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平和淡定的對待人間凡
-
2 # 吳玉寧好
這個問題出的很有意思的,美國國會的參議院和眾議院職能不同,總體感覺是參議院比眾議院重要!
美國屬於合眾國家,不是單純的一人一票的民主國家,在少數服從多數的基礎上,少數人不能決定多數人的決定,但是可以否決多數人的決定,美國國會的眾議院就是按照選民人數多少,比如每一百萬人選舉一個眾議員,體現多數人的民主,可是參議院就是五十個州,每週二人是參議員,比如夏威夷州40萬人是二名參議員,加州2000萬人也是二名參議員,體現少數人,少數州的利益。
參議員任期六年,代表本州人民切身利益,受到本州人民的擁護。眾議員任期才二年,代表選區人民的訴求,總體參議員比眾議員人數少,受到尊重的多。
現在美國民主黨人控制的眾議院發起彈劾特朗普,眾議院的作用就是起訴,如同一個公民或企業到法院起訴了,參議院就是起法院作用了,美國這一百個參議員相當於是一百個陪審員,也可以說是一百個法官,參議員中三分之二決定彈劾特朗普,特朗普就被彈劾了,就得下臺了。所以參議院作用大於眾議院。
-
3 # 放蕩不羈dear
先有因才有果,眾議院先提議某個方案,然後由各地方各個州的地方議員參議院審議投票稽核出結果,最後又交給眾議員最終裁定,所以眾議院能量大
-
4 # 無思無唸的觀照自我
1.眾議院有提案彈劾權,但需眾議員1/2人數透過才能立案。
2.參議院有決定彈劾透過權,眾議院透過後交由參議院表決,眾議員2/3人員同意則執行彈劾。
所以,眾議院只能立案,參議院確認是否彈劾。
-
5 # 滄海賢明
相比較來講:還是參議院的能量大些,就拿彈劾總統來說吧,彈劾總統首先要有眾議院提出,眾議院要的是簡單多數透過就可以;但參議院就不同了,到參議院審理時眾議員扮演的是檢察官的角色,而參議員充當的是陪審團的角色,主持和審理該案的是聯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最後要得到2/3以上多數透過,彈劾總統既宣告成立,因此我認為相比較而言,還是參議院的威力大些!
-
6 # 天怡9686
就其彈劾的最後決定權是參議院!因為參議院稽核是聯邦最高法院法官主持,一個一個的100個參議員表態:有罪,還是:沒有罪。要麼兩個字,要麼三個字!記錄在案,三分之二透過即彈劾!而眾議院只是提出彈劾議案而表決,三分之二通過後就交參議院了。一般認為就象中國的撿察院與法院的關係那樣。還是參議院能量大吧!
回覆列表
提案的審議投票透過權在美國眾議院,但最終的提案的生效審議透過權可在美國參議院,兩者是一個相互制約的關係,行使這些權力的都在有投票權的議員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