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春秋戰國時期是奴隸制崩潰、封建制確立的過渡時期,在這一時期,鐵製農具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廣,導致奴隸主的土地國有制,逐步被封建土地私有制所代替,地主和農民兩大對立的階級的產生。
新興軍功地主階級隨著經濟實力的增長,要求獲得相應的政治權利,從而引起了社會秩序的變動。因此,紛紛要求在政治上進行改革,發展封建經濟,建立地主階級統治。各國紛紛掀起變法運動,如魏國的李悝變法、楚國的吳起變法等。
戰國初期,秦國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產生和賦稅改革,都晚於其餘六國,社會經濟的發展落後於齊、楚、燕、趙、魏、韓六個大國。為了增強秦國實力,在諸侯國的爭霸中處於有利地位和不被別國吞併,秦孝公引進人才, 變法圖強。
內容
(一)頒佈實行魏國李悝的《法經》,增加連坐法 法律,輕罪用重刑;
(二)廢除舊世卿世祿制,獎勵軍功,禁止私鬥,頒佈按軍功賞賜的二十等爵制度;
(三)重農抑商,獎勵耕織,特別獎勵墾荒;規定,生產糧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勞役和賦稅,以農業為“本業”,以商業為“末業”,並且限制商人經營的範圍,重徵商稅。
(四)焚燒儒家經典,禁止遊宦之民。
(六)廢除貴族的井田制, “開阡陌封疆”,廢除奴隸制土地國有制,實行土地私有制,國家承認土地私有,允許自由買賣。
(七)普遍推行縣制,設定縣一級官僚機構;“集小都鄉邑聚為縣”,以縣為地方行政單位,廢除分封制,“凡三十一縣” ,縣設縣令以主縣政,設縣丞以輔佐縣令,設縣尉以掌管軍事。縣下轄若干都、鄉、邑、聚。
(八)遷都咸陽,修建宮殿;
(九)統一度量衡制,頒佈度量衡的標準器;
(十)編訂戶口,五家為伍,十家為什,規定居民要登記各人戶籍,開始按戶按人口徵收軍賦;
(十一)革除殘留的戎狄風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規定凡一戶之中有兩個以上兒子到立戶年齡而不分居的,加倍徵收戶口稅。這是對第一次變法中“異子之科”法令的補充,也是對社會風俗的規範。
意義
商鞅變法是戰國時期一次較為徹底的改革運動,大大推動了社會進步和歷史的發展。透過改革,秦國廢除了舊的制度,創立了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新制度。改革推動了秦國社會的進步,促進了經濟的發展。同時,壯大了國力,實現了富國強兵。為以後秦統一全國奠定了基礎,對中國歷史的發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影響
總:商鞅在秦國實行變法,使得秦國經濟發達,軍事強大,奠定了秦始皇統一全中國的基礎,也成功地把法家思想帶進上層建築,影響了華人兩千多年。
分:首先商鞅將變法法令從基本原則具體的化為法律條文,以公佈新法的形式實行變法,建立法治思想;其次從根本上否定了世卿世祿制,新的等級制度建立和縣制的實行更有利於鞏固變法成果和中央集權;最後把獎勵耕織、軍功與嚴懲私鬥是實現富國強兵的關鍵所在。
秦國經過商鞅變法,面貌煥然一新。在土地所有制方面,基本廢除了以井田制為基礎的封建公社所有制,確立以私有制為基礎的地主土地所有制;在政治方面,基本廢除了分封制,
確立了郡縣制。秦國從落後國家一躍而起,出現了“家給人足、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
邑大治”的局面。
然而,商鞍變法也有其歷史和階級的侷限性。它是以一種新的剝削制度代替舊的剝削制
度,是新興地注階級自上而下的變法改革, 對於奴隸主階級復辟勢力的打擊是不夠徹底的。作為地主階級政治家的商鞅,實行了愚民政策,同時以最殘暴的方式鎮壓人民,以維護封建的統治政策加深了人民的痛苦,因而怨聲四起。
背景
春秋戰國時期是奴隸制崩潰、封建制確立的過渡時期,在這一時期,鐵製農具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廣,導致奴隸主的土地國有制,逐步被封建土地私有制所代替,地主和農民兩大對立的階級的產生。
新興軍功地主階級隨著經濟實力的增長,要求獲得相應的政治權利,從而引起了社會秩序的變動。因此,紛紛要求在政治上進行改革,發展封建經濟,建立地主階級統治。各國紛紛掀起變法運動,如魏國的李悝變法、楚國的吳起變法等。
戰國初期,秦國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產生和賦稅改革,都晚於其餘六國,社會經濟的發展落後於齊、楚、燕、趙、魏、韓六個大國。為了增強秦國實力,在諸侯國的爭霸中處於有利地位和不被別國吞併,秦孝公引進人才, 變法圖強。
內容
(一)頒佈實行魏國李悝的《法經》,增加連坐法 法律,輕罪用重刑;
(二)廢除舊世卿世祿制,獎勵軍功,禁止私鬥,頒佈按軍功賞賜的二十等爵制度;
(三)重農抑商,獎勵耕織,特別獎勵墾荒;規定,生產糧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勞役和賦稅,以農業為“本業”,以商業為“末業”,並且限制商人經營的範圍,重徵商稅。
(四)焚燒儒家經典,禁止遊宦之民。
(六)廢除貴族的井田制, “開阡陌封疆”,廢除奴隸制土地國有制,實行土地私有制,國家承認土地私有,允許自由買賣。
(七)普遍推行縣制,設定縣一級官僚機構;“集小都鄉邑聚為縣”,以縣為地方行政單位,廢除分封制,“凡三十一縣” ,縣設縣令以主縣政,設縣丞以輔佐縣令,設縣尉以掌管軍事。縣下轄若干都、鄉、邑、聚。
(八)遷都咸陽,修建宮殿;
(九)統一度量衡制,頒佈度量衡的標準器;
(十)編訂戶口,五家為伍,十家為什,規定居民要登記各人戶籍,開始按戶按人口徵收軍賦;
(十一)革除殘留的戎狄風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規定凡一戶之中有兩個以上兒子到立戶年齡而不分居的,加倍徵收戶口稅。這是對第一次變法中“異子之科”法令的補充,也是對社會風俗的規範。
意義
商鞅變法是戰國時期一次較為徹底的改革運動,大大推動了社會進步和歷史的發展。透過改革,秦國廢除了舊的制度,創立了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新制度。改革推動了秦國社會的進步,促進了經濟的發展。同時,壯大了國力,實現了富國強兵。為以後秦統一全國奠定了基礎,對中國歷史的發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影響
總:商鞅在秦國實行變法,使得秦國經濟發達,軍事強大,奠定了秦始皇統一全中國的基礎,也成功地把法家思想帶進上層建築,影響了華人兩千多年。
分:首先商鞅將變法法令從基本原則具體的化為法律條文,以公佈新法的形式實行變法,建立法治思想;其次從根本上否定了世卿世祿制,新的等級制度建立和縣制的實行更有利於鞏固變法成果和中央集權;最後把獎勵耕織、軍功與嚴懲私鬥是實現富國強兵的關鍵所在。
秦國經過商鞅變法,面貌煥然一新。在土地所有制方面,基本廢除了以井田制為基礎的封建公社所有制,確立以私有制為基礎的地主土地所有制;在政治方面,基本廢除了分封制,
確立了郡縣制。秦國從落後國家一躍而起,出現了“家給人足、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
邑大治”的局面。
然而,商鞍變法也有其歷史和階級的侷限性。它是以一種新的剝削制度代替舊的剝削制
度,是新興地注階級自上而下的變法改革, 對於奴隸主階級復辟勢力的打擊是不夠徹底的。作為地主階級政治家的商鞅,實行了愚民政策,同時以最殘暴的方式鎮壓人民,以維護封建的統治政策加深了人民的痛苦,因而怨聲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