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試是皇帝主試的考試,考策問。參加殿試的是貢士,取中後統稱為進士。殿試分三甲錄取。第一甲賜進士及第,第二甲賜進士出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第一甲錄取三名,第一名俗稱狀元,第二名俗稱榜眼,第三名俗稱探花,合稱為三鼎甲。第二甲第一名俗稱傳臚。
狀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編修。其餘諸進士再參加朝考,考論詔奏議詩賦,選擅長文學書法的為庶吉士,其餘分別授主事(各部職員)、知縣等(實際上,要獲得主事、知縣等職,還須經過候選、候補,有終身不得官者)。
庶吉士在翰林院內特設的教習館(亦名庶常館)肄業三年期滿舉行“散館”考試,成績優良的分別授翰林院編修、翰林院檢討(原來是第二甲的授翰林院編修、原來是第三甲的授翰林院檢討),其餘分發各部任主事,或分發到各省任知縣。
晉武帝親自詔問阮種,親自審閱試卷提名第一是殿試的雛形,科舉史上的殿試是由武則天首創的 。載初元年(公元690年)二月,武則天即將稱帝,於神都紫微城洛城殿策問貢士,各地精英雲集洛陽,考生有上萬人之多,連續考了幾天。殿前試人自此始。透過朝廷殿試者為進士。宋朝正式成制,金、元、明、清四代沿用。
金代及第者分上、中、下三甲。元工分一、二、三甲,兩榜。蒙古、色目為一榜,漢人、南人為一榜。明清沿元制分三甲,但不分二榜。 北宋初年的科舉,為一年一度的兩級考試,一級是各州舉行的“取解試”;二級是由禮部在開寶寺內貢院舉行的“省試“。後改為每隔一處或兩年舉行一次,最後改為三年舉行一次。
殿試是皇帝主試的考試,考策問。參加殿試的是貢士,取中後統稱為進士。殿試分三甲錄取。第一甲賜進士及第,第二甲賜進士出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第一甲錄取三名,第一名俗稱狀元,第二名俗稱榜眼,第三名俗稱探花,合稱為三鼎甲。第二甲第一名俗稱傳臚。
狀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編修。其餘諸進士再參加朝考,考論詔奏議詩賦,選擅長文學書法的為庶吉士,其餘分別授主事(各部職員)、知縣等(實際上,要獲得主事、知縣等職,還須經過候選、候補,有終身不得官者)。
庶吉士在翰林院內特設的教習館(亦名庶常館)肄業三年期滿舉行“散館”考試,成績優良的分別授翰林院編修、翰林院檢討(原來是第二甲的授翰林院編修、原來是第三甲的授翰林院檢討),其餘分發各部任主事,或分發到各省任知縣。
晉武帝親自詔問阮種,親自審閱試卷提名第一是殿試的雛形,科舉史上的殿試是由武則天首創的 。載初元年(公元690年)二月,武則天即將稱帝,於神都紫微城洛城殿策問貢士,各地精英雲集洛陽,考生有上萬人之多,連續考了幾天。殿前試人自此始。透過朝廷殿試者為進士。宋朝正式成制,金、元、明、清四代沿用。
金代及第者分上、中、下三甲。元工分一、二、三甲,兩榜。蒙古、色目為一榜,漢人、南人為一榜。明清沿元制分三甲,但不分二榜。 北宋初年的科舉,為一年一度的兩級考試,一級是各州舉行的“取解試”;二級是由禮部在開寶寺內貢院舉行的“省試“。後改為每隔一處或兩年舉行一次,最後改為三年舉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