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裁判員一旦發現發球、接發球次序錯誤應立即暫停比賽,並按該場比賽開始時確立的次序,根據場上的比分由應該發球或接發球的運動員發球或接發球;在雙打中,則按發現錯誤時那一局中首先有發球權的一方所確立的次序繼續進行比賽。
2、裁判員一旦發現運動員應交換方位而未交換時,應立即暫停比賽,並按該場比賽開始時確立的次序,根據場上比分糾正運動員所站的方位後再繼續比賽。在任何情況下,發現錯誤之前的所有得分均有效。
3、當發球者發出的球觸碰到網,叫“擦網”裁判應令發球者重新發球。直到沒有擦網,或者其他發球失誤 判一分 回合中出現重發球以外的下列情況,應判失一分: 1、未能合法發球; 2、未能合法還擊; 3、阻擋;
4、連續兩次擊球(如執拍手的拇指和球拍連續擊球);
5、除發球外,球觸及本方臺區後再次觸及本方比賽檯面;
6、用不符合規定的拍面擊球;
7、雙打中,除發球或接發球外運動員未能按正確的次序擊球;
8、裁判員判罰分;
9、其他已列舉的違例現象。 一局比賽 在一局比賽中,先得11分的一方為勝方;比分出現10平後,先多得2分的—方為勝方。 一場比賽 1、一場比賽應採用七局四勝制或五局三勝制。 2、一場比賽應連續進行,但在局與局之間,任何一名運動員都有權要求不超過兩分鐘的休息時間。
1、裁判員一旦發現發球、接發球次序錯誤應立即暫停比賽,並按該場比賽開始時確立的次序,根據場上的比分由應該發球或接發球的運動員發球或接發球;在雙打中,則按發現錯誤時那一局中首先有發球權的一方所確立的次序繼續進行比賽。
2、裁判員一旦發現運動員應交換方位而未交換時,應立即暫停比賽,並按該場比賽開始時確立的次序,根據場上比分糾正運動員所站的方位後再繼續比賽。在任何情況下,發現錯誤之前的所有得分均有效。
3、當發球者發出的球觸碰到網,叫“擦網”裁判應令發球者重新發球。直到沒有擦網,或者其他發球失誤 判一分 回合中出現重發球以外的下列情況,應判失一分: 1、未能合法發球; 2、未能合法還擊; 3、阻擋;
4、連續兩次擊球(如執拍手的拇指和球拍連續擊球);
5、除發球外,球觸及本方臺區後再次觸及本方比賽檯面;
6、用不符合規定的拍面擊球;
7、雙打中,除發球或接發球外運動員未能按正確的次序擊球;
8、裁判員判罰分;
9、其他已列舉的違例現象。 一局比賽 在一局比賽中,先得11分的一方為勝方;比分出現10平後,先多得2分的—方為勝方。 一場比賽 1、一場比賽應採用七局四勝制或五局三勝制。 2、一場比賽應連續進行,但在局與局之間,任何一名運動員都有權要求不超過兩分鐘的休息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