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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韻腳湊近

    印第安人音樂的曲調,很強調由la、d0、mi組成的羽三和絃和由d0、mi、sol組成的宮三和絃的音調,這兩個音調可以看作是厄瓜多印第安人的音樂核心音調。印第安人音樂的旋律大多從高音區開始,採用逐漸下行的旋律線條(見譜例四十二),旋律進行中跳進比較多。民歌的歌詞一般都用本民族語言,也有在歌詞中加人西班牙語詞彙的,但很少有全用西班牙語的歌詞。

    印第安人的樂器主要有排簫、豎笛和鼓。排簫用竹管或蘆管制成,尺寸不一,是印加帝國時期就已流行的古樂器。笛子有橫笛、豎笛兩種:橫笛與中國的笛子相仿,只是沒有笛膜;豎笛與歐洲人的高音豎笛類似,音色尖銳。它們的音色都很容易和排簫融合。雙面蒙皮的蒂尼亞鼓和單面蒙皮的萬卡爾鼓是印第安人的主要打擊樂器。厄瓜多、秘魯、玻利維亞三個國家的印第安人常採用這幾種樂器加上一兩把吉他組成“安第斯樂隊”,這種“安第斯樂隊”經常在歐美各國大城市的街頭演出,已經成為莫斯科、巴黎、羅馬、柏林、紐約和舊金山等城市的一道風景。“安第斯樂隊”演奏和演唱的主要曲目是厄瓜多、秘魯、玻利維亞三國印第安人的民歌和民間樂曲,也有這幾個國家和歐美各國的流行

    音樂。印第安人也用歐洲傳來的豎琴,這種豎琴與目前交響樂隊用豎琴的形制不同,而與西班牙l6、17世紀的豎琴形制相仿,在調音、構造、外型和琴絃方面都與其相同。

    首先,印第安人的音樂很多是和生活密切相關,與宗教、勞動、舞蹈相結合的,所以,一般說來,他們所擁有的旋律單純而帶有獨特的表情。這種特點尤其在安第斯地帶以民歌為基礎的南美民間音樂(採用印第安的樂器和吉他來演奏)名曲《神鷹飛翔》中表現出來,沒有半音的五聲音階,以do、re、mi、sol、la的五音構成的旋律,形成獨特的風格、趣味。

    其次,印第安人的音樂節奏比較單純。但是根據記載,在西班牙人征服墨西哥以前,在墨西哥,為了適應宗教性的舞蹈,已經具有了非常複雜的、由打擊樂器敲打的節奏。另外,在印第安人的傳統音樂中,沒有歐洲意義上的和聲。

    再次,樂器方面,沒有絃樂器是印第安人樂器的一大特色。雖然在當今的印第安人音樂中經常採用吉他、小提琴、豎琴等絃樂器,但是這些都是16世紀以來由歐洲人帶來的,或者是接受歐洲的影響而在新大陸製造出來的。印第安人的傳統樂器是笛、奧卡里(壎)等管樂器,或者是鼓、搖響器等打擊樂器。管樂器中,最流行的是豎笛,用竹、蘆或粘土焙制,還有排簫、鼻笛等。印第安排簫,在秘魯叫安塔拉簫,在哥倫比亞叫卡帕多簫,在厄瓜多叫龍達多簫,在玻利維亞叫西克斯簫。有人將各種排簫統稱為桑波尼亞(zampona)。印第安人的打擊樂器尤其豐富多彩。常用燒空的樹幹制鼓,如墨西哥的特波納斯特爾、巴西的特羅卡諾;果殼可用作刮響器,也可用作空心搖盪器。搖盪器的統稱是馬拉卡斯。此外還有“地鼓”、叢林鼓等。印第安人通常賦予他們的笛和鼓以人性,有的屬陰,有的屬陽。例如,馬拉卡斯是陰,吉伊洛是陽。巴拿馬的古那印第安人有兩種託洛笛,其中只有一孔是陽笛,四孔是陰笛。

    在中、南美洲被歐洲人征服後的頭幾個世紀裡,教會把印第安人的鼓和笛視作異教的裝置而禁止使用,但是無效。土著音樂依然儲存了下來,最後成為社會生活的一部分,甚至進入教堂。在中、南美洲城鄉舉行的節日或街頭慶典中,基督教和原始宗教奇異古怪地結合在一起,歐洲音樂和印第安土著音樂兩種成分並存。但是更多的情況下,是印歐混合而形成一種新的形式、體裁和風格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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