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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伊耆角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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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四川達州人
皂吏其實是通稱。
皂,是指各衙門下的衙役,差役。過去屬於無品級的公務人員,他們的工資收入很低,需在各衙門單獨列支,由本地百姓繳納的賦費之中來開支。因此很多差役收取費用,勒索百姓,以獲得財富。
吏,是各衙門下有品階的低階官員。一般來說的話,正八品以下,同時歸各省府縣等非中央吏部管理的官員都是吏。比如宋江的押司就是九品吏,就是主簿、秘書類官員。
所以,皂無品,吏為低階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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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古風散人
許慎《說文解字》上說:“吏,治人者也。”吏本來是大小官員的通稱。秦朝以前,除國君外,上至公卿,下至官府中低層次辦事人員,均可稱吏。所以直到現代,仍有以“吏”指官的用法,如“吏治”、“封疆大吏”等等。
上圖崑曲《醉皂》劇照
秦、漢以後,官員與吏員的界線逐漸明顯起來。科舉制度產生以後,官與吏更截然分開。官是讀書人科舉功名追逐的目標,吏則成為官員之下的辦事人員,為讀書人所不樂為。到宋、元之際,吏的概念仍然常混淆不清。到了明朝,官員、吏員、皂隸無論從職務上還是身份上,都屬於不同的序列,界線不容混淆。按照《御製大誥》的定義,問題中的“皂吏”,實際上是“皂隸”,下文遵從此定義。上圖京劇《荒山淚》劇照,左邊二皂隸前去催稅
吏與官不同,是一種職役。吏員在各級機構中是實際上的辦事人。皂隸又不同於吏,《御製大誥.差使人越禮犯分第五十六》中解釋:“皂隸系諸司衙門執鞭、縋鐙、驅使、勾攝公事之人。”
明朝的衙門幾乎都配有皂隸,分撥各有定額,或按官員品級撥給人數不等的隨從(或稱儀從),或根據各機構品級高低及職事繁簡撥給人數不等的皂隸。分撥定額在不同年代,也會有增減。除了各級衙門,宦官也會分撥皂隸。
皂隸數額是官員、吏員的若干倍。明太祖建國前,皂隸取刑部笞杖囚人應役。洪武元年(1368)規定,皂隸由民戶中差點,不及富室大家。皂隸的社會地位極低,但既是官府趨從之人,其活動也就具有官府色彩,成為官府耳目或爪牙,甚至狐假虎威,為害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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皂吏不是官,說白了就是衙門裡的差役。要解釋清楚這個問題就要把字拆開解釋。
皂,就是黑的意思。比如成語“青紅皂白”。因為古時衙門裡的差役都穿黑衣服,所以用“皂”這個字。古代官員、小吏服裝有嚴格的顏色區分。一般官員最高用紫袍、次一等穿紅袍,再低穿藍袍、綠袍等。最低階的官員和沒有級別的小吏傳黑色。
吏,分狹義和廣義的解釋,廣義的吏包括官和吏,比如“吏部”就是管理全國官員的部門。皂吏中的吏是狹義的,單指吏不指官。這裡涉及到官與吏的區別。
雖然我們習慣把官吏連在一起說,但官是官,吏是吏。官是管人管事的,而吏只是個執行者。古代為防止貪汙腐化,官員都有任期,並且由朝廷委派,一般都是異地任職,任期滿後考核,或升遷或續任或調離。而吏則不同,雖然有公職,但不算官。在衙門裡做各種事務性工作,比如行刑,打板子上夾棍什麼的;比如書吏,做些簡單的抄抄寫寫,記錄事情;比如差吏,送個信傳個人;甚至做做苦力搬東西。這些都叫吏。吏基本都是本地人,很多還是歷代為吏,一代代傳下去。
這些皂吏社會地位不高,沒有任務時也就是混跡於街頭巷尾,和老百姓沒多大區別。甚至有的時代,這些皂吏人家出身的還不如一般的農民、手工業者和商人。只能與戲子、娼妓等並列,無法參加科舉考試,只能一代代在衙門做事。不過畢竟手中有些小權,有時也能撈到不少好處,但地位絕對是不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