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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軍武吐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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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詩云歷史
十米?這東西兩米能命中都了不起!
多年前我在一本書上見到過鋼筆手槍的圖紙。這東西就是個單發的,有個槍管,有個最簡單的擊發裝置。瞄準都很彆扭,還要克服發射時候的後坐力把發射者自己弄傷。
不過相比之下, 鋼筆手槍還算個頭大一點的東東呢。更小巧的東東是口紅手槍。那東西的彈丸更小,基本上只有加上毒素才能起點作用。不過還有發射的聲響,算了吧,我寧願在路上順便帶個板磚,也不想使用這個口紅手槍。
鋼筆手槍也是。感覺用處不大。就是能給持有者一點點心理安慰,壯膽。
如上圖所示,這就是以前間諜們使用的鋼筆手槍。可見,在方寸之間,要偽裝成鋼筆,自然設計結構就要有鋼筆的功能。要設計筆尖,墨水囊。
最起碼,要簽字的時候,作為一個合格的凌凌漆,你不能說我的鋼筆沒水了吧?
所以,能流利寫字是最基本的功能。
在鋼筆功能之外,加上一個鋼管,裡面充填一發子彈,然後加上一個擊發底火的裝置。這樣,也就搞成了一個鋼筆手槍。
現在看來笨笨的,有一種古樸的時代感,文物感。但是在一戰二戰和冷戰時期,這個東西是男性間諜們頗為喜歡的東西。在關鍵時刻,有這個東西就可能嚇唬住對方,而沒有的話只能靠拳頭了。
至於為什麼鋼筆手槍現在已經沒有了,很簡單,時代變了,情報的收集方式也已經發生了改變。可能以前需要派美女帥哥特工犧牲色相才能獲得的情報,現在在網際網路上就能光明正大搞來。一張sd卡儲存的資訊已經幾百個G了,而隱藏一張迷你SD卡的空間,太多了啊!甚至直接吞到肚子裡都行!你們說,是不是?
可以的,不信的話你就點開看我的回答。
鋼筆手槍,其實屬於間諜槍的一種,在19世紀的時候特工們喜歡cosplay紳士,所以那時候流行手杖槍,而到了二戰時期,手杖已經不流行了,為了更加猥瑣的殺人,法國和英國先後研製出了多種鋼筆槍。鋼筆槍的外形幾乎可以以假亂真,掛在口袋上,完全沒人會認為是一隻槍,因此可以做到出其不意的殺人。鋼筆槍的筆筒就是槍膛,筆掛就是按鈕,裝填子彈時一般要將尾帽開啟,將子彈裝進去。因為鋼筆槍是沒有膛線的,而且槍膛太短,使用的又是小口徑子彈,發射藥不多,所以威力比普通手槍要小一些。那麼鋼筆槍是如何做到十米之內一槍斃命的呢?它的殺手鐧就是特製的有毒子彈,一般彈頭內部會藏有一個劇毒蓖麻素的微型鋼珠,撞擊人體後自動開啟釋放毒素,只需要兩千分之一克的蓖麻素就可以致死一個成年人。在暗殺過程中一旦被這種子彈擊中,基本上就GG了,冷戰時期著名的詩人和記者喬治·馬可夫就是被保加利亞的特工用蓖麻素雨傘殺死的。如果不使用毒素,鋼筆手槍照樣能夠一擊致命,2016年浙江青田縣曾經破獲過一起網上售賣“鋼筆狗”(鋼筆槍)的案件,繳獲的鋼筆槍長13釐米,重量180克,外形與普通鋼筆並無不同,但是內部卻可以發射通用的5.56毫米小口徑子彈。在麗水市公安司法鑑定中心的檢測報告中,這種鋼筆槍的初速達到了330米每秒,比64手槍320米每秒的速度還要快,在打靶試驗中,這種槍準確的命中了十米外的靶標九環,如果打中人體要害,後果很嚴重!所以千萬不要小看鋼筆槍的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