的情況下被抓住,二者之中任何一方都在另一方之中,並且“致對方於死地”。“衝突是為他存在的原始意義”。這就從本源上決定了對待他者的態度是衝突而不是對話或是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