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昊天大叔看電影
-
2 # 有情389
國家應該強制規定,城市裡禁止養狗,中國城市人口密度大,不適合養狗,現在城市養狗帶來好多傷害!到處把人咬傷咬死,城市養狗了,這些人變得失去倫理道德了,在也不幫助別人了,沒好人好事,不崇拜英雄了,養狗的變得自私變態,愛狗人士己經行成一股勢力了,愛狗人士都成為邪教組織了,愛狗的對父母克溥,把狗當兒子,狗叫爸爸媽媽,這些人完全變態了,養狗只是豆哈樂而已!是有害無宜!希望國家禁止城裡養狗!如果要養小狗一個月5000塊錢的環境汙染費,中型吠一個月10000塊錢環境汙染費,大型吠一個月20000塊錢的環境汙染費,收費了看這些愛狗人士是不是真愛狗?只要在公共地方沒栓狗繩的,一律按流浪狗處理,任何人都可以打死!不負任何責任!
-
3 # 弘谷
民間回答的再多沒用。希望政府面對全國越來越多的惡狗傷人事件作出迴應,研究出臺相關法律。嚴懲養狗主人,必須承擔法律責任,呼籲城市禁止養狗!
-
4 # 冠領民商事法律顧問
狗主人需要承擔的是民事賠償責任,關於賠償的款項傷者可以自行與對方協商處理,也可以透過派出所或當地村委、居委進行調解。如果以上的方式都無法獲賠,當事人可以起訴到法院,可獲得的賠償主要有: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注射狂犬病疫苗的費用、營養費,及可能的住院伙食補助費和護理費等。
如果構成傷殘的,還可以要求賠償殘疾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等。
-
5 # 肉頭429
應該立法,未經許可私自購買、繁殖、運輸、販賣。虐待、遺棄的。一律判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發動全民監督舉報並獎勵舉報人2000元。鼓勵有一定條件和能力的公民合法收養、領養並一次性獎勵現金2000元。定期對養犬人及犬隻檢查年審。對不規範的養犬行為一經發現和投訴一律終身取消養犬資格。罰金一萬元並沒收犬隻。另尋領養人。未規範管理犬隻對他人造成傷害的對犬主拘留15天並處罰金10000元。對傷者醫療、誤工、精神損失及其他相關費用全額經濟賠償。
-
6 # 讀者2489555
小編此問題帶有明顯的傾向性,實際上也屬於近期部分人反覆大量渲染狗咬人事件的同樣目的,無非是鼓動人們仇狗,虐狗甚至殺狗,狗傷人實際上很少見,如果傷人主人肯定是要負責人的,還用這樣問嗎,我覺得更應該多宣傳不得隨意丟棄寵物狗,不要無故傷害狗,你可以不喜歡,但沒有權利傷害它們,狗傷人也與人們的傷害,丟棄,有直接的關係,希望大家都能善良些,這個地球不只是只有人類可以居住,
-
7 # 涼魚熱貓咪
在中國,狗咬傷人,狗主不承擔刑事責任,只負責給傷者打疫苗的費用。流浪狗咬傷人被打死還有可能被愛狗人士圍攻!
-
8 # 優美圖文廣告
狗咬人,如果主人不道歉不賠償,警察只能調節。對狗主人沒有什麼約束力。調節不成只能勸你走法律程式。如果人打狗就麻煩了,警察會以破壞公私財物拘捕你。
-
9 # 長春-虎要安靜
我總在強調。對弱小的動物以及洗涑地的清潔衛生。既能體現一個人的內心素質。有道是:人品,就是黑暗中你的為人!
為什麼現在滿世界打狗毒殺流浪狗殘害狗,罵有愛心的愛狗貓人士呢?。
不只是殘忍對弱小的動物。包括號召針對老人廣場舞、不讓座、地域分裂、黑為新中國貢獻一切的東北人等等。。。
當然有很多不道德養狗者。跟我所說的那是個體,兩回事。不道德養狗的人是有,也該管理。不過那肯定不是全部吧。很多養狗的人素質超過你全家人的總和。
而你們呢?是在罵某些人嗎?你在罵全部養狗的人!知道你不是水軍。腦殘而已。
我在小區裡也經常看到很多狗屎。有的大狗的比人還粗。很噁心。
我在給自己小泰迪撿拾垃圾的時候有時候都一起拿走。。
不過想想那還有無數的聽不懂人話幫著敵人的美狗腦殘屌絲低素質垃圾人類呢。是不是應該呼籲禁止他們出門汙染空氣才好吧。
我也知道說了白說。
唉,沒用的。 這個社會極多腦殘屌絲。別說聽不懂你的話。也不願意思考。還跟你膈肌。幾年後趨勢變了可能有所醒悟~那還來得及啊。。。?這還算好的呢。 更多被美狗洗腦的屌絲岔道一輩子還矇在鼓裡。像那些什麼萬惡的資本主義(豈不知您全家早就不在真正的社會主義了),天天辱罵滿清韃子非我族類其心必異(豈不知沒有人家今天去西藏新疆東北陝甘寧邊區的一些地方都得辦護照!這咋不罵人家了呢?更何況連喊口號的機會都沒了。。。什麼海參崴,海蘭泡,江東六十四。。。那跟我們真沒關係。我們是繼承了人家的地盤!我也是漢族。但是人要有良心和講理!)
仔細想想,不是嗎?
不信大家用心仔細看慢慢好好想想吧~。
回覆列表
首先要說的是我是一個養狗人,但我始終提倡的是文明的養犬,,養犬是一種個人的喜好,但是這種喜好不應該影響到他人。出門為狗狗佩戴牽引是最基本的養犬習慣。以任何理由拒絕為狗狗佩戴牽引都是不對的。 如果傷人犬主必須承擔責任。我認為應該嚴懲。只有這樣才能建立出好的文明養犬習慣。首先如果出門不為狗狗佩戴牽引,群眾可以舉報對犬主處於高額罰款,如果狗狗傷人了更要嚴懲,可視情況拘留,如歸情況嚴重可以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