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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斌子67652538

    首先,你得明白在婚姻中你是否真正扮演了妻子的角色,扮演了母親是責任,如果只是因為對方而選擇離婚,你是否考慮過孩子的傷害,如果你都考慮到了和對方談,能和平離婚當然最好,如果不行,那就考慮法律手段,如果有孩子,儘量給孩子爭取最大利益……

  • 2 # 用心愛你40

    不想出這種主意。對老公的指責只是你的一家之言,他究竟如何我們不瞭解,但你的要求卻明顯體現了自私。一日夫妻百日恩,即使要分手,也應儘量不傷和氣,利益分配上最好達成協議,否則由法院來判,而非找藉口坑對方一把。即使有這種辦法,我也不認為應去踐踏公序良俗。

  • 3 # 冠領民商事法律顧問

    去找能離婚的證據。

    比如,他有沒有吸毒、賭博、家暴等行為。 如果他沒有做任何對不起你的事情,僅僅是您覺得他沒出息的話,法院是很難判離婚的。

    但是,中國婚姻法也規定,重婚、與他人同居等行為是判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依據之一,您可以參考一下。

    不過寧拆十座廟、不破一門婚,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 4 # 青春永恆70471033

    你擺到這個問題上如果你老公你在結婚前難道沒有了解他嗎?要離婚是倆個大人的問題,決不能去傷害自己的孩子,因為孩子還不懂事只要你們把孩子的問題解決好了後,在共同平等條約下離婚互不傷害OK!

  • 5 # 虎嘯140963525

    談吧。

    以我為例。我離婚就是因為我們之間出現了問題,雙方都沒有婚外情。我深深地懂得,男人如果失去了賺錢的能力,連乞丐都不如。為了生活,我選擇異地打拼。終於月收入能到七八千左右。她卻不願陪我。

    有一次我回家的時候,晚上她拒絕和我躺在一張床上,我知道,我的婚姻出現問題了。後來我們談過,是不喜,不願,還是因為其他原因,最後是她的原因,冷淡。

    我當時就說,無性婚姻不是我能、我想過得生活,你考慮一下,如果你能改變最好。如果不能,希望你能做好最壞的心理準備。我已經三十七了,長期的體力勞動使我現在的身體機能很差勁。再也沒有當初的激情和體力。當你四十的時候,可能是你求我,而不是我求你。

    她不是十分漂亮,但是很耐看,父母健在,耄耋之年。不會持家。沒有工作,不喜歡洗衣服,不會做飯,喜歡玩手工,喜歡逛淘寶天貓,喜歡旅行,喜歡各種美食,卻不會做。結婚九年,我從沒催她出去工作過,她玩手工的收入我也從沒問過。

    這些毛病在我這裡都不是問題。我能娶你,我就能容忍你的缺點。

    但是,無性婚姻真的不是我能過的生活。改變不了,那就接受現實吧。

    今年三月七號分手了。孩子八歲了,撫養權給她,我年付一萬五撫養費,到孩子十八歲。

    分手之後,我現在月薪一萬了。

    敞開胸懷,擁抱明天。

    明天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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