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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不一樣的法

    哈哈哈,兩口子打架一般情況不算。但是如果一方拿著兇器明顯有傷害對方的故意,比如已經砍傷了一方,仍繼續行兇,我認為應該屬於見義勇為。

    再說了,兩口子打架,有勸架說法,沒有不相識的人幫著打架的,如果把一方打傷了,另一方立刻會聯合起來共同對付你,人家畢竟是兩口子嘛!恐怕你的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見義勇為,也得具體情況具體對待,視情況而定。

  • 2 # 無所畏懼的跑

    一定得弄清楚是不是兩口子,問一下女的需不需要幫忙,確定兩口子打架,也是視情況勸開即可,如果不是,則另當別論

  • 3 # 春暖花開397

    謝謝邀答,兩口子打架應該是家庭內部矛盾,男人大打女人,屬於家庭暴力,作為旁觀者,應該及時解勸拉開,如果雙方手裡拿著棍棒,器具傷人,可以撥電話報警,如果打傷了一方,可以撥打120及時救治,而不該暴打當事人,雖說替弱者出了氣,但是一旦打傷,是要付法侓責任的。

  • 4 # zc波波

    人家兩口子打架,就算把人打死了跟你有半毛錢關係嗎?你這不但不是見義勇為,相反這是故意傷害。要坐牢,要賠償。你的家人也跟著你倒黴。記住了,有事找警察叔叔。

  • 5 # 斷劍66336482

    兩口子,意思是夫妻倆。兩口子打架,就是夫妻打架。夫妻之間,是可以構成強姦罪的。所以,兩口子打架,也可能是一方對另一方的不法侵害。打成重傷,構成重傷罪。打死了,沒準,是傷害致死,沒準,還能構成殺人罪。但應該注意的是,夫妻之間的矛盾,外人參與,應該以勸和、調解為上。即便是動手打起來了,也應是去拉架。不要冒冒失失地上前見義勇為。人家是夫妻,恩比義重。您看見的義,未必是真義。對義,要有合法的理解和準確的判斷。勇為,肯定不是不論青紅皂白的莽撞。

  • 6 # 田田扛

    這種情況:雙方都動手就是流氓鬥毆,雙方都有錯。有人幫其中一方就是群毆。如果造成人員傷亡的還得當責。勸架才是正確的做法。

  • 7 # 平安4365194

    按照法治應該是。制止家暴的行為屬於制止犯罪。

    但在華人的眼裡這是多管閒事,受垃圾文化的影響,認為這是家務事,有點落後了……

  • 8 # 元芳有看法

    前段時間趙宇事件發生後,遇到過一個類似的問題。我講了一個自己遇到過的真實遭遇。

    大概在20年前左右,我從部隊回家探親,和戰友晚上吃完飯後在馬路牙子走路,遇到有一對不知是情侶還是夫妻的男女在吵架,期間男的把女人抱起來用力扔在旁邊綠化帶的綠植上,我和戰友竄上去把男人拉開,戰友一腳把男人踹倒在地,結果那女人起身照著我戰友背後也是一腳,我們一看明白了什麼關係,就灰溜溜的走了。

    兩口子打架,是家務事兒,外人不好插好,你可以試著上前勸說或拉架,但要是看著女人打不贏上前幫架,那很大可能就會遇到像我們這樣的遭遇。清官難斷家務事兒,你一個外人又不知道因為什麼吵架,或許這就是人家夫妻平時的交流方式呢。特別像有些夫妻,打架是家常便飯,你這個時候去幫助完全就是多餘,真要小心捱揍。

    但是,如果是傷害行為在進行,比如說男人打女人已經不是簡單的小打小鬧那樣,而是上升到可能會對女方造成嚴重傷害甚至是生命危險,那麼這個時候你上前將男的制止,我認為應該屬於一種見義勇為的行為,畢竟這是在救人,不管對方是什麼關係,就是老子打兒子也不行。但是這個度是非常難掌握的,如何確定這個傷害的嚴重程度呢?這是一個大問題,很難拿捏的。

  • 9 # 牧虎堂主紫蘭

    這樣的閒事少管為妙!

    應該是2001年夏天的某一天,吃完晚飯,在樓下散步。發現前面人行道有人打架,還有女人大哭。走到跟前一看,是一箇中年男人在打一個女人。那女人被中年男人騎在身下,用皮鞋在抽,一邊抽一邊問“叫你偷,還偷不偷了”?女人被打的鬼哭狼嚎!圍觀人群中有人說女人是小偷,偷中年男人的錢包被抓到了,中年男人在教訓她。這時候人群中一個小夥子在勸中年男人:〃嗨,嗨!打幾下行了,別打壞了,報警吧!交給警察處理〃,說著就上來拉那中年男人。那中年男人回手就給小夥子一拳,然後就和小夥子打了起來。沒想到被小夥子壓在身下,打一個鼻青臉腫。這時候那女人拿一塊磚頭給了小夥子頭上一下,小夥子就倒了,頭上流著血。那中年男人爬起來,女人給他擦了擦鼻血,中年男人拉著女的走了。留下頭上受傷的小夥子和一幫懵逼看熱鬧的人。我目瞪口呆!有人開始打120,110電話報警!

  • 10 # 微塵284926056

    遇到兩口子打架,如果男的下手狠,揍男人兩拳,算得上見義勇為吧!不管因為啥,不管女的承情不承情,男的打女的總歸不好。路見不平,出拳相助,熱血男兒的本性!還有一種情況,,男的不止一次打女的,而且次次打的狠,引起公憤,周圍相熟的人出手,狠揍渣男,個人覺得這也算是見義勇為吧。現代社會,人人自保,都怕招惹是非。能夠有人在這種場合挺身而出,真的難能可貴。應該為這種人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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