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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足球新聞翻譯官

    犯規在規則定義中不是分有意和無意,這就和如今的手球規則一樣,要看有沒有球員受傷或者可能受傷。

    國際足聯的規則是很明確的。

    嚴重犯規,包括影響到對手球員的安全,粗野動作或者過分力量。

    這三條几乎全佔了,首先抬腳過高影響安全就不用問了,過分力量+粗野動作,這鞋釘對臉根本就沒什麼好說的。

    裁判給紅牌是100%符合規則的判罰,沒有什麼可說的,哪天你自己踢球,一個大鞋釘衝臉來,你就知道是什麼感覺了。

  • 2 # 期待142242165

    足球比賽中無論是有意無意的犯規動作能夠達到傷害對方的情況或可能傷害到對方的過大動作的都可以紅牌罰下。這就是規則。我以為紅牌沒有任何問題。

  • 3 # 喝酒他就來情緒

    這個紅牌跟有意無意沒任何關係。規則規定危險動作必須紅牌。保利尼奧這個動作確實是危險動作,紅牌沒毛病,不用爭議。只能說跟有意無意的有關的是會不會追加處罰,直觀看不是惡意的,估計不會追加處罰。僅此而已!

  • 4 # 傑古2018

    明顯這個屬於裁判也許水平問題,這個抬腳明顯無故意,裁判這麼判決還不看影片,只能彰顯當前中國足球水平落後。沒啥好說的

  • 5 # 隨緣小燈火

    給紅牌是處罰過重了,這次犯規裁判員就要看看犯規的性質,有意及無意作為判罰依據。而當值王笛卻是看看球員有沒有流血作為依據,原先黃牌拿在手上,結果跑過去看到球員出血了就改換紅牌了,這就反映出中國裁判員的水平太差,退一步,若判斷不準也可以藉助影片裁判組吧,這樣對相方球隊都顯得公平一點判罰,所以,裁判員的問題是嚴重阻礙中國足球的發展。

  • 6 # 小青島看棧橋

    這種球,首先要考慮誰先觸碰的球,兩者的距離,仔細看慢動作應該是頭球碰到了,保利的腳沒碰到球卻踢人頭部了,這就是屬於沒有顧忌對方安全,以危險方式比賽,屬於紅牌紀律處罰範圍。

  • 7 # 利先生10

    這個動作當然不是故意,裁判改判紅牌應屬過於重判。

    根椐足球巜規則》,紅牌只對有嚴重故意報復動作,造成對方身體受到侵犯傷害的行為。保尼利奧首先是沒有故意行為,且背對受傷者看住來球轉身抬高起腳停球,這時受傷者遲於保尼利奧撞上鞋釘而受傷,裁判王迪第一時間掏黃牌給保尼利奧是正確判罰,因為抬腳過高有一定危險性。但不久影片助理提醒裁判後,王迪改掏出紅牌將保尼利奧罰下場,那就明顯不合理,人和方有人因此受傷是事實,問題傷者怎樣受傷的?透過回放影片我們看到傷者當時正面看住球且被保尼利奧先一步抬腳停球,仍然撞上去碰到鞋釘受傷的。好像一個人在車道上撿回被風吹走的東西,不顧車來被撞危險,堅持衝出車道結果被車撞上受傷說:開車的你怎麼不停下來讓撿回我的東西。這種情況下交警難道會判開車的負全責嗎?交警顯然不會這麼判,最公平判罰是開車的沒有及時剎車負一半責任,傷者也負一半責任。同理人和傷者見住保尼利奧己經抬起腳停球仍撞上別人鞋釘造成受傷,是自己決意而為,不是保尼利奧故意而為。

    總言而之保尼利奧的紅牌有點過重,難怪恆大賽後第一時間向足懷申訴。

  • 8 # 雨後初晴

    認為保利尼奧應該紅牌的人,口口聲聲說這是危險動作,踢到了人,但卻對慢鏡頭的回放視而不見!如果你們眼睛沒毛病,心也沒毛病的話,請認真看看慢鏡頭回放,保利尼奧是高抬腳沒錯,但他搶先將球卸了下來,並且是一個下拉停球動作,這時的羅歆距離保利尼奧的腿還有二三十釐米的距離,他完全就是對球的落點判斷錯誤,魯莽地伸頭過去頂球,那就剛好撞在保利尼奧回收的腳上,而保利尼奧看見他頭來了,也有一個收力的動作。既然是保利尼奧先碰到球,就是說這個球的球權是他的,羅歆的頭球是遲來的爭搶,與其說保利尼奧用腳踢他,不如說羅歆用頭撞保利尼奧的腳。如果說保利尼奧抬腳過高有危險動作之嫌,那羅歆明知道搶不到球還伸過頭去,又是不是危險動作呢?我們看五大聯賽的電視直播很多年了,看過的比賽無數,對於抬腳過高的危險動作,通常都是黃牌警告,對於是頭球的球員先頂到球,高抬腳的球員後到踢人的,就可能給紅牌,但很顯然,這次保利尼奧不屬於這種。再加上王迪原來拿出黃牌,在影片助理提醒下改紅牌,又不肯自己去看影片回放,這裡就意味深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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