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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邁克爾但不是喬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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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籃視野
裁判報告是不會出錯的,這個畢竟是回放,是裁判經過深思熟慮觀看慢鏡頭得到的結果。在今天火勇大戰G4的裁判報告出爐之後,在比賽最後兩分鐘之內僅有一次漏判和誤判,就是哈登在最後1分18秒的時候投籃打到了克萊的面部和頸部,這應該被吹罰進攻犯規。很多球迷納悶,不是說投籃動作未完成之前觸碰投籃球員的手臂算打手犯規嗎?
怎麼這球不應該吹克萊防守犯規,反倒是吹哈登進攻犯規了呢?其實按照正確的說法來看,哈登的投籃動作已經完成了,哈登進行中投的時候,球已經完全離開了哈登的手上,同時哈登也快落地了。但最後是哈登在做出手跟隨動作的時候打到了克萊的面部,而且哈登出手跟隨的動作,明顯收得更快,哈登還是左撇子。
一般球員都會在進行完投籃動作之後,保持一段時間的出手跟隨,這會讓肌肉形成投籃記憶。而哈登在保持出手跟隨的時候,手並沒有閒著,還打到了湯普森的面部,這就應該被吹罰進攻犯規了。其實登哥也不是故意的,哈登有可能只是想造犯規而已,畢竟這種情況下,進攻犯規和防守犯規只差毫釐之間,裁判一個不注意就有可能吹罰湯普森防守犯規。
那這樣哈登就賺到了,可惜最後經過裁判的錄影回放顯示,哈登這次的碰瓷沒有成功。但只不過裁判報告指出來的錯判和誤判都沒用,聯盟不會為此改判,也不會讓雙方重新再比一次。所以這球應該就這麼過去了,較真也沒用。而且這最後兩分鐘之內也就這一次漏判、誤判,影響不了比賽的最後勝負。
同時這也不是制勝球,哈登此記中投未能命中,之後塔克搶到前場籃板,繼續傳球給保羅,在之後的一次進攻,火箭也沒有打成,所以這種情況一點兒也不可惜,對於全域性的比賽無傷大雅。就算給了哈登進攻犯規,最後5分,勇士也不見得能追回來,我們還是安心看後面的比賽把。
勇士對陣火箭火箭G4的裁判報告已經出爐,裁判報告顯示這場比賽只有一次漏判。在比賽還剩1分18秒結束時,哈登在投籃出手後的擺手動作,與克萊頭頸部位發生接觸,這是一個進攻犯規的漏判。
題主所說的投籃動作沒有完成前,接觸投籃球員手臂算打手,這是因為每一個進攻球員有自己的圓柱體,防守球員不能侵犯進攻球員的圓柱體。但是,這次投籃是哈登主動擺手,擊打克萊頸部,並不是克萊有意侵犯哈登的圓柱體,屬於哈登“碰瓷”。
可以看到,在這個時間段,火箭領先勇士5分,如果這個進攻犯規沒有漏吹的話,接下來就是勇士的球權,如果他們在下個回合中進1個球的話,他們就很有可能贏下這場比賽,從而將大比分變成3-1領先火箭,這對勇士是非常大的優勢。
一些網友認為,聯盟為了利益,讓裁判故意掌控比賽,這對勇士不公平。
一些網友認為,輸了就是輸了,找什麼藉口,難道勇士輸不起嗎?
對此,你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