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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車伕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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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阿正19688630
謝邀。不會。我們小區是一費制,即每平米/多少錢。其它沒有再收取的費用,當然你有車的話要收取車輛停放管理費。我小區是一個佔有50畝地的小區,容積率1.8,綠化率30%,六萬平左右。18層小高層四棟,八部電梯,一個會所,十棟別墅。高層電梯公寓物業費每平米/0.91元。業主停車服務費每輛/每月/30元。除此之外,再也沒有其他任何費用。最後說一句,小區管理的還可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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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冷眼熱觀
我小區,收的物業費,還有垃圾清運費,還有公用電費,還有路燈費,換水錶費,換電錶費,到目前為止,已經三個年頭了不給地下車庫通電,物業比苛捐雜稅都厲害,這幾天把車堵在大門口收車輛管理費,誰來管理黑物業?唉,小區居民暗無天日的生活什麼時候到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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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2856056411285
我想物業費上漲不算亂收費吧?(雖然業主一無所知)它應該得到有關部門的批准。其收取的戶外裝修費(封閉窗等)不算亂收費吧?(雖然業主心不情願)……因你若不交,就視為‘’違章建築‘’。物業所售出的車庫(位)不算亂收費吧?(雖然業主不滿但也無可奈何)……關於二次增壓我想也不會算做亂收費吧?因為物業肯定會拿出一個收費理由。(雖然你滿腹疑惑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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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使用者8254672074803
小區物業簡直就是黑社會,錢一收什麼都不管,小偷入戶盜竊屢見不鮮,他們屁都不管。呼籲政府趕快把它取:啼吧,叫業主好活幾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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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為什麼29077260
收呀,雙重收費,收費標準不知是誰定的?辛辛苦苦工作一年,其中一個多月的工資都給物業了,豈止二次增壓,簡直是壓力山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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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社會共同體
實事求是、客觀地去說。
我們小區的前期物業被業主大會解聘了,現在的物業公司是透過業主大會授權後,業委會對社會公開招標選聘的物業公司,完全屬於我們業主的物業公司,接受我們業委會的監督,全心全意為全體業主服務,不敢亂收費也會亂收費。
而我們小區的二次加壓費,前期物業公司每立方水的加壓費收取1.5元電費,現物業公司每立方水的加壓電費收取0.19元。
本市其他兄弟小區的業委會及業主們都不太相信,但事實就是這樣,沒必要去誇大或縮小,我們小區這個二次加壓費0.19元或許是全國高層住宅小區中較低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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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沒有亂收費,維修基金動用也是按照標準流程申請審批。存在的問題是,物業服務標準不夠清晰,物業公司財務不夠透明,小區地下停車場的權屬沒有搞清楚,停車費,成本按照一定比例返還物業公司,其他歸開發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