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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174011926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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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774056550451
機動車行駛證上明確記載需要年檢的日期,超過一天都是違法行為。如果需要補檢的話,就需要車主本人到交警隊遞交補檢書面申請,並儘快到車輛檢測所年檢車輛。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有關規定:機動車應當從註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1.如果交警當場抓到,會罰款 並且扣分 ,甚至扣車。
2.年檢的車輛要補檢,需要車主本人到交警隊書面遞交補檢申請書。 需要的資料有:行駛證、第三者責任險保險憑證、車船稅的原件以及影印件。 補檢的時候,要繳納罰款(一般是200元)和駕駛證扣3分的。
3.處理好違章及拖檢,交好罰款以後才可以參加年檢。 車輛年檢過期如何處理: 1.車輛單位或車主需填寫"機動車年度檢驗表",並按照當地車管所規定的日期,送指定地點進行年檢。車輛檢驗合格夠,車輛管理機關在行駛證和"機動車年度檢驗表"上加蓋(**年**車管所檢驗合格)印章; 2.如果長期在外地執行任務不能按期參加檢驗的車輛,由車主提出申請,報經原籍車管所委託駐地車管所代為檢驗。檢驗後,將檢驗結果通知原籍車管所; 3.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參加年檢的車輛,應事先向當地車管所申請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