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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現代服務設計

    成立業委會,重新選聘物業公司。但這個需要多數業主達成共識。個別人的意見是不起作用的。因為在日常物業服務中,物業工作必然伴隨著會限制一些人的違規操作,而這一部分人會出於個人意願,與物業唱反調。這是法律為什麼要業委會執行解聘物業的原因。

  • 2 # 劉輝律師

    應成立業主委員會依法維權

    小區業主委員會屬於業主自治組織,可以監督、審查物業的收入、支出,並監督其定期張榜公佈。 如果,業委會違反規定實施收費,業主可以拒交,並可向物價、房管投訴,直至想法院起訴。如果小區沒有業主委員會應儘快成立業主委員會。

    業主委員會有哪些指責?

    業主委員會可以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決議,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及時瞭解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監督和協助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調解業主之間因物業使用、維護和管理產生的糾紛,以及監督物業亂收費現象,

  • 3 # 老閒了

    現在的物業公司,都是建設方聘請的及建設方成立的物業子公司,在這種情況下物業才不會把業主當回事。從物業法的角度是可以合法解決的,但過程過長和業主是弱勢群體。現在從屬關係不對稱。要想改變現狀,就得改變這種關係。業主入住達到一定比例必須成立業主委員會,物業以前的合同必須解除。和業主委員會從新簽訂合同,或者在業主委員會沒有成立時,物業公司不得進入小區。相關問題和事宜有建設方成立臨時代辦機構,到物業進入時再進行相關問題和事宜的移交。

  • 4 # 老包有時不線上

    如果小區物業確實亂收費,除了向物價部門舉報外,最好的方式是由業主委員會,出面與物業公司協商解決。

    有的小區因為沒有業主委員會,但有一個物業委員會,或其他名稱的組織,這個組織的成員有業主代表、社群代表、派出所和物業公司等單位組成,是個臨時替代性質的組織,主要是協商有關小區的物業矛盾的及時處理。

    目前小區的物業管理收費主要集中於,物業服務費標準低、物業私自上漲服務費標準,以及停車收費混亂等兩方面。

    有關亂收費問題協商解決,各方各方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從管理成本、社會市場行情兩方面考慮。

    同時雙方應換位思考,一是為了業主的承受能力,二物業公司的生存,這樣,雙方才能夠找到平衡點。

    任何一方只顧自己不顧他人的想法,對人對己都是危險的。

  • 5 # Nian獸

    先看看物業相關法律,是否真的亂收費,如果是,證據確鑿,可以直接打房管局的電話,問一下小區物業投訴打那個電話,那面會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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