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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林悟道《韓非子-安危》 第二章 法度愛惡
紅林悟道《韓非子-安危》上一章韓非子主要講了安術一和二,一是講賞罰隨是非,二是講禍福隨善惡。安術的社會基礎是依法治國,這是法家“治國平天下”的學說基礎。第一術韓非子就提出賞罰要根據是非來定,這裡的“是非”就是國家律法所規定的行為標準與規範,是非的判斷不是以君主的個人喜好為準,而是以國家法規為準,賞罰的決定也不是以君主的個人喜好為準,同樣是以國家法規為準,君主只是法則的執行者。依法定是非,依法行賞罰,國家就能長治久安。第二術韓非子就將人們的樸素而原始的善惡論由宗教化轉為世俗化,這一點很重要,將世人靠天靠神的思想拉到靠君主靠律法的世俗觀念中,告訴世人遵守法規就是善行,就能得福,違反法規就是惡行,必定遭禍。
中國之所以沒有嚴格意義上的宗教,或是中國沒有發展成一個宗教國家,很大程度在於先賢們的世俗觀。在漫長的歷史發展過程中,太多的苦難與社會動盪讓中國的聖賢們發現靠天靠神都靠不住,還是要靠自己,原因很簡單虔誠的宗教皈依與信奉沒有得來安定的生活與天下太平,西方宗教將其歸為人生來有罪,而東方文化也認為今世的罪是因為前世的孽。如果是這樣,那苦難與動盪就永遠不會停止,這是中國古代聖賢無法接受的,他們認為人類社會就應該像大自然一樣自強不息,和諧永生。韓非子的安術一、二論就是這種思想的充分表達。
韓非子安術第三論“三曰,死生隨法度”意思是生死根據法律。這是中國古代聖賢對生命的社會化定義,我們總說生死有命,這是自然界對生命的認識,在自然界中生命隨時有終結的危險,比如羚羊被獅子吃掉,生命就是這樣,這就是命。但韓非子認為人的生命在社會中必須由律法來決定生死,而不是像自然界中的羚羊一樣。在正常條件下,一個人的生命只能由律法來決定其生死,這一點應該是人類文明的最好表現,是人類擺脫自然野蠻的表現,我們不能用自然界野蠻的弱肉強食理論來論定生命的生死,人之所以是人就是因為我們有意識有思想。韓非子的“死生隨法度”一是確定了人生命的生死權在於國家律法,二是限定了君主的權力,在我們的印象中君主可以定生死,這是不對的,沒有任何一部律法說君主想讓誰死誰就必須去死,這本身是有違人類文明與律法的行為。君讓臣死臣不得不死,這是野蠻的自然界現象。
韓非子安術第四論“四曰,有賢不肖而無愛惡”意思是人賢和不賢是實際存在的,但不能根據個人的好惡進行判斷。韓非子在安術第四中首先明確了人是有差別的,這是客觀實事,首先明確了這個實事才能用標準來衡量。如果不承認人有差別那就無法用標準來衡量。而衡量標準既不是評判者的喜好,也不是被評判者的喜好,而是要根據律法的標準。就象高考一樣,分數決定一切,不是考生與批卷老師的喜好決定的。學生按規則答題,老師按規則批卷,分數決定你能上什麼樣的大學。在公司管理中評判員工的“賢與不肖”看結果,看他是否遵守公司規則,看他業績是否達標,主要還是要看業績。業績考核是公司唯一的評判標準,尤其在銷售類公司與團隊中。在公司老闆切不可按自己的喜好來評定員工的好壞和賞罰。天助自助者,老闆應該順天而行,對於那些既自覺遵守公司規則,又業績突出者重獎,相反則重罰。
【三曰,死生隨法度;四曰,有賢不肖而無愛惡。】
在世俗社會,沒有人可以決定一個生命的生死,只有法律可以。這既是對生命的最大保障,也是法律權威的體現。道法自然,在自然界“道”掌控一切,在人類社會“法”掌控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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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林悟道《韓非子-安危》第二章,法度愛惡。
“經二”。“必罰”,是這篇經文的題目,意思是國家或者國君立法度必須要重視懲罰,要永遠記住立法度要把懲罰放在首要的位置。
韓非子在這裡為什麼要重點強調“必罰”呢?咱們看看具體的經文是怎麼說的;
“愛多者則法不立,威寡者則下侵上。是以刑罰不必則禁令不行。其說在董子之行石邑,與子產之教遊吉也。故仲尼說隕霜,而殷法刑棄灰;將行去樂池,而公孫鞅重輕罪。是以麗水之金不守,而積澤之火不救。成歡以太仁弱齊國,卜皮以慈惠亡魏王。管仲知之,故斷死人;嗣公知之,故買胥靡。”
韓非子說,作為一國之君如果過分仁慈,這個國家的法治就無法建立,原因在於“主弱臣欺”的道理在作祟,國Regal嚴不足,就會受到臣子們的侵害。國家的刑罰如果執行的不堅決,所訂立的禁令根本就無法推行。
接著韓非子列舉了幾大例證來證實他的“必罰”。比如,在下文的“說二”中,有關“董子之行石邑,與子產之教遊吉”之事;比如,“仲尼說隕霜,而殷法刑棄灰”之事;比如,“將行去樂池,而公孫鞅重輕罪”之事;比如,“是以麗水之金不守,而積澤之火不救”之事;比如“成歡以太仁弱齊國,卜皮以慈惠亡魏王”之事等等。
韓非 舉了這麼多的例證之後總結到;“管仲知之,故斷死人;嗣公知之,故買胥靡。”就是說,管仲因為懂得這些必罰的道理,所以便就以分斬屍體的法令來禁止厚葬;而衛嗣君也因為懂得這些必罰的道理,所以才不惜重金地買回逃犯以治罪。
我們現在理解,韓非之所以強調“必罰”的重要性,或許只是歸結於他文中的一句話:“愛多者,則法不立;威 寡者,則下侵上。是以刑罰不必,則禁令 不行。”
紅林悟道《韓非子-安危》第二章,法度愛惡。
韓非不只是思想家,還是一位英俊的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