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開挖深度超過2米時,必須在周邊設定兩道牢固的防護欄杆。
根據《建築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術規範》開挖深度超過2m的基坑周邊必須安裝防護欄杆。防護欄杆應符合下列規定:
1.防護欄杆高度不應低於1.2m。
2.防護欄杆應由橫杆及立杆組成。橫杆應設2~3道,下杆離地高度宜為0.3 m~0.6m,上杆離地高度宜為1.2 m~1.5m;立杆間距不宜大於2.0m,立杆離坡邊距離宜大於0.5m。
3.防護欄杆宜加掛密目安全網和擋腳板。安全網應自上而下封閉設定;擋腳板高度不應小於180mm,擋腳板下沿離地高度不應大於10mm。
4.防護欄杆應安裝牢固,材料應有足夠的強度。
擴充套件資料:
施工要點:
(1)基坑開挖時應遵循“土方分層開挖、墊層隨挖隨澆”的原則,其中在有支護的基坑開挖時應遵循“開槽支撐、先撐後挖、分層開挖、嚴禁超挖”的原則。
(2)基坑開挖時須結合邊坡修護,在開挖一定深度後,應先修整好相應的土方開挖邊坡,再進行下一層挖土。
(3)無法採用機械時應採用人工挖土,並適當放慢挖機的開挖速度,使人工挖土儘量能跟上挖機的速度,同時二者須錯開時間和地點,以確保挖土安全,挖出的土方應及時裝滿運出。
(4)基坑開挖至坑底標高以上200~300mm時應暫停挖土,並進行人工修土,同時,施工時應嚴格執行開挖程式,且土方開挖的順序、方法必須與設計工況一致,嚴禁超挖,以確保施工安全。
(5)深基坑開挖前,須進行基坑工程監測,即對支護結構、周圍環境進行觀察和監測,以準確瞭解土層的實際情況,及時對基坑周圍環境採取有效保護,從而確保基坑工程的安全。
11、土方開挖應沿樁四周平均開挖,不得在一側開挖,防止土層擠壓工程樁,造成斷樁。
12、土方開挖過程中工程樁四周留出30cm用人工開挖以防止挖掘機磁撞工程樁,造成斷樁。
基坑開挖深度超過2米時,必須在周邊設定兩道牢固的防護欄杆。
根據《建築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術規範》開挖深度超過2m的基坑周邊必須安裝防護欄杆。防護欄杆應符合下列規定:
1.防護欄杆高度不應低於1.2m。
2.防護欄杆應由橫杆及立杆組成。橫杆應設2~3道,下杆離地高度宜為0.3 m~0.6m,上杆離地高度宜為1.2 m~1.5m;立杆間距不宜大於2.0m,立杆離坡邊距離宜大於0.5m。
3.防護欄杆宜加掛密目安全網和擋腳板。安全網應自上而下封閉設定;擋腳板高度不應小於180mm,擋腳板下沿離地高度不應大於10mm。
4.防護欄杆應安裝牢固,材料應有足夠的強度。
擴充套件資料:
施工要點:
(1)基坑開挖時應遵循“土方分層開挖、墊層隨挖隨澆”的原則,其中在有支護的基坑開挖時應遵循“開槽支撐、先撐後挖、分層開挖、嚴禁超挖”的原則。
(2)基坑開挖時須結合邊坡修護,在開挖一定深度後,應先修整好相應的土方開挖邊坡,再進行下一層挖土。
(3)無法採用機械時應採用人工挖土,並適當放慢挖機的開挖速度,使人工挖土儘量能跟上挖機的速度,同時二者須錯開時間和地點,以確保挖土安全,挖出的土方應及時裝滿運出。
(4)基坑開挖至坑底標高以上200~300mm時應暫停挖土,並進行人工修土,同時,施工時應嚴格執行開挖程式,且土方開挖的順序、方法必須與設計工況一致,嚴禁超挖,以確保施工安全。
(5)深基坑開挖前,須進行基坑工程監測,即對支護結構、周圍環境進行觀察和監測,以準確瞭解土層的實際情況,及時對基坑周圍環境採取有效保護,從而確保基坑工程的安全。
11、土方開挖應沿樁四周平均開挖,不得在一側開挖,防止土層擠壓工程樁,造成斷樁。
12、土方開挖過程中工程樁四周留出30cm用人工開挖以防止挖掘機磁撞工程樁,造成斷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