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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隻小elf
古代人對各個年齡段的稱呼
1.赤子:初生的嬰兒。孔穎達疏:“子生赤色,故言赤子。”
2.襁褓:亦作“襁保”、“強葆”,本意是指包裹嬰兒的被子和帶子。後借指未滿週歲的嬰兒。
3.孩提:指二三歲的幼兒。亦作“孩抱”。
4.齠齔(tiáochèn):兒童換齒。《韓詩外傳》:“男八月生齒,八歲而齠齒;女七月生齒,七歲而齠齒。”即指七八歲的兒童。
5.垂髫:指三四歲至八九歲的兒童。古時童子未冠者頭髮下垂,因此以“垂髫”指童年或兒童。
6.幼學:十歲。《禮記・曲禮上》:“人生十年曰幼,學。”鄭玄注:“名曰幼,時始可學也。”後因稱十歲為“幼學之年”。
7.總角:指八九歲至十三歲的少年兒童。《禮記・內則》:“拂髦,總角。”鄭玄注:“總角,收發結之。”後因稱童年時代為“總角”。
8.豆蔻:本是植物名,代指十三四歲的少女。杜牧《贈別》詩:“娉娉嫋嫋十三餘,豆蔻梢頭二月初。”後因謂女子十三四歲為“豆蔻年華”。
9.及笄:女子十五歲。
10.束髮:男子十五歲。古代男孩成童時束髮為髻,因以為成童的代稱。
11.破瓜:舊時文人拆“瓜”字為二八字以紀年,謂十六歲。詩文中多用於女子。
12.弱冠:男子二十歲。古代男子二十歲行冠禮,故用以指男子二十歲左右的年齡。
13.而立:三十歲。《論語・為政》:“三十而立。”後因稱三十歲為“而立”之年。
14.不惑:四十歲。《論語・為政》:“四十而不惑。”後用作四十歲的代稱。
15.知命:五十歲。《論語・為政》:“五十而知天命。”意謂到五十歲才懂得天命。後人因以“知命”為五十歲的代稱。
16.耳順:六十歲。《論語・為政》:“六十而耳順。”何晏集解引鄭玄曰:“耳聞其言,而知其微旨。”後以“耳順”為六十歲的代稱。
17.古稀:七十歲。杜甫《曲江》:“酒債尋常行處有,人生七十古來稀。”後因用“古稀”為七十歲的代稱。
18.耋(dié):七十至八十歲。毛傳:“耋,老也。八十曰耋。”《左傳・僖公九年》:“以伯舅耋老,加勞,賜一級,無下拜。”
19.耄(mào):八十至九十歲。《禮記・曲禮上》:“八十、九十曰耄。”
20.期頤:一百歲。《禮記・曲禮上》:“百年曰期頤。”孫稀旦集解:“百年者飲食、居處、動作,無所不待於養。方氏愨曰:‘人生以百年為期,故百年以期名之。’”後因稱百歲為“期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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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相同:不滿週歲——襁褓;2~3歲——孩提;幼年泛稱——總角;10歲以下——黃口,即乃稚氣未脫的少兒代稱也;13~15歲——舞勺之年;15~20歲——舞象之年;50歲——年逾半百、知非之年、知命之年、艾服之年、大衍之年;60歲——花甲、平頭甲子、耳順之年、杖鄉之年、還歷之年;70歲——古稀、杖國之年、致事之年、致政之年,從心之年、懸車之年;80~90歲——耄耋之年;90歲鮐背之年;100歲——期頤,又可稱為“人瑞”
男:8歲稱齠年; 15歲稱志學之年; 20歲稱弱冠; 30歲稱而立之年; 40歲稱不惑之年
女:7歲稱髻年; 12歲稱金釵之年; 13歲稱豆蔻年華; 15歲稱及笄之年; 16歲稱破瓜年華、碧玉年華、二八年華;20歲稱桃李年華; 24歲稱花信年華; 至出嫁稱(標)梅之年;30歲稱半老徐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