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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木棉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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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成都地產逍遙君
二戰後的審判中,罪惡滔天的戰犯往往都會判絞刑,而絞刑是帶有一種濃厚羞辱性質的懲罰,在德華人看來可以視作是封建中世紀的精神延續下來的產物。
在著名的7.20事件後,古德里安和隆美爾等看重普魯士優良軍事傳統的將領在聽到希特勒直接將那些參與謀害事件的人送上絞刑架後十分憤怒。
按照德國軍法,死刑應以槍決執行,但希特勒為了顯示其對參與者的痛恨,不將他們交給軍事法庭處置,而是直接送到由秘密警察組成的人民法庭審訊並判處絞刑,對他們而言這等於是剝奪了軍人的地位和權利。
就連那不可一世的戈林,也曾經上訴請求改絞刑為槍決,由此可見絞刑在德國軍事傳統中的羞辱性質。
那麼,希特勒被判處的話最好的結果也就是絞刑了,當然即便是絞刑也無法彌補人們心中對他的痛恨,無法償還他犯下的罪惡。
對於裡賓特洛甫,凱特爾,約德爾,戈林等人,的確罪惡滔天,但他們的罪惡比起希特勒來又是小巫見大巫了。
朱可夫在把希特勒的死訊告訴斯大林後,斯大林說了下面這段話。
聽到希特勒的屍體被燒掉的訊息後,斯大林又說了一段話。
所以說,希特勒畏罪自殺的舉動對他而言是最好的,他甚至不敢給自己留下全屍而讓手下燒掉自己的屍體。
希特勒看來也是怕落到蘇聯人手上啊,而即便是其他戰犯的結局大概也比他們之前想象的好,這要歸功於美華人提議下組建的國際法庭公正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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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兵說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之後,為了審判喪心病狂的戰爭罪犯,成立了兩個國際軍事法庭。第一個是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第二個是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前者主要審判納粹德國的戰爭罪犯,後者則是主要審判日本的戰爭罪犯。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總共判處12人立即處以死刑,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則是判處7人立即處以死刑。
希特勒到底死亡沒有,有史以來一直都存在著爭議。現在我們假設他沒有自殺,那麼他肯定會被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先進行審判。根據所犯罪行,判處相應的刑罰。當然肯定是死刑了,這是無容置疑。如果希特勒沒有死,審判法庭可能會給他想一個獨一無二的罪名,比如“特級戰犯”。希特勒對人類造成的危害,比東條英機大的多。
希特勒罪名確定以後,那麼就是採取何種方式來處於死刑了。在西方針對戰爭罪犯,有許多死亡方式。什麼槍斃的方式,斬首的方式,最高等級的就是絞刑了。因為這種死亡方式,不僅會讓人感受到痛苦,而且還是侮辱性。換言之,就是讓你侮辱性的死去,非常不人道的一種行為。納粹德國第二號人物戈林就是被判處了絞刑,為了不被侮辱,選擇在獄中提前自殺身亡。
關於如何讓一個戰爭罪犯痛苦又侮辱的死去,古代中國最有發言權。在古代有一種死亡方式非常痛苦,那就是凌遲。至於具體如何操作,大家可以自行度娘,這裡就不過多的解釋說明了。假如希特勒沒有自殺,可以讓他嘗試一下古代凌遲的死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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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袁yes1026
希特勒應獲冰刑,凍在冰箱裡供後人瞻仰@讓世人看看這個地痞英雄。希特勒還是有功的,如果衛國戰爭在晚幾年解放,猶太人殺絕了...現在就沒有以色列這個被美國捧起來的國家了。
希特勒想統治全世界,一直到死也沒成功...美國直接竊取世界老大的頭銜,而且是用武力解決的。
美國在西方……北韓在東方,這麼遠的距離美國還干涉高階武器研發,這就是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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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戰時期的戰爭罪犯,一般都是以判處絞刑的方式執行死刑。
我們先來看二戰結束後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對七名日本甲級戰爭罪犯死刑的執行過程。
1948年12月22日午夜23時,7名剃了頭、身穿灰色死囚服的戰犯被帶到了一個小佛堂裡。第一批上絞架的東條英機、土肥原賢二、松井石根和武藤章被驗明正身,站在了絞刑臺上,頭上被蒙上了黑布罩,絞索套在了他們的脖子上。總行刑官隨之下了執行命令。
東條英機腳下的活門猛地彈開,死囚倏地掉了下去,吊索唰地繃直了。吊索劇烈地抽搐著,陷坑裡傳出絕命的呻吟。
接著,土肥原賢二被送上了絞刑架。正義的絞索勒住了土肥原賢二的脖子。土肥原賢二喉嚨裡發出一陣難聽的呻吟,雙腿使勁蹬了幾下,然後,就無可奈何地伸直了雙腿。南京大屠殺的主犯松井石根脖子上被套上了絞索,他的喘氣立時粗起來。2分11秒後,松井石根斷氣。
坂垣徵四郎、廣田弘毅、木村兵太郎第二批被引上了絞架。
1948年12月23日凌晨零點2分,坂垣徵四郎被吊上絞架。
接著被押上刑場的是日本前內閣首相、外相廣田弘毅。踏板開啟,顫抖的廣田弘毅落入無盡的黑暗之中,他的腿像放了血的雞似的,死命蹬了幾下,嚥了氣。7名戰犯的屍體隨即被秘密運往火葬場焚化,骨灰被美軍艦棄之於太平洋。7名戰爭狂人結束了他們罪惡的一生。
讓我們再來看二戰時期德國以阿道夫.希特勒為首的15個罪大惡極的納粹分子
阿道夫.希特勒,1945年二戰臨近結束時自殺。
赫爾曼.戈林,二戰時期德國武裝力量的最高統帥,蓋世太保的創始者。在得知自己被判處死刑的訊息後,服用氰化物自殺;
海因裡希.希姆萊,被捕後服毒自殺;
約瑟夫.戈培爾,二戰尾聲時與他的老婆及6個孩子一起自殺;
伊爾斯.科赫,戰後在牢房中懸樑自盡;
佛朗茲.斯坦格爾,1971年在監獄死於心臟衰竭。
保羅.布洛貝爾,1951年在監獄被絞死;
約瑟夫.克萊默,1945年被波蘭守衛重度傷害而死;
恩斯特.卡爾滕布倫納,1946年紐倫堡審判之後被處以絞刑;
夫裡德里克.耶克爾恩,戰後被俄華人審判絞刑處死;
奧斯卡.迪爾樂萬格,1945年6月被波蘭守衛重度傷害而死;
奧迪路.格洛博其尼克,被抓後服毒自殺;
阿道夫.艾希曼,1962年在以色列被當眾執行絞刑;
約瑟夫.孟格爾,戰後逃亡南美,終生隱姓埋名以躲避追捕。
萊因哈德.海德里希,1942年5月被英國派出的特工刺殺,一週後死去。
如果希特勒不是自殺,那麼戰爭結束後,對希特勒的死刑執行方式應該也是絞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