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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哥薩克騎兵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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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淺藍琉璃玥
不好定性,你說收費吧我停在朋友的車位,你不收吧你朋友可能佔了公共資源,也沒有多少錢給了得了,不要讓朋友在物業面前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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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明天的歷史
謝謝朋友邀請。現在必須首先搞明白的是,朋友的車庫,是個人購買的還是物業劃定的,也沒有具體的約定。沒有具體約定,需要收費。如果是個人購買的車位,與物業一定關係,與物業一些約定,收取你朋友以外其他人的車的管理費用,是合理的的。如果這個車庫,朋友說說用的權利權利且與物業不能再收其其他費用的約定,物業就不能再多收。現在不是朋友的車,屬於合約之外的附加條款,如果朋友與物業這樣的條款,物業就可以再收費。如果沒有,物業收費,就沒有什麼爭議的了。
法治社會,應該以法律法規約定為依據,不能以什麼人情世故的標準來衡量。這樣回答,朋友是否滿意,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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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一眼暖洋
關於“去朋友家做客,車停朋友家車庫,物業還要收取停車費合理嗎?”我認為不合理,不合規,以下是我的觀點:
第一點,其實看到這個問題,我就想到了自己的一件類似的遭遇,當時呢是去朋友家玩的嗎,幾個好夥伴開車一起去的,但是保安說非本小區車輛禁止進入嗎,也就沒開進去,停在了小區門口的停車位上,但是當我們回去的時候竟被告知要交20元停車費,20元也不多,但是這不合理,當時心裡特別的火嗎,就和保安吵了起來,沒開進去還要交20,我不知道哪條法律有這條規定,你給我說說,當然後來也沒交那20元,是叫朋友下來協商解決的,所以對這個問題特別有感受。
第二點,這個去朋友家做客,就像走親戚去串門一樣,難道我去你的小區走親戚,還要交個“走親訪友服務費嗎”那你告訴我,你服務我哪點了?因為你的一句話,本來高高興興的走親訪友,結果一肚子氣,這算哪門子服務?況且這是朋友家車庫內,屬於私人財產,不是小區的公共財產,這個費用不合理,不合規。
第三點,中國的哪條法律做明文規定,去朋友家做客,把車放到朋友家的車庫內,要交停車費,這麼做屬於典型的霸凌主義色彩了,就像以前的那種60、70年代香港時期的你在這裡合理合法做生意,但是有些地頭蛇強求你交“保護費”,相類似,這個根本是不合規,不合理的。
第四點,希望有關的小區注意下這個現象,不然對小區本身的影響也不好,同時也希望相關的部門加大監管力度,建設好文明城市,杜絕這類事情的發生,作為小區業主,如果發生發現類似現象的,應該積極向有關部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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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世界很美妙
不合理,因為物業需要人性化管理,整天弄這樣冷血,都沒人想在你這買房子了.那你物業沒有服務的物件也開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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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駢邑東木
絕對的不合理。比如你到朋友家吃飯,朋友從飯店要了幾個菜帶回家吃,錢已付清,而飯店人員跟到家向你要飯錢,你說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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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ee0330
首先是車庫還是車位,你得說清楚!私人車庫和車位是兩碼事!車庫通常不用額外費用!車位就涉及到佔用公共資源了!舉例,車庫同時停多臺車,卻依然是私人空間!因此可以不額外收費!車位朋友讓你停了,那朋友的車停哪裡去了?必然佔用了公共資源!除非有種特殊情況,自家車位,自家的車因維修不在小區,然後借車代替使用,通常也要先去物業報備,則可以短期視同本人車輛出入!不知我說明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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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美侯王666
我在這類問合理不合理問題時,一直呼籲業主和網友,不要問合同不合理,應問合法不合法:
一是你說朋友家車庫,車庫是租的是購買的。若是租的,租賃協議中只准停放自己車輛,外來車輛要交費,你也無話可說。
二是若是朋友家購買的私有車庫,存誰的車,若小區業主大會沒有另行規定,物業公司無權干涉停車並不得收費。
三是如果業委會根據業主大會決議,委物業公司對外來車輛停車進行收費,那你也無話可辯。因為有些小區就有禁止外來車輛進入或收費進入小區的規定,你車存放那裡巳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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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榴月堂
不合理啊,車停在朋友的車庫,就意味著佔了朋友的名額,但是沒有影響到他人,也不會損害他人的利益,所以物業沒理由收費,但是最好給物業打個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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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不合理!物業公司中不少經營者擺不正自己的位置,老以為自己是小區的管理者,其實物業公司就是過去大戶人家僱傭的傭人、護院、管家一樣的差事。只不過是全體業主養的他們。所以說,他們很多人都是一樣的不要臉,世界上哪有傭人向主人亂收費的?眾多的物業公司普遍存在“服務不足,管理有餘”的現象,把自己的服務本色忘記了,好像覺得自己是公安丶城管一樣的職能,說不好聽的,完全是一幫傻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