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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文字跳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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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濁一道人
分手後,我選擇了輕生。
大概是十幾歲的年紀,那時情竇初開,遇到了我的初戀,相識相知再到相愛,我們只用了十天。雖說愛的倉促,但因為是初戀,我幾乎用盡了所有的力量去維持這段感情,兩年過後,終究也沒有逃過分手的結局。
我們分手吧,我們不合適。
這句話從她嘴裡說出來,簡直是晴天霹靂,我頓時就昏倒了,醒來時我已經躺在醫院裡,床邊坐著母親,母親說:“不要太傷心了,你還有媽呢”。
母親的安慰讓我絲毫也振作不起來,反而愈發消沉,甚至產生了輕生的念頭。
那一晚,我整宿沒睡,用了一晚上寫了一萬字的“絕命書”發給了她,然後自己偷偷跑出了醫院。我知道哪裡有河,哪裡有鐵道,哪裡有懸崖……最終,我選擇了跳河,我一步一步地向河邊走去,心裡也非常害怕,但是腦子裡又有另一種聲音催促著我向河邊走去。
我掏出手機看了一眼,她依舊沒有回我,我抬起頭,母親卻站在河邊。原來她早就料到我會輕生,就安排親朋好友們“監視和跟蹤我”。
最終我沒能“如願”,所以我活到了今天。現在想想真的是年少無知。生命是父母給的,不是女朋友給的,所以不要那麼卑微,分手就應該體面一些。不然的話,你你越低三下四祈求和好如初,她越會瞧不起你,甚至厭惡你。
沒必要為了不愛你的人去犯傻,因為,愛你的人還在等你回家。
分手這個事情就像哈姆雷特,一千個人心中有一千個哈姆雷特,因為價值觀不一樣,所以分手的方式也各不相同。
有的人分手後互相潑髒水,有的人分手後老死不相往來,有的人分手後還能做朋友,有的人分手後會複合,有的人分手後會分分合合互相折磨…
至於我本人,分手後就沒聯絡了,我認為不打擾是對另一方最後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