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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86622533210
首先謝謝題主邀請我這個新手,題主所說的這件事確實存在,主導者是英國皇家空軍轟炸機司令部總司令哈里斯,因為他主導了將平民納入目標的無差別轟炸作戰行動,因而被給了“轟炸者哈里斯”的綽號,他最著名的轟炸效果計算方法就是“轟炸區域平民死亡四分之一以上則證明轟炸作戰行動成功”。
這種粗暴邏輯的背後是英國空軍發展邏輯和當時技術條件兩者共同決定的。
從英國空軍發展邏輯來看,英國空軍和空軍作戰理論的奠基人特倫查特強調“飛機轟炸敵人主要要製造物質效果和精神效果,讓敵國國民心理崩潰”,這實際上是一種總體戰理論的空中版本,從一戰開始就普遍流行在協約國和同盟國之中。總體戰提出者德國將軍魯登道夫認為:戰爭是各參戰國之間綜合國力的較量,特別是工業生產能力和民眾戰爭承受能力的較量,摧毀敵人的工業生產能力和抵抗意志最為重要。這一觀點迅速得到了各國認同並在一戰中被運用。
其實,二戰中轟炸平民和工廠、摧毀城市的行為早在一戰中就出現過,而“轟炸者”哈里斯不過就是將轟炸機集中使用,對城市片區實施區域轟炸搞成了正式的作戰理論指導,而不是像以前那樣默許,所以顯得很“出彩”罷了。也正是因為一戰和二戰都是決定國家命運的總體戰,所以英國政府也就默許了這種將敵人平民列入打擊目標的空中轟炸戰術。
從技術發展角度來看。由於二戰時期的飛機導航、通訊系統都很落後,沒有gps,也沒有數字地理資訊系統,尋找轟炸目標只能依靠預先計算和標誌性建築物做參考點,所以想準確尋找到軍事目標難度很大。即便尋找到目標所在位置,自由落地炸彈想準確擊中目標難度更大,幾千枚炸彈下去的對軍事目標的毀傷效果堪堪和海灣戰爭裡幾枚精確制導武器一樣。而對比軍事目標,平民目標對敵國戰爭潛力有重要作用,飛行員尋找起來很簡單,沒有什麼偽裝,計算轟炸效果(例如炸死四分之一平民)很容易,所以就成了當時技術條件下一條空軍作戰捷徑,也被軍方和政府所默許了。
說到底,二戰時期的西方政客腦子裡全都是克勞塞維茨那一套觀念“戰爭就是最大限度的使用暴力消滅對方”,什麼國際法在國家生死麵前都可以被拋棄,規則是制定來玩別人的,不是來約束自己的。
但在戰後,白左就開始跳出來反思總結了, 戰爭結束後,“轟炸機”哈里斯沒能獲得貴族頭銜,部下也沒有任何勳章,還被好了傷疤忘了疼的議員們指責為“模仿德國的魔鬼”。
《康熙王朝》裡周培公在平涼城下對圖海說“天下太平後,沒人記得我們在這裡浴血拼殺,只記得我們一頓炮火滅了平涼30萬百姓”,這正是天道輪迴,處處相似,中外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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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傳統的戰爭公約中,參戰國對包括機場、海港、鐵路樞紐在內的軍事目標進行轟炸是合理的。二戰中,直到1940年仲夏,所有參戰國都未侵犯對方的城市。甚至不列顛戰役之初,希特勒堅持認為,攻擊只限於機場和可能被視為帶有軍事性的目標,例如倫敦碼頭。
然而,隨著不列顛戰役毫無結果地持續著,這樣的限制越來越難以堅持。1940年冬,英國轟炸機司令部正式展開轟炸戰,轟炸了慕尼黑,德國空軍為了報復,襲擊了科芬特里的工業城市,摧毀或損壞6萬幢建築物。英國皇家空軍試圖將這種針鋒相對的局面升級,12月20日夜晚,它襲擊了曼海姆(Mannheim),但在很大程度上,它卻錯過了該城,造成的損失只是科芬特里損失的五分之二,如果用民眾傷亡總數來計算的話—曼海姆死亡23人,科芬特里死亡568人。也就是從那時開始,這成為衡量戰略轟炸成功與否的標準。
1941年底,丘吉爾寫道:“有一種東西將打敗[希特勒],那就是極重型轟炸機從本國向納粹本土發起絕對強大的毀滅性攻擊。”在丘吉爾的激勵下,英國皇家空軍首先致力於擴充轟炸機司令部的計劃,預計擴充至4000架重型轟炸機,這個目標被承認難以實現後,轟炸機司令部接受已經部署的轟炸機未來必須用於殺戮德國民眾的觀點。2月14日,空軍參謀部下令強調自此以後軍事行動“應該關注敵國民眾的鬥志,尤其是產業工人的鬥志”。為避免這一點未被領會,空軍上將查爾斯 波特爾(Charles Portal)爵士轉天寫道:“我想新的目標顯然是高樓林立的地區住宅區,而非諸如造船廠或飛機制造廠……如果還沒理解到這一點的話,那麼要弄得非常清楚才行。”英國向德國的工人階級開戰,他們確信由此將引發德國工人階級及其統治者之間的決裂,這將與第一次世界大戰的煎熬帶給沙皇俄國的那種決裂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