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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信任是情感的基礎

    有一句話說的很有道理啊,做事留一線日後好相見,這句話很有道理的,你們兩個人因為一些矛盾最後各處比拼,最後輸的一個人你要狠狠的報復他,這樣是很不好的,誰也不知道他會不會東山再起到時候你輸了怎麼辦,不要想到時候他來報復我怎麼辦,做一個有底線的人會獲得不一樣的幫助,反而他也只不過是你的墊腳石而已了,到時候名利雙收不好嗎。

    你說呢?

  • 2 # Harris丶任

    凡事留一線,日後好相見

    經歷多了,慢慢覺得很有道理。但是我們年輕,血氣方剛,總喜歡意氣用事,把事情做得太絕。所以,我們做任何事情,都不能做把別人的路堵死,那樣做得太絕。

    有一個成語叫“東山再起”,把事情做絕了,你能保證別人不東山再起,回過頭來報復你?或者說,你把事情做得太絕,別人要跟你魚死網破,同歸於盡。

    三思而後行

    三思而後行,出自《論語》,這是當時孔子教育徒弟時說的一句話,當時孔子要告訴徒弟的是做任何事情,都要考慮到後果,不能頭腦發熱,衝動之下做出了很多不理智的行為,由此而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局面。

    值得一提的是,三思的三,並不思考了三次,而是指思考了很多次,三思而後行,說得通白一點,就是指這件事,自己已經考慮得很全面,很周到,最好最壞的結果都能想到了,也能承受,然後再去實行的意思。

    《菜根譚》中有一句話:“徑路窄處,留一步給人行;滋味濃時,減三分讓人嘗。”意思是,做人做事,不能光想著自己,要學會有同理心,為別人著想,只為自己,把利益都往自己身上攬,實則是“損人利己”的自私,所以,時刻想著別人的利益不被自己侵害,其實也正是在為自己留出一條退路。

    人生感悟:不要把事情做的太絕,要留有退路

    “月滿則虧,水滿則溢”,任何把事情做得太絕的人,都不會有好下場。得饒人處且饒人,如果是我,遇到了別人把事情做得很過分,那我絕對不會對這樣的人手軟。

    什麼都不表示,別人還以為我好欺負,但如果只是雞毛蒜皮的小事,我會一笑而過,不會過於計較,畢竟,這沒什麼大不了的,但歸根結底,做人是不能把事情做絕的,聰明的人,都會給自己留有退路,希望你能明白這個道理。

  • 3 # 陳1362708

    人留一根線,將來好相見。做人不要鼠目寸光,眼光要放遠一點,風水輪流轉,誰能幫到誰,真的不知道,多個朋友永遠要比多一個仇人好!

  • 4 # 胡不虛

    留有餘不盡之巧以還造化,留有餘不盡之福以還子孫,留有餘不盡之祿以還朝廷,留有餘不盡之財以還百姓!機關算盡太聰明,反誤了卿卿性命!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做人要留有餘地,做事要留有空隙!

  • 5 # 宇宙SMZM

    在這個社會做人為什麼那麼難呢??是啊,難,所以做人做事就不要太絕情,人人都不容易,相互幫襯一下就會好一點,與人相處多些體諒和寬容,處理事情多些人情味,於人於己都留些餘地,這樣生活雖然不容易,但是會多些輕鬆和溫暖。另外,在工作上要有職業態度,你看人不順眼這不是個炒人的理由,我要是你的領導,先把你撤了職再說別的,因為你做事無原則,做事沒有原則,就不能讓人信任。

  • 6 # 尚佳美汽車精品商行

    做人,不把話說絕;做事,別把事做絕。

    凡事別太過,善惡終有報,天道好輪迴,不信抬頭看,蒼天饒過誰。

    在這裡先講兩則案例,第一則是有關湖南長沙一家四口滅門案引發的警示。說的是1992年,湖南長沙有個王姓男子,在金店買了幾千塊錢的金器,結果回到家裡一看,怎麼都是假的?

    這裡插上一句話,別的地方我不知道,湖南城裡頭那個時候滿大街都有打金店。98年我去到汕頭打工時,都是這樣,很多我老鄉開的金器店,可能是這一行好做,比較掙錢吧。因為改革開放人們的小日子越過越好,哪個女人不想穿金戴銀的?93年,我給太太買了一串項鍊,定情禮物,2175塊錢,傾我所有。

    現在你可能很難看到這樣的金器店,基本上都是高大上的珠寶商行取代了。

    話說,當事人王某發現是假的之後,趕緊去找金店店主,要求退貨。但是金店店主說錢貨兩清概不負責,翻臉就不認人。而且仗著自己有點小錢有點小勢,不認賬你又能奈我何。所以彼此就從爭吵發展到了動手。

    結果,王某的維權行動,反被店主舉報成搶劫。因為90年代不像現在,到處都有攝像頭,能夠監控當時的真實情況。所以王某被坐實了搶劫的罪名,被判了十幾年。

    時間過得很快,王某刑滿出獄了,他所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去買刀,之後將那家金店店主一家四口全部滅門。對這件事情,網友們更是議論紛紛。有的說這叫因果迴圈,有的說害人終會害己,有的說有仇不報非君子,君子報仇,十年未晚。當然我個人認為,這樣的血腥報復不應該被提倡,金店店主本人應該被繩之以法,但金店店主的家人不應該被涉及。王某的行為值得商榷,但他經受的不白之冤,值得同情。因為他早已經妻離子散,一無所有了,只剩下了復仇。

    透過這件案例,我們可以看到。金店店主做了初一,王某才會做15。你收了人家的錢,給人家假貨。理虧在先,還汙衊人家搶劫。所以就為十幾年之後埋下了禍根。

    再比如說某水泥廠的老闆身家上億,但仗著自己財大氣粗,欠員工的區區兩千塊錢工資就是不給,然後被捅了。這可能是他做鬼都沒想明白的事。這樣的例子不少。

    還有一則是,發生在我身邊真實的案例。20幾年前,我隔壁村子一個年邁的父親有兩個兒子,兄弟倆個都娶了媳婦,妯娌失和,那天在田間幹農活的時候,先是對罵,後是互相推搡,弟弟當過兵,走上去幫他老婆,結果嫂子被推倒在地。當哥的一看不對勁,拎起鋤頭就往前衝,一鋤頭就往他弟的頭上紮下去。這一紮還能有人嗎?結果弟弟死了,哥哥被判了無期徒刑。後面坐了十幾年牢。忍不住一時之氣,一瞬間兩個家庭就這麼沒了。都是一家人,有多大的紛爭?兄弟之間有什麼不能商量的呢?即便一時間心中有怨氣,也不至於發那麼大的火。

    凡此種種事件,留給我們什麼警示呢?衝動是魔鬼。退一步海闊天空,這是為人處世的智慧。話不說絕,事不做絕。應該是根植於心的教養,平時不做虧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門。

  • 7 # 靈敏春風a3

    我們家就有這麼一個女人,是老二媳婦,生相醜陋,還到處偷人,名聲掃地。

    我們家四兄弟,長大相繼成家,幾兄弟為人忠厚老實,娶的幾個媳婦,除了老二媳婦,其餘3個都是本份持家。自老二結婚以後,家裡被鬧得雞犬不寧,經常跟父母吵架,吵了幾年以後,由於當年(90年代)我們處於礦山附近,附近村民都會三五成群的去挖,但她由於好吃懶做,又喜歡招惹是非,眼見不得他人過得好,就偷偷舉報村裡那些村民,因她表哥在鎮上派出所,她表哥派人來將村民礦石和車全部扣押沒收,致使村民損失一萬餘元,後來村民糾集大家來她家鬧,要求賠償損失,她卻三番五次跑到我父母這邊,以求我們保護。記得那是l1994年的冬天,我剛結婚不到一個月,村民來了幾個人來到她家裡去找她(當時我跟我父母住在老房子裡,她家砌在隔壁),她老遠看到村裡有人來她家了,就叫我們過去,當時過去的有我和我剛結婚不久的老婆,還有我的弟弟,村裡有兩人一進屋就問她賠錢,還大聲叫囂,我跟我弟一聽就火冒三丈,直接把叫的最兇的那個人就抓住打了,另外一個馬上跑出去,叫了好幾十個人來,圍住我和我老婆打,而我弟爬樓梯從樓上跳窗跑出去了,最後我和我老婆,還有我母親(因家裡有外人來欺負,她老人家不可能置身事外,什麼時候從老房子裡過來的),都被打昏過去了。幾年過後,老二那女人又去討好村裡那些人,還說村裡人是來打我們的,當時她跟她男人看到我們動手打架,她倆早就跑了,過後又去討好別人。

    幾年以後,都是以作風問題不是跟村裡這個吵架就是跟那個打架,平時又因好吃懶做,喜歡八卦,又喜歡小偷小摸,不光偷我們的錢財和東西,連村裡那些愛跟她有一腿的男人的老婆也都說,家裡的錢憑她一去人家家裡,不是丟這就是丟那(後來人家老婆發現自己老公跟她有一腿以後才知道的)。悲哀啊,我的家庭就是被這樣的女人搞得大家都不和睦,平時在我們幾兄弟面前今天說這個的是非,明天又說那個的是非,現在我們幾兄弟都知道她的為人,都跟她保持距離了。

    在我36歲時,也就是2007年,她因惹事生非,跟我弟媳打架,把我弟媳耳朵都完全咬掉了,只剩一點皮吊著了,搞得全臉全身都是血,事後我跟我老弟去找他倆公婆理論,她老公及她兒子(當年也有20幾歲了)一人一把柴刀,一個一把鋤頭就朝著我們衝過來,我們倆兄弟還以為是來嚇唬我們,我們當時也沒防備,跟他父子說了兩句話,那女人兒子居然拿著柴刀就朝我老弟砍了過來(親哥的兒子啊),我大聲呵斥,話還沒說完,老二鋤頭就朝我頭頂砸過來了,我當時感覺天璇地轉,當場昏死過去,後來聽到現場有個老人說,老二還想朝我砸第二鋤頭,被那老人呵斥住了,否則我當場就沒命了,我老弟也被老二兒子用柴刀砍進去腹部好深,後來到醫院縫了9針,醫生說差一點點就傷到肺了。當時有法醫到醫院驗我們的傷,鑑定為輕傷,本來我發誓要去告發她們,無奈當時父母不想出現不可挽回的一步,再加上她表哥在我們鎮上派出所,肯定也是到處打點關係,我們當時也就不上告了,畢竟別人都等著看笑話呢。

    就在上個月,因我幾兄弟的自留山都沒分開界線,在我們的自留山上國家要建2個基點作訊號塔,國家給我們補償了5000多元,她一個人就全部拿走了,不分我們幾兄弟一分錢,其實說句心裡話,我真的好想把她像殺雞一樣把她殺掉,錢是小事,可她真的把我們幾兄弟按在地上摩擦,我真的是受夠了,真的忍受不了,直接把她殺掉算了,各位你們說說,我應該怎麼辦?

  • 8 # 哲一生之情感分享

    人總喜歡逞一時口舌之快,把話說絕,把事做絕。如果把別人推向絕路,把事情做絕了,你又怎麼能保證別人不會東山再起,回過頭來報復你?或者說,你把事情做得太絕,別人要跟你魚死網破,同歸於盡。萬萬不可逼人於死地,那樣會迫使對方做出極端的反抗。所謂:凡事留一線,他日好相見。就是這個意思。

    任何時候都要給別人留有餘地,有時候你欺負了一個人,得罪了一群人,被你欺負的人讓你,不是因為怕你,而是不會把事做絕,給人留有餘地,如果你還不知,繼續觸及底線,那後果很嚴重。做得太過你永遠也不知道,你面對的那個人,會在什麼時候絆你一腳。把事情做絕了的,其實,也是斬斷了自己的後路。在該退讓一步的時候,與人方便,其實也是為自己留了餘地。聰明的人,都會給自己留有退路。

    事不做絕,是一種善良,彼此都有進退。是為人處世的智慧。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請問一下,中藥中性味與歸經是什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