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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釋千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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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AMoonWorld布偶貓
公元前要追溯到夏、商、周、秦、西漢。中國古代的婚姻制度,主流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講究門當戶對,甚至在魏晉時期,法律規定士庶不能通婚。所以相親在中國的歷史中也是由來已久,它又稱“相門戶、對看”。只不過在現代,是姑娘小夥兒見面聊聊房、車、存款。古代是在議婚階段換過庚帖後,由媒人聯絡安排,雙方家長見面聊聊房、車、存款。在周朝甚至有官府的官媒專門負責婚嫁事宜。要說在古代,在婚姻這事上,皇帝也像老母親一樣操碎了心。
當然,在任何一個時期,都不會只有一種風俗。除了官媒,西周時期,朝廷還會在仲春二月舉辦相親大會。傳說30歲未娶的帥哥和20歲沒嫁的美女,都會被強制要求參加相親會,彼此看中,就互送芍藥花定終身。看把皇帝急的。
而到了秦朝,峰迴路轉,相親福利不僅沒有了,古代人還瘋狂的熱愛親上加親。表哥和表妹、表姐和表弟,基本上從小就是“指腹為婚”。嘖嘖, 這麼一想,答題的我和看題的你搞不好是天下一家親呢......
別慌,好在混過元年溜達到唐朝,民風豪放啦。唐宋開發出"上巳節"、"元宵節"和"同年大會"這些明裡暗裡的相親節,來成全渴望婚戀自由的小鴛鴦。進而造就出“眾裡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的浪漫。暗戳戳的也有了“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後”。
說些題外話,唐代不僅允許寡婦再婚,還規定如果夫妻生活不和諧,感情破裂,允許離婚。這並不會受到社會的責難和批評。多麼前衛。
還有許多因丈夫犯罪或家貧而離婚的現象,唐太宗頒佈了《勸勉民間嫁娶詔》,為女性在婚姻中保持相對獨立的人格提供律保障。規定如果是男方專權的離婚,除必須歸還女方嫁妝外,還需付給女方一定的錢財,作為贍養費。多麼人性化。
至於結婚,古代婚配時,男方必須尊"六禮"中最隆重的禮節"親迎"去迎親。比較普遍的是用八人大轎,抬轎人須身體強壯,遇上別人家的花轎,不能碰頭,必須繞著走。迎親回來時,還要擇另一條路回去,以取不走回頭路之意。
新娘蓋紅蓋頭,自己是不能掀的。其中一種說法是為了遮羞;而另一種說法是說源自於古代的掠奪婚,表示新娘子蒙上蓋頭後就永遠找不到回去的路了。之後便是拜天地、拜高堂、夫妻對拜入洞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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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研究過古代史,但是我想公元前大概是決鬥決定婚姻的吧。在那個男權時代,女性應該是權利的犧牲品,她們的婚姻是不由自己做主的,很多可能還是奴隸,所以她們是可以贏得的戰利品或者可以買賣的。男人們透過決鬥的形式或者以貨幣換取的形式來獲得婚姻。
古代的婚姻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女人們沒有決定自己婚姻的權利,所以也成了家庭的犧牲品。有錢人家的男人三妻四妾,沒錢人家的男人娶容貌性格有缺陷的女人。
結婚的時候也是有酒席的,或者一頂小轎娶進門,看權利背景決定婚姻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