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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妮1018

    不可以,只要他能活著,就不能放棄治療。那是生命,亦是希望!每個人都有活著的權力,植物人也是人,人之所以稱之所以比動物高階,是因為人有七情六慾,而不是冷冰冰的機器!高興的時候會笑,傷心的時候會哭(´;︵;`)……沒有任何人可以自私的決定他人的生死,否則算是有故意殺人嫌疑。

  • 2 # 孤獨行者Noodle

    關於安樂死的話題一直都是大部分人認知中的禁忌,“好死不如賴活著”這句俗語就表明了這點。

    人們通常的觀念,無論是佛教裡的高僧,神話裡的神,甚至是我們眼中層次達到一定高度的人,我們形容這樣的存在為“參透生死”。耶穌甘願被釘上十字架揹負世人的罪也是參透生死,這樣的例子很多。彷彿死對任何人來說,就是最大的犧牲最大的代價。

    誠然,人的生命是最可寶貴的,這是生物繁衍進化的本能,但死亡又是每個人必經的宿命。沒有生何有死,沒有死又何談生?

    活著是生命的一種狀態。對某些最原始狀態的生物,比如菌類來說能夠分裂繁衍就是活著,對植物來說能夠生長就是活著,對於動物來說活著的狀態更接近於我們,能夠吃能夠喝能跑贏殘酷的生存競爭就是活著。

    而對於我們人來說我想就沒這麼簡單了,我們有著自我意識有著複雜的思想,活著不止是肉體狀態,如果只從肉體狀態來衡量的話那是行屍走肉,人活著更重要的是意識思想,所以人才具有“人性”,是區別於地球上其他生物的根本,才能讓我們站上地球生物鏈的頂端。

    所以,在我們滿足了口腹之慾後,滿足了生命最基本的需求以後,我們需要追求更高層面的東西。

    我們談“安樂死”也就順理成章了。

    昨天霍金的去世,又自然而然地更多牽扯出安樂死這個話題。他是漸凍人,逐漸失去對自己身體的一切控制,除了思想。肉體上的痛苦是相對有限的,那種精神上所承受的痛苦是任何一個外人無法想象的。試想一個人如植物一般活著,眼睜睜看著眼前的一切,被困在自己的軀殼裡,我在此這麼形容就會感覺不寒而慄。還好霍金有堅強的思維做支撐,還有人們對他的期待和鼓勵,所以他又活了這麼多年,而且在他年紀越來越大以後,開始轉而支援安樂死,為自己爭取安樂死的權利。

    所以,可以表明我的觀點了。

    死亡是每個人的歸宿,活著是一種生而為人的狀態,每個人都該有選擇自己生死的權利。保護每個人活著的尊嚴,尊重一個人的生命,維護每個人的選擇,是體現一個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方面。對於安樂死,特別是被無法逆轉的病痛折磨的人們的安樂死,必須把其提到法律日程上來,法制化,也體現了一個國家法制的人文關懷。

    人的生為自己而生,人的死也為自己而死,與他人無關,這就足夠了。

  • 3 # 活完這輩子

    植物人不應該被安樂死,因為他還有生命跡象,也有可能甦醒。雖然國家現在不支援病人安樂死,可有的時候,像癌症病人,最後的痛苦是成人無法承受的,並且是活受罪。我希望國家可以實施,只要病人同意,家人同意,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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