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線下垂
1、婚姻線『末端下垂』而『不觸及感情線』-線起端到尾端下垂,主配偶先自己而去世。-一說主夫妻不合。
2、婚姻線『末端上彎』-主不易結婚,有「獨身」傾向。-如果是感情線,尤其是智慧線較平直而無細紋的,可能終身不婚嫁。
3、婚姻線末端突然『折而向下垂』-主配偶死於意外。
4、婚姻線『末端下垂』與『感情線相連觸』-主其配偶將久病而死。(一說也主對方死亡,是所謂的寡婦紋)
5、婚姻線末端『彎曲如鉤』-主情場失意,恨難填。
6、婚姻線『起端』成叉狀,再歸成一條,如:-主婚前不如意,或遭遇障礙,以致婚姻遲遲無法實現。(初有障礙,待叉狀的時間過去,就能完滿婚姻)
7、婚姻線末端成『叉狀』-主婚後易反目,雖不致離婚,亦難免分居。(岔小則無礙,大則分居!)
8、婚姻線末端『下垂』且『分叉』-主『離婚』。
9、婚姻線末端『下垂』『分叉』『觸及感情線』-主分居或合法離婚。
10、婚姻線『下垂』作『叉狀』『穿過感情線』-主涉訴訟官司而離婚。
11、婚姻線上出現『黑斑點』-主難免寡居,可能到頭來還是要自己一個人生活。
12、婚姻線先強後弱(紋線先粗後細)-主此人假情假義。
婚姻線下垂
1、婚姻線『末端下垂』而『不觸及感情線』-線起端到尾端下垂,主配偶先自己而去世。-一說主夫妻不合。
2、婚姻線『末端上彎』-主不易結婚,有「獨身」傾向。-如果是感情線,尤其是智慧線較平直而無細紋的,可能終身不婚嫁。
3、婚姻線末端突然『折而向下垂』-主配偶死於意外。
4、婚姻線『末端下垂』與『感情線相連觸』-主其配偶將久病而死。(一說也主對方死亡,是所謂的寡婦紋)
5、婚姻線末端『彎曲如鉤』-主情場失意,恨難填。
6、婚姻線『起端』成叉狀,再歸成一條,如:-主婚前不如意,或遭遇障礙,以致婚姻遲遲無法實現。(初有障礙,待叉狀的時間過去,就能完滿婚姻)
7、婚姻線末端成『叉狀』-主婚後易反目,雖不致離婚,亦難免分居。(岔小則無礙,大則分居!)
8、婚姻線末端『下垂』且『分叉』-主『離婚』。
9、婚姻線末端『下垂』『分叉』『觸及感情線』-主分居或合法離婚。
10、婚姻線『下垂』作『叉狀』『穿過感情線』-主涉訴訟官司而離婚。
11、婚姻線上出現『黑斑點』-主難免寡居,可能到頭來還是要自己一個人生活。
12、婚姻線先強後弱(紋線先粗後細)-主此人假情假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