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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王立彬大哥

    確實是沒必要交往了!思維方式不合!換位思考下,假如是你家有十套房,男朋友讓你給他的弟弟一套,你家裡人和你會怎樣?別說是男朋友,就是老公也不能也沒有權利把父母的財產做主吧!尤其是利用婚姻訛詐更是被人看不起!除非婚後自願幫助的!那也不合道理!

  • 2 # 59255318972

    你男朋友憑啥給你弟弟房子,他能不能娶你都是個說,你有啥權利管人家要房子,咋那麼沒志氣呢,臉皮有點厚,明顯著就不值錢,你家困難那是你家前世沒修好,沒修富貴的命,假如你男朋友要是給你弟弟房子,你弟弟沒福報,要是出點啥事,你不後悔死了,再說誰都不能欠誰的,你弟弟今世要是欠人家了,來世做牛做馬來償還今世欠的債,丫頭有點自知之明好吧,靠自己掙來的錢花著踏實,別給弟弟找麻煩,有啥算啥,讓他們自己去打拼,你願意幫那是你的事,別牽扯別人。

  • 3 # 我只在乎你915

    請問提問者:你男朋友家就是有“十億套房子”請問和你家有半毛關係嗎?

    有能力有骨氣的“男人”自己會去努力拼搏“絕不會”伸手向別人要“房子”甚至都不讓“父母出一分錢”。

    你們一家人怎麼這樣“不要臉”?我都替你們全家人“臉紅”。

    提問者:我想問你同樣的問題“假如你們家有十套房子,你婆家買不起房子,你老公開口為自己弟弟,也就是你小叔叔,向你要房子”請問你會“同意”給他嘛?之所以做人一定要“將心比心”。相愛的兩個人必須“心連心,彼此懂得彼此理解才能相愛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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