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然環境中,人類的睡眠應該是分成2段的;而現代人一般躺在床上15分鐘後就能睡著,這說明我們實在是太累了。半夜醒來的原因並不是只有自然節律這一種,壓力太大、某些疾病也有可能讓人睡到一半醒來。
大朋友小朋友們,不知道你們有沒有過遇到半夜醒來怎麼也睡不著的情況?為什麼我們睡到半夜會莫名其妙地醒過來?這是咋回事,是身體出毛病了嗎?
超過三分之一的美國成年人在正常情況下會睡到一半自然醒一次。這種現象叫做夜間甦醒(nocturnalawakening)。而在這些自然醒來的人中,大約有一半沒辦法立刻再入睡。
看來,半夜醒來這件事兒挺常見的。有越來越多的科學證據表明,半夜醒可能是人體的自然節律。
甚至還有一位名叫的羅傑﹒埃克奇(RogerEkirch)歷史學家經過了16年的考證後提出,我們現代人每晚8小時的睡眠才是史無前例的呢。
別說遠古時期的人類了,就算是在3百年前,人們也不是每晚都睡8個小時的。
這聽起來是不是有些反常識?難道古人不是一口氣睡8小時的嗎?
實際上,人類的歷史上的大多數時期,晚上的睡眠可能都是“二相式”的(biphasic),也就是說分成2段睡。
在愛迪生還沒有發明燈泡的古時候,冬天的夜晚可以超過10個小時,而且蠟燭是昂貴的物品,一般的農戶或者市民在天黑2小時後就會上床睡覺。但是10小時以上的夜晚對睡覺來說實在是太寬裕了,所以人們會在晚上醒來。
▲古時候蠟燭好貴的知道嗎?
這麼說有沒有證據呢?
在中世紀的歐洲法律檔案、文學作品和其他檔案裡,經常可以看到“第一階段睡眠”(firstsleep)、“第二階段睡眠”(secondsleep)這些文字,而且在包括英語、法語、義大利語和拉丁語在內許多語言裡都有這樣的記載。
比如,在14世紀英國詩人喬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CanterburyTales)裡一則描述騎士隨從的故事中,女主人公在“第一階段睡眠”結束後在半夜醒來,悉悉索索了一會兒又去睡覺了。
▲1483年的《坎特伯雷故事集》木版畫
15世紀的一本醫書勸導讀者,在“第一階段睡眠”的時候要靠右睡,然後再第二階段睡眠的時候再靠左睡。
在17世紀的《堂吉訶德》中,甚至在19世紀英國作家查爾斯·狄更斯的小說《巴納比·拉奇》中,還有英國作家艾米莉·勃朗特的《呼嘯山莊》中,都出現了分段睡的描寫。
法華人把兩段睡眠間的那1個小時叫做“dorveille”(wakesleep),意思是迷迷茫茫的清明夢。英華人把這段時間叫做“守夜”(thewatch)。
▲埃克奇認為,這幅繪製於1595年的版畫描繪了中世紀歐洲人民晚上分段睡的情景
那麼中間睡不著的時候要幹嘛呢?
有些人會躺在床上凝視空氣,或者翻身下床尿個尿、和小夥伴聊個天,“哎你也睡不著啊,好巧啊”。有些人甚至會起來幹一會兒活,或者去鄰居家串個門、偷個雞什麼的。
也有許多虔誠的教徒會起來禱告,所以許多中世紀的祈禱文是在第一階段睡眠和第二階段睡眠間寫的。
在3百年前,睡到半夜醒來,穿著睡衣和鄰居嘮個嗑就和現代人睡不著玩一會兒手機一樣,是很平常的事情。
直到今天,世界上一些還沒有完全接受現代文明的地方還保留著分段睡眠的習慣。
比如非洲奈及利亞中部的蒂夫人(Tiv)、西非的阿散蒂(Asante)人、南美洲的蘇利南馬隆人(surinamemaroons)就會在晚上睡一會兒起來,仰望一會兒星空,思考一下人生,看一下孩子有沒被叼走,接著躺下再睡,他們還給這兩段睡眠分別取了名字。
▲奈及利亞的蒂夫族人穿著傳統的時尚黑白條紋服飾在玩耍
非洲馬拉加西的一些仍處在農業社會、完全沒有電的鄉村裡,村民們一般在太陽下山後的晚上7點半左右睡覺,睡2個小時左右醒來,然後接著睡到早上5、6點鐘。
那麼進入工業社會,特別是有了電燈以後會發生什麼變化呢?
▲愛迪生為電燈泡申請的專利(1880年)
有了電燈之後,夜晚相當於被縮短了,因為人們可以在太陽下山後繼續勞動、工作和學習,留給人們睡覺的時間就沒有以前那麼長了。所以為了好好利用變短的夜晚,人們開始了一口氣睡到天亮的習慣。
有沒有科學證據證明,在自然條件下人類的確是分2段睡的呢?
還真有。
在90年代的時候,一個叫做托馬斯·韋爾(ThomasWehr)的科學家發現,如果在沒有人造燈光的自然條件下作息,人的睡眠會自然地變成兩個階段。
在他的這項著名的研究中,一些人居住在沒有人造光,而且有14小時的黑夜的環境裡。在天黑後,這些人平均要花2小時才能睡著,然後睡4小時會醒來,醒著迷茫1-3小時候後會再睡4小時。
韋爾因此認為,在自然環境中,人類的睡眠應該是分成2段的;而現代人一般躺在床上15分鐘後就能睡著,這說明我們實在是太累了。
那麼,分段睡到底有啥好處呢?
韋爾發現,那些半夜醒來一次的人特別能記住做過的夢。工業社會可能讓人類失去了回味夢鄉的能力,這算是一大損失吧。
另外韋爾還發現,兩段睡眠間的一個小時就相當於是一段超級智者時間。因為在2段睡眠間的1個小時裡,人處在一天中最放鬆的時刻,大腦裡的腦垂體釋放出了比平常多得多的催乳素——一種做完SPA以後也會有的讓人超級酥胡的激素。
難怪有個中世紀的英格蘭學者提出,在第一次睡眠和第二次睡眠間清醒的時候是做研究(做作業)的好時間。
在現代社會也有不少人不需要藉助外力也能自然地在半夜醒來。
以有記載的資料為例。
著名建築師弗蘭克·賴特(FrankLloydWright)一般會在凌晨4點起來,工作3小時,再接著睡。諾貝爾文學獎獲獎者克努特·漢姆生(KnutHamsun)每天會在床頭放上紙筆,睡幾個小時候起來塗一會兒鴉、寫一會兒字,然後接著睡。
當然了,半夜醒來的原因並不是只有自然節律這一種,壓力太大、某些疾病也有可能讓人睡到一半醒來。
所以,下次你媽問半夜醒來站在她床邊的你在幹嘛,你可以小聲告訴她:
“媽,別怕,我可能有些返祖。”
在自然環境中,人類的睡眠應該是分成2段的;而現代人一般躺在床上15分鐘後就能睡著,這說明我們實在是太累了。半夜醒來的原因並不是只有自然節律這一種,壓力太大、某些疾病也有可能讓人睡到一半醒來。
大朋友小朋友們,不知道你們有沒有過遇到半夜醒來怎麼也睡不著的情況?為什麼我們睡到半夜會莫名其妙地醒過來?這是咋回事,是身體出毛病了嗎?
超過三分之一的美國成年人在正常情況下會睡到一半自然醒一次。這種現象叫做夜間甦醒(nocturnalawakening)。而在這些自然醒來的人中,大約有一半沒辦法立刻再入睡。
看來,半夜醒來這件事兒挺常見的。有越來越多的科學證據表明,半夜醒可能是人體的自然節律。
甚至還有一位名叫的羅傑﹒埃克奇(RogerEkirch)歷史學家經過了16年的考證後提出,我們現代人每晚8小時的睡眠才是史無前例的呢。
別說遠古時期的人類了,就算是在3百年前,人們也不是每晚都睡8個小時的。
這聽起來是不是有些反常識?難道古人不是一口氣睡8小時的嗎?
實際上,人類的歷史上的大多數時期,晚上的睡眠可能都是“二相式”的(biphasic),也就是說分成2段睡。
在愛迪生還沒有發明燈泡的古時候,冬天的夜晚可以超過10個小時,而且蠟燭是昂貴的物品,一般的農戶或者市民在天黑2小時後就會上床睡覺。但是10小時以上的夜晚對睡覺來說實在是太寬裕了,所以人們會在晚上醒來。
▲古時候蠟燭好貴的知道嗎?
這麼說有沒有證據呢?
在中世紀的歐洲法律檔案、文學作品和其他檔案裡,經常可以看到“第一階段睡眠”(firstsleep)、“第二階段睡眠”(secondsleep)這些文字,而且在包括英語、法語、義大利語和拉丁語在內許多語言裡都有這樣的記載。
比如,在14世紀英國詩人喬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CanterburyTales)裡一則描述騎士隨從的故事中,女主人公在“第一階段睡眠”結束後在半夜醒來,悉悉索索了一會兒又去睡覺了。
▲1483年的《坎特伯雷故事集》木版畫
15世紀的一本醫書勸導讀者,在“第一階段睡眠”的時候要靠右睡,然後再第二階段睡眠的時候再靠左睡。
在17世紀的《堂吉訶德》中,甚至在19世紀英國作家查爾斯·狄更斯的小說《巴納比·拉奇》中,還有英國作家艾米莉·勃朗特的《呼嘯山莊》中,都出現了分段睡的描寫。
法華人把兩段睡眠間的那1個小時叫做“dorveille”(wakesleep),意思是迷迷茫茫的清明夢。英華人把這段時間叫做“守夜”(thewatch)。
▲埃克奇認為,這幅繪製於1595年的版畫描繪了中世紀歐洲人民晚上分段睡的情景
那麼中間睡不著的時候要幹嘛呢?
有些人會躺在床上凝視空氣,或者翻身下床尿個尿、和小夥伴聊個天,“哎你也睡不著啊,好巧啊”。有些人甚至會起來幹一會兒活,或者去鄰居家串個門、偷個雞什麼的。
也有許多虔誠的教徒會起來禱告,所以許多中世紀的祈禱文是在第一階段睡眠和第二階段睡眠間寫的。
在3百年前,睡到半夜醒來,穿著睡衣和鄰居嘮個嗑就和現代人睡不著玩一會兒手機一樣,是很平常的事情。
直到今天,世界上一些還沒有完全接受現代文明的地方還保留著分段睡眠的習慣。
比如非洲奈及利亞中部的蒂夫人(Tiv)、西非的阿散蒂(Asante)人、南美洲的蘇利南馬隆人(surinamemaroons)就會在晚上睡一會兒起來,仰望一會兒星空,思考一下人生,看一下孩子有沒被叼走,接著躺下再睡,他們還給這兩段睡眠分別取了名字。
▲奈及利亞的蒂夫族人穿著傳統的時尚黑白條紋服飾在玩耍
非洲馬拉加西的一些仍處在農業社會、完全沒有電的鄉村裡,村民們一般在太陽下山後的晚上7點半左右睡覺,睡2個小時左右醒來,然後接著睡到早上5、6點鐘。
那麼進入工業社會,特別是有了電燈以後會發生什麼變化呢?
▲愛迪生為電燈泡申請的專利(1880年)
有了電燈之後,夜晚相當於被縮短了,因為人們可以在太陽下山後繼續勞動、工作和學習,留給人們睡覺的時間就沒有以前那麼長了。所以為了好好利用變短的夜晚,人們開始了一口氣睡到天亮的習慣。
有沒有科學證據證明,在自然條件下人類的確是分2段睡的呢?
還真有。
在90年代的時候,一個叫做托馬斯·韋爾(ThomasWehr)的科學家發現,如果在沒有人造燈光的自然條件下作息,人的睡眠會自然地變成兩個階段。
在他的這項著名的研究中,一些人居住在沒有人造光,而且有14小時的黑夜的環境裡。在天黑後,這些人平均要花2小時才能睡著,然後睡4小時會醒來,醒著迷茫1-3小時候後會再睡4小時。
韋爾因此認為,在自然環境中,人類的睡眠應該是分成2段的;而現代人一般躺在床上15分鐘後就能睡著,這說明我們實在是太累了。
那麼,分段睡到底有啥好處呢?
韋爾發現,那些半夜醒來一次的人特別能記住做過的夢。工業社會可能讓人類失去了回味夢鄉的能力,這算是一大損失吧。
另外韋爾還發現,兩段睡眠間的一個小時就相當於是一段超級智者時間。因為在2段睡眠間的1個小時裡,人處在一天中最放鬆的時刻,大腦裡的腦垂體釋放出了比平常多得多的催乳素——一種做完SPA以後也會有的讓人超級酥胡的激素。
難怪有個中世紀的英格蘭學者提出,在第一次睡眠和第二次睡眠間清醒的時候是做研究(做作業)的好時間。
在現代社會也有不少人不需要藉助外力也能自然地在半夜醒來。
以有記載的資料為例。
著名建築師弗蘭克·賴特(FrankLloydWright)一般會在凌晨4點起來,工作3小時,再接著睡。諾貝爾文學獎獲獎者克努特·漢姆生(KnutHamsun)每天會在床頭放上紙筆,睡幾個小時候起來塗一會兒鴉、寫一會兒字,然後接著睡。
當然了,半夜醒來的原因並不是只有自然節律這一種,壓力太大、某些疾病也有可能讓人睡到一半醒來。
所以,下次你媽問半夜醒來站在她床邊的你在幹嘛,你可以小聲告訴她:
“媽,別怕,我可能有些返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