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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安全犀牛

    駭客這個詞語剛出現的時候,人們對他的期盼其實是:比起猥瑣黑產什麼的,人們更希望他們是藝術家。其實現在看來,他們也是數字時代的手工藝人。

    在計算機世界中,“駭客”(hacker)指專家級程式設計師,“駭客”象徵著第一流的能力,以及求解問題過程中產生的精神愉悅或享受。他們崇尚分享、開放、民主、計算機的自由使用和進步。而那些惡意入侵計算機系統的人更應該被稱為cracker(駭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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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駭客價值觀

    1984年,《新聞週刊》記者史蒂文·列維(Steve Levy)出版了歷史上第一本介紹駭客的著作——《駭客:計算機革命的英雄》(Hackers: Heroes of the Computer Revolution),在該書中,他將駭客的價值觀總結為六條「駭客倫理」(hacker ethic):

    1.使用計算機以及所有有助於瞭解這個世界本質的事物都不應受到任何限制,任何事情都應該親手嘗試。

    2.資訊應該全部免費。

    3.不信任權威,提倡去中心化。

    4.判斷一名駭客的水平應該看他的技術能力,而不是看他的學歷、年齡或地位等其他標準。

    5.你可以用計算機創造美和藝術。

    6.計算機使生活更美好。

    因為作者初衷並非寫給純技術人員閱讀,所以書中談論了包括如何學習、程式設計與藝術的關係、言論自由、創造財富、創業、品味和技術等眾多話題,他希望除了幫助對程式設計有興趣的人成為駭客以外,還能引起更多非技術讀者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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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駭客與畫家》

    保羅·格雷厄姆(著作:駭客與畫家)在哈佛大學一拿到計算機科學博士,就到羅德島設計學院和佛羅倫薩學習繪畫,以期有朝一日實現自己的畫家夢,中學寫小說以及大學研修哲學的經歷,使得他對程式設計和創業有著與其他駭客不一樣的見解。在他看來,僅僅精通程式語言和會開發軟體並不能作一名合格的駭客,真正的駭客必須重視言論自由,擁有設計師的品味,透過創造而非掠奪來積累財富,坦然接受自己某些諸如可能因不善交際而不受歡迎的特點。

    在羅德島設計學院和佛羅倫薩美術學院學習繪畫的保羅·格雷厄姆(Paul Graham)或許從來沒有想過,有一天他會因畫畫無法維生而只好去作程式設計師。因為他成功的創業經歷和對創業的思考,以及在他隨後開辦的創業訓練營培育出眾多成功創業公司而使他逐漸成為一位矽谷的創業教父。他將駭客比作“手工藝人”,讓人們對駭客是否能稱為偉大藝術家一類的職業有了更多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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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駭客:數字時代的手工藝人

    程式設計師因為常常埋頭於程式設計,而沒有更多的時間精力去與學習如何與別人相處。這常常導致他們看起來有點“呆”——就像書呆子經常只和書打交道一樣,程式設計師大部分時間只對著計算機螢幕。——這往往導致他們在學校的時候不受同齡人歡迎。在保羅·格雷厄姆看來,書呆子們並非不想讓自己不受歡迎,他們只是更願意讓自己聰明。在他們看來,聰明遠遠比受歡迎更重要。

    程式設計像繪畫。幾乎所有的美術老師都會告訴你,畫畫的時候應該快速地用幾條線畫出一個大致準確的輪廓,然後再逐步地加工草稿。程式設計也一樣,應該儘快寫出能執行的程式碼,釋出到網上。程式設計像文學,E.B.懷特說:好的文字來自不停地修改。程式設計也類似,軟體釋出到網上後,需要根據使用者反饋逐步最佳化。但開發軟體的時候,必須恪守一條基本規則:任何時候,程式碼都必須能夠執行。

    當今時代,其他行業的人,都必須依附於流水線的工業化生產才能謀生,除了藝術家,幾乎只有程式設計師可以靠個人手藝謀生。程式設計師就是數字時代的手工藝人。如果程式設計與繪畫和寫作是同一類工作,駭客是否會像偉大藝術家一樣備受尊崇、流芳百世?

    “在達·芬奇的年代,繪畫並不是一件很酷的事情,達·芬奇用自己的工作推動繪畫成為一種偉大的表達方式。同樣,程式設計到底能夠有多酷,取決於我們能夠用這種新媒介做出怎樣的工作。”我們不知道如今的駭客是否會流芳百世,但我們可以看到,如同藝術家一樣,這些數字時代的手工藝人正在創造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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