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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Hi決明子

    先來回顧一下司棋的愛情故事。

    司棋與表弟潘又安在大觀園偷情被鴛鴦撞見,表弟膽小逃走,幸好後來鴛鴦沒有告訴別人。不過,後來倆人定情信物卻又被抄撿出來,司棋就這樣被逐出了大觀園。

    回到家,免不了遭受母親的奚落,在她家人看來,一個姑娘家家丟了工作還丟人現眼,真是奇恥大辱!結果表弟又回來找司棋了。母親要打人,司棋這時還在替男友辯護,並表示如果他還有心,願意和他一起過日子,哪怕是討飯。

    男友則像個啞巴,一聲不吭。

    司棋母親惱怒:“你是我的女兒,我偏不給他,你敢怎麼著。”

    結果,司棋便一頭撞死在了牆上。

    男友這才說話,掏出一匣珠寶,說本來是要試探司棋是不是水性楊花,是不是為了錢才和他在一起。

    每次讀到這裡都想砸書,潘又安什麼玩意,大寫的渣,人渣的渣。

    人家司棋都已經和你私定終身了,你還在懷疑?還在試探?你連自己的女友心思都不瞭解就和人家睡了?男人的多疑和出軌一樣,只有零次和無數次。

    但如果潘又安早說出了自己掙到錢了,司棋母親是不是就同意司棋嫁給他?或許吧!有了那點金錢的分量,也不至於太窮困吧!司棋的母親或許會同意讓司棋嫁給他!

    但是司棋嫁給他真的會幸福嗎?

    還是那句話,男人的多疑和出軌一樣,只有零次和無數次。潘又安這個渣男根本就不知道保護自己的女人。婚前就這麼試探,婚後除了猜疑還是猜疑,估計也沒有好日子過,早晚也得把司棋給逼死。

    當然,這個渣男為了表明對司棋的真情,也當場自殺了。不過,這能說明什麼呢?渣男不但渣,而且蠢。

    一個膽小懦弱的男人,你如果把這自殺的勇氣早早拿出來,早早大大方方上門提親,金銀珠寶往丈母孃面前一放,還能出現這悲劇?好好的姑娘就這樣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不過,這潘又安這廝一直膽小怕事,怎麼最後突然來了個自殺殉情?他哪有這麼剛烈?要知道這一情節是出現在九十多回,只能說明,渣男自殺是後人續寫的,或許是為了扭轉前期太懦弱的形象,不過,這扭轉得也太麻花了吧!人物形象根本立不住,哪怕安排他自殺殉情了,也難掩渣男的本質。

    不管怎麼說,司棋,真是一個敢愛敢恨的好姑娘,而她的表弟潘又安根本不配得到這樣的愛情。

  • 2 # 亮月半

    潘又安如果問司棋母親說財產,司棋母親會同意。然而潘又安為什麼沒說?這裡有男人與女人偷情,多半男人負心,女人痴心。而且男人自己沾花惹草不檢察自己,對於與他偷情的女人不認可,不瞭解,不確定她是否是專心於他。對於女人有冷眼觀瞧考驗之意,女人是否變心,猜測女人是否輕浮。所以有的女人與男人有情有愛,又被棄。男人得到情感滿足又懷疑女人,與他這樣,與別人呢?所以女孩自重,自愛為人惜。吊著男人,他認為金貴。男人得到滿足便反觀女人認為她不清純。

    司棋與潘又安便是此種境況,兩情款款打得火熱,一旦分別,潘又安冷靜下來,又有了錢便考驗司棋了,可值不可值。而司棋仍然痴心一個,在男女婚戀上,男女抱結婚同一個目的,男女二人之心的想法並不相同也不相通。其實並不瞭解。潘又安不瞭解司棋真正性格,司棋也不瞭解潘又安。司棋真直而烈性有擔當,敢愛敢恨,潘又安是膽小狡猾自私,沒有擔當。

    在那樣律法森嚴的社會,司棋作為一個女孩出了事敢於面對,他跑了。回來有錢還考驗司棋,沒有司棋同樣的情義,同樣入情,入的深淺不一樣。司棋為情而死,他是羞愧而死。活著無法面對良心,面對自己。

  • 3 # 蘇小妮

    如果潘又安確定提前說了,司棋母親有可能會同意他們的婚事的。但是,如果你是小說的作者,你會這麼寫嗎?

    司棋和潘又安的行為,在那個時代是無論如何都不能被人接受的,站在公序良俗的角度也好,還是站在世俗的角度也好,司棋的事被鬧出來,也只有死路一條。司棋敢於站在出來承認,也表明了她早已做好了破斧沉舟的準備,死已經成了她的唯一出路。這時候你跑出來告訴大家,司棋和潘又安好了,他們兩個和和美美地結婚去了,從此過上了幸福的生活。

    《紅樓夢》在開篇就告訴我們這是一場大悲劇,在這樣的一場大悲劇中無人倖免,如果司棋出了這樣的例外,那就不是悲劇,而是一場鬧劇。潘又安先是偷偷地溜走了,然後又無限風光地回來的,拿著大把銀子來娶司棋,於是他們成就了一場美滿姻緣。不是鬧劇是什麼?

    之所以要寫司棋死了潘又安卻有錢了,這是為了這場悲劇增添悲劇的效果,越是這樣,越是悲得讓人心痛。這樣寫是這個目的,而不是告訴我們潘又安有能力娶司棋了,司棋媽媽可以答應了。如果帶著這樣的觀點去看書,大概你不僅僅是《紅樓夢》,你是什麼書都不會看懂的。

  • 4 # 棲鴻看紅樓

    我來回答。

    司棋的母親,就是王保善家的的女兒。在八十回中她沒有出場。雖然王保善家的又蠢又壞,但也不能保證她女兒也是一樣壞。所以司棋母親的性格,我們毫無依據,只能以常理來推測。

    在潘又安給司棋的情書中,提到:“上月你來家後,父母已覺察了。但姑娘未出閣,尚不能完你我心願”。看來潘又安對他們的未來婚事很有把握,只是時間問題。

    潘又安提到的“父母”應該是他的父母,也就是司棋的姑姑姑夫。潘又安知道自己父母的態度,並沒有提到女方父母、也就是司棋父母的態度,但是毫不擔心。由此看來,雙方父母、也就是姑嫂之親,應該是關係不錯,對兒女婚事大概不會反對。

    潘又安當小廝的時候,已經有了這樣的把握,到發財之後,司棋母親為什麼會攔阻?要知道這時司棋已經被攆出來,而且是因“風化”被逐,名聲盡壞,不可能嫁到更好的人家。潘又安肯回來接手,司棋母親應該是求之不得——哪怕沒有發財,也不會拒絕婚事,至多是罵幾然出出氣,發洩女兒出醜的怒氣。

    他們婚姻的阻力,完全不在雙方父母,而在於賈府。賈府也沒興趣關心小廝與被逐丫鬟的感情結果,只是關心規矩。

    當初潘又安逃走,賈府派人四處尋找。就像忠順王府的家伎琪官不回家,長史官就去尋找打聽。不管是公府還是王府,都不可能對“逃僕”坐視不理。

    在這樣的制度之下,潘又安逃走了哪裡敢回來?就算回來,也是戴罪之身,哪裡輪得到他娶妻成家了?那“八個二十五歲”的小廝才“應該娶妻成房”,潘又安年紀比司棋還小,憑什麼給他媳婦?那樣,司棋被逐,反而是因禍得福、大團圓結局了。真的能有這麼美好嗎?

    不客氣地說,司棋之死很牽強,是《紅樓夢》續書中最大的敗筆之一。

    當然,司棋必須死。這個輕狂、侮下、貪戀享受、不懂得尊重他人的女孩,唯一的亮點就是對愛情大膽而執著的追求。如果她不死,就無法完成這個形象的塑造。

    在情書信物被發現時,司棋“低頭不語,並無畏懼羞慚之意”;在被逐之時,她又是哭求司棋,又是央求周瑞家的,又想與眾姐妹告別,又拉著寶玉求情,在可憐之外,也未嘗不令人厭惡鄙視。

    司棋不是戀著表弟嗎?為什麼這樣不要臉地百般謀注、渴望留下?顯然她早就知道,即使“出去”,也不可能與潘又安在一起了。理由很簡單:潘又安逃走了,未必有機會回來;即使回來,也是戴罪之身,哪能輪到他娶媳婦了?要知道賈府小廝娶妻,也是主子恩准的,可不是你想娶就娶。

    這樣掃除尊嚴地百般求懇,還是沒能“留下”。司棋“出去”之後,也就只剩了一死。這個情節,不可能有別的可能。

    續書人顯然理解了這個脈落。但是在處理細節上,文筆粗糙得令人噴飯。短短的時間,潘又安居然就發了財回來了,難道他是去非洲淘金去了?否則怎麼那麼容易發財?

    發財回來,也還是賈府的逃僕。要脫離這個身份,並非全無可能,但總要一個過程、某些手續。潘秦兩家是親戚,司棋的姑母就是潘又安的母親。如果潘又安履行脫離奴籍的手續,這不是一件小事,司棋母女不可能不知道。如果沒有履行手續,以逃奴的身份,潘又安怎麼敢公然上門?一旦被人發現,打一頓板子是輕的,很可能被投入牢獄!

    就算這些都不考慮,潘又安來到司棋家,應該馬上拿出錢來,表達求婚的誠意。但是不,他卻懷疑“大凡女人水性楊花,我要說有錢,他就是貪圖銀錢了”,來試探愛人。當初司棋與他戀愛,他只是一個小廝,地位遠不及姑娘身邊的大丫鬟司棋。有這樣純潔的感情,潘又安怎麼會懷疑司棋“貪圖銀錢”?

    這一個有心卻不說,非要試探;那一個在母親面前忽然靦腆起來,只“老著臉”說一番誓同生死,一被拒絕就撞牆而死了。當初離開大觀園,她可是到處磕頭求情的。怎麼如今事關生命與愛情,她卻變得如此輕率?

    在這一段中,潘又安與司棋的表現,百般不合理,就是奔著“殉情而死”去的。從人物與情節來看,這是完全不合理的。但是從寫作角度來看,續書者根據前文,必須把司棋寫“死”,又沒有更高明的手筆,只好用這麼拙劣的手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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