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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新教育論點

    家長給老師送禮的目的,就是希望老師能夠多關心和照顧孩子,每個人都是有私心的,這種行為也以理解。但是,作為教師,眾多家長由於信任,把孩子交給你來管理和教育,必須做到公平公正,不能搞特殊化,反過來思考,公平公正對待每一個孩子,也是學校和老師對學生家長的一個承諾。只要教師能夠盡守職責,向孩子家長表達承諾,並且兌現承諾,家長自然能理解你。

  • 2 # 毫米

    《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2018修訂版)第四條規定,教師收受學生或家長財物,給予處理。

    如果家長要送禮,可以明確告訴對方,自己不敢也不願意違反規定。

    但一般情況下,家長會認為你是故作姿態。受傳統文化影響,以及基於生活實踐經驗,很多人把送錢送物拉關係視為聯絡感情、獲取利益、解決麻煩的首選手段。老師也食人間煙火,一定是假清高吧?

    所以這時候家長還不會打退堂鼓,老師的態度必須堅決。所謂“委婉”,在這裡是不適宜的,或許人家誤認為你是欲迎還拒呢?

    我是特別反對老師收受家長財物的。姑且不講那些大而空的道理,單從風險與收益角度評估,也極不划算。

    家長送財物,數額一般不多,幾百上千,就相當可觀了。但他從你這裡索要的,卻非常多:給孩子坐個好位子,上課多提問,課下多輔導,平時多談心,生活多照顧,等等。這可不是一錘子買賣,收這點兒東西,得在心裡梗兩三年呢,不值當。

    如果家長哪天不痛快了,一個電話向教育局舉報,上面馬上大張旗鼓下來調查,罰款、通報、處分,分分鐘讓你聲名狼藉。去年,有個家長對老師不滿,給老師發個88元紅包,老師一時好奇點開了,家長馬上截圖舉報。雖然老師立即回了一個90元紅包給家長,但家長故意不收。最後的結果毫無意外,老師被處分了。

    當班主任這麼多年,拒過不少送禮的家長。一般是直接拒絕,告訴家長,送不送禮,都是一樣的,自己這點能耐擺在這兒,難道工作上會敢不盡心盡力?

    對於仍不甘心的家長,不告訴家庭住址,或者電話中謊稱不在家。如此反覆幾次,家長就會明白你是真心不收禮,自然也就放棄了。

    人都是有貪念的,老師要做到不收受家長財物,其實也需要與慾望、僥倖、不平衡等心理作鬥爭,並不是每個人都有崇高而堅定的信念,長期被清貧所困的教師,更容易防線失守。所以,我們一定要態度堅決地拒絕,不必顧及家長會怎麼想,無須考慮怎樣拒絕更委婉。這樣做,也是不給內心貪念控制自己的機會。

    同時,也希望家長們不要給老師送禮,教書是個良心活兒,如同醫者仁心,你要相信,沒有哪位教師會因你沒送禮,就不好好教你的孩子。你送禮給老師,除了增加老師的心理壓力之外,並不能給孩子帶來任何額外的幫助。

  • 3 # 郭里人家

    您好!這個問題的回答是一門藝術,首先作為老師收到家長的送禮不能理所當然的認為一定要拒絕,要具體分清情況以做進一步判斷。禮輕情義重,家長送禮的初衷一般是對老師表示感謝,感謝老師對孩子學習的關照,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問題是,這個禮是否貴重,貴重的禮物根據八項規定的要求堅決不能收,要對家長表示感謝,同時委婉拒絕。相信只要老師堅持不收,家長一般都會懂得。如果送的禮物並非貴重,而是家長或學生髮自內心親手製作或自家收穫的純屬表達一份心意的非貴重物品,如鮮花,少許的特產等,我覺得作為老師如果一味拒絕收,也會辜負家長的一份心意。其次,學生給老師送禮,在中國是有他的歷史的,早在孔子的時候已經實行。唐代學校中仍採用束脩之禮,並由國家明確規定,不過禮物的輕重,隨學校的性質而有差別。教師在接受此項禮物時,還須奉行相當的禮節。只是在古代這種禮慢慢演化成今天的學費。最後,針對家長送禮根據實際情況,展現教師的理性與人情,做出最合理的抉擇而不是見禮就把家長拒之門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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