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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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十月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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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鳳若飛
不來往了並不代表就恩斷義絕了,送給你的禮物如果不想用,或者不想再看到就收起來,說不定那一天你們又來往了呢,如果送回去就徹底斷了念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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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金三角610
這要看當時送你的時候,你倆是什麼關係?
當初如果是戀人關係,現在有必要送還人家,這體現自己的品質和人格,畢竟很貴重。
如果你們是同性好朋友,現在不來往了,不管有沒有過結,還給對方這樣有些不尊重對方,自己也有些小家子氣,舉動顯的生分。所以最好不要送還。如果對方跟你要你必須給,因為是他不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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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獨自成山
如果你們的關係,還未到你收他貴重禮物的份上,而你卻收了,這是你不對,應該當時就拒絕。既然當初沒拒絕,如今不來往了,我的建議是就順水人情,收著算了。
否則,物歸原主,有點否認你們曾經的情義,也有點埋汰他的意思,他未必舒服,可能會不爽,或者丟人。
如果你實在過意不去,找個機會償還他,用其他方式即可,他可能會問你,你就如實相告,他也會敬你三分。
如果你們曾經打算處男女朋友,如今不來往了,更不要物歸原主了。有的女生分手了,把男方所有的禮物全部還回去,真的有點不可理喻。你想表達什麼意思呢?
是否定你們的過去?還是否則他這個人呢?抑或者埋汰他,純粹讓他難受?既然愛過一場,你也配得起這些禮物,收著反而是對感情的尊重和肯定,也給自己留個念想。
我依然留著他人送的東西,也從未想過還給他人,沒必要。有的還在用,一旦想起,還會覺得溫暖,過去是美好的,是值得肯定的,並非枉然,它會讓我成長,變得更美好。
如果是大額禮物,比如鑽戒,傳家寶等,因為意義非同尋常,不來往了,斷的當時,就應該完璧歸趙,如果是衣服包包等生活用品,就算了吧,你受得起。
我的原則是,如果禮物受不起,當時就拒絕,受得起,就心安理得地收了,也不會還。如果當時考慮不周,收了不該收的,事後,找個機會送他一個人情或者禮物,並說明本意,如此便可。
既然很貴重,而你們又不來往了,覺得還是還給人家比較好。否則心裡總會感到不安的。
畢竟人家送你這麼貴重的禮物時,一定是以為你們倆個人,有結果的。
我認識的人裡就有個這樣的,她和男朋友談了二個多月,男的就給她買了鑽戒手鍊,衣服等花了不少錢,不久女的就不想跟他好了,對男的避而不見,還撒謊說,去外地出差了…
男的找到我店裡,跟我說,他只想向女的要回鑽戒和玉佩,其他送出去的禮物就算了。他說:鑽戒只有她未來的妻子才有資格戴,玉佩是他媽媽給他買的。
所以這兩件東西必須要回來。
對男的一趟趟跑來找女的很同情,終是落花有意,流水無情。
可女的,你想好不跟人家了,又想要人家東西,總是不太好吧。
還是還給人家,讓自己心安。也使男方損失少些。
社會上很多像這種情況,男的後來人財兩空,做出過激行為的,也不在少數。
十幾歲的時候,哥哥就跟我說過一句話,女該子,不要輕易接受男人的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