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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房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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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肖小瀟r
首先要看為他人做擔保這件事是否會體現在徵信報告上。
如果不體現那銀行就不會知道你為別人做擔保這件事,這樣是沒有影響的。
但如果為他人擔保,在徵信上顯示對外擔保金額、擔保事項等,比如為某某擔保100萬,銀行一般會讓你出示這份擔保合同,要看看在這份擔保中你負擔什麼樣的責任,然後會推算一下。
比如擔保100萬,新貸款金額是300萬,那銀行就會算你的負債是400萬。再加上貸款年限,比如25年,月供2萬多,如果你的收入能覆蓋擔保金額和房貸金額總和這麼多負債的月還款額的話,影響是不大的,但如果收入不夠,就會有影響。
實際操作中的購房貸款審批是比較寬鬆的,尤其是首套房的貸款,二套房會更嚴格一些,尤其是現在這個時間點購房貸款卡的比較嚴,所以說是有影響的,千萬不要對外擔保。但如果你的收入很多,對外擔保了也是可以的,但要注意一下金額,不要太大。
在以上的分享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都是個人的意見與建議,我希望我分享的這個問題的解答能夠幫助到大家。
很多人做為擔保人,最關心兩個問題,即成為擔保人後,擔保人自身貸款是否會有影響?貸款擔保人有哪些風險?,下面我簡單分析一下:
一、擔保人可以貸款嗎?
擔保人只是提供擔保的一個角色,只有貸款人不能如期償還的情況下才會讓擔保人來承擔償還。只要符合貸款條件的,且信用記錄良好的,是可以辦理個人貸款的。
二、貸款擔保人有什麼風險及影響?
1、永久擔保人的風險,需承擔還款責任
如借款人不還款,擔保人是要負上還款責任的。在答應作為擔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慮,原因是當你簽名作錢債擔保,即是對貸款機構作出個人負責清還欠債的承擔。即使擔保人和欠債人的關係有變更,例如丈夫擔保妻子做房屋貸款,最終兩人離婚,擔保書也不會受婚姻關係解除的影響,它仍然是有效的。換句話說,當擔保人一旦簽名作擔保後,便是永久擔保人,除非借款人獲貸款機構批准取消擔保人資格。
2、影響擔保人的貸款額度及貸款利息
在正常情況下,借款人自己還款,擔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貸款額及月供款,一般也會顯示在擔保人的信用紀錄內。擔保人自己需要申請任何貸款時,他所擔保的債項會被視作是他自己的債項,通常貸款機構會其計算在欠債內,因而有可能影響擔保人的貸款額。
而且,在擔保期間,貸款透過稽核,但貸款利息會比正常利息上浮10-20%。
3、擔保人自願對負債進行擔保,承擔責任的風險
應承作為擔保人時,貸款機構多會要求擔保人到律師樓或公證人處籤一份獨立法律諮詢檔案,簡稱ILA。簽署這份檔案時,擔保人不能在借款人的同一個律師樓簽名,必須要另外找一位律師簽署作證,證明已經將擔保人的法律責任,清楚解釋給擔保人知道,而擔保人也明白要對負債作個人承擔,並且是自願作為擔保人,並沒有受到任何壓力。
4、被擔保人借款逾期或欠款不還後,擔保人除承擔還款責任外,還會被銀行記入擔保人信用記錄!
所以,我個人認為,關係不到位的情況下,還是避免為他人做擔保人;如果無法拒絕,必須要諮詢律師後,將擔保人承擔的連帶責任降到最低,或者與被擔保人簽訂第三方擔保協議(主要約束被擔保人按時還款)作為自身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