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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雲中史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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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司文郎中
西班牙和墨西哥的領土是打不過美國,被迫出售的。1818年美國趁西班牙財政困難、殖民地起義頻發的時機奪取佛羅里達,西班牙無奈之下與美國簽署《橫貫大陸條約》,把佛羅里達賣給了美國。
(西屬佛羅里達旗幟)
至於美國從墨西哥奪取的加利福尼亞、亞利桑那和新墨西哥,在美墨戰爭初期就被美軍佔領,《瓜達盧佩-希得爾戈條約》只不過在法理上追認了美國的佔領事實。
西班牙、墨西哥出售殖民地/海外領土,和特朗普想買格陵蘭島這個事性質上不同。作為西方陣營國家、北約和歐盟成員國,美國當然不明目張膽地索取格陵蘭島主權。
俄法賣掉領土,主要是1)都沒把賣的地當國土,只是殖民地,商品而已。交易殖民地在列強間並不少見;2)離統治中心太遠,存在容易受到敵國威脅(如路易斯安娜就離英國勢力很近)、財政產出太少(如阿拉斯加當時就是俄國的財政負擔),俄國和法國無力繼續控制,或者覺得控制下去得不償失。所以給了美國可乘之機。
(賣掉阿拉斯加的亞歷山大二世)
但是現在,各國主權意識較過去愈發強烈,即便是對事實上的殖民地,也不可能因為簡簡單單的“不賺錢”這類原因賣掉,這涉及到國家尊嚴和國民自尊心問題。所以當初特朗普一提買格陵蘭島,丹麥全國上上下下一片抵制聲,這個時候首相來一句“多少錢”,豈不是和晚清一個德行?這其實是民族意識、主權意識的表現。
另外,格陵蘭島位於北極圈內,是連線北冰洋和大西洋的要道,戰略價值非常大。對俄羅斯而言,美國買下格陵蘭島,無疑是打破北極圈競爭均勢、威脅俄羅斯經濟利益和國家安全的敏感行動。對丹麥來說,這一行為也過於危險,何況作為美國盟友,美軍事實上具有格陵蘭島基地使用權,賣掉格陵蘭島對丹麥而言改變的不多,卻徒增風險。
(格陵蘭島行政區劃)
正是格陵蘭島的存在,才讓丹麥這個小國在北極圈競爭、美國北極戰略中佔有一席之地。賣掉格陵蘭島,意味著丹麥幾乎徹底被踢出北極,在歐洲和世界的地位進一步下降(雖然本來也不高)。
區區幾億幾十億美金,不知道丹麥首相和丹麥這個國家冒如此大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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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丹麥願意把格陵蘭賣給美國,但是現在都21世紀了,如何操作是個很大的問題,格陵蘭上可是還有7萬多丹麥公民兼格陵蘭公民。
丹麥之前,確實也賣地給了美國,不過那是它在中美洲的海外殖民地,殖民地和上面的人,在殖民者眼裡,和貨物沒什麼區別,1917年,丹麥以當時的2500萬美元把如今的約351平方公里的美屬維爾京群島賣給了美國,這個群島距離美國的波多黎各島64公里。
俄羅斯在1867年3月30日,以720萬美元的價格把近170萬平方公里的阿拉斯加賣給了美國,反正,整個俄羅斯都是沙皇家的,另外,遠東地區的土地,距離本土實在遙遠,沙俄對這些土地並沒有實際意義上的統治,賣了就賣了,補貼一些家用也好。
至於西班牙和墨西哥賣給美國的土地,那根本就不是賣了,兩國都是在被美國痛毆一頓、被搶走大片領土和土地的情況下,不得不簽訂的城下之盟中的“溫馨條款”罷了,美國用一點點可憐的美元,換取這兩個可憐的國家承認現實,承認被美國搶走的領土或者殖民地屬於美國了,在法律層面上不再對這些失去的土地再“惦記”了,美國很需要這些法律條款,因為美國是很喜歡講法律的國家,有了這些條約條款的保證,才能讓美國安心消化這些搶來的土地。
二戰之後,除了殖民地獨立和國家統一產生的版圖變遷,其他情況下,世界政治版圖一直都比較穩定,國與國之間的領土變遷,大多侷限於對歷史遺留問題解決後的重新勘定和微調,比如我們和其他鄰國在部分領土劃界上的重新勘定和微調,基本上都是幾平方公里層面的,近年來,荷蘭和比利時,印度和孟加拉國等等國家,都在邊界問題上,透過領土置換、重新劃界等方式解決各種各樣的領土問題。
現在美國想買格陵蘭島,這個必然不是說說而已,美國真心想這麼幹,畢竟,格陵蘭就在北極的中心區位,而隨著全球變暖,北極航道、北極的資源等等,都使得格陵蘭將來的戰略地位不亞於現在的馬六甲海峽,雖然美國在北極地區有阿拉斯加這個點位,但是相對俄羅斯、加拿大還是少的太多,所以,半獨立狀態的格陵蘭自然是美國垂涎三尺的風水寶地。
但是大家都是西方國家,都是秉承著所謂的主流民主價值觀的,這麼買賣土地的設想,置於7萬多格陵蘭民眾於何地呢?更何況,這又不是賣一座小島,這可是200多萬平方公里的大島,世界陸地面積的2%左右,這可不是開玩笑的事情,足以引起世界震動。
美國再用以往武力征服+金錢籠絡的辦法是行不通的,這種吃相會讓美國自絕於西方世界,不過美國可以考慮100多年前的夏威夷模式,從內部突破,最後格陵蘭獨立,然後,“民主公投”後加入美利堅合眾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