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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俯瞰74402822

    這是一種利用國家正常的手續進行合法的犯罪,只能提醒學生自律,還沒有法律條文對這種犯罪有所則犯,等著吧,會有的。

  • 2 # 知識與思維

    關於校園貸的危害和如何防範。

    首先我們來講講校園貸的危害,校園貸打著低息的旗號騙來愛慕虛榮的大學生,用一系列逾期違約金引導受害者以貸養貸,最後滾雪球到無法還清的數目,繼而逼迫貸款學生做一些違法行為,有的甚至導致學生自殺。

    說完了危害我們來講一下如何防範。

    第一:不要超前消費,不要愛慕虛榮,不要輕信他人。你要堅決的對校園貸說no,你要控制自己的消費慾望,你要防範類似校園貸的組織。

    第二:如果已生險其中,馬上告訴自己的父母,千萬不要以貸養貸,如果遭到人生威脅立馬報警。武漢首例校園貸被法律制裁,相信馬上法律就會覆蓋這個灰色地帶。

    沒有天上掉餡餅,處事細緻,做事謹慎。

  • 3 # 康孚養生

    對於有創業精神和創業專案的大學生來說是個好事。但是,校園貸經常被大學生用來買化妝品、服裝首飾,如果不能及時還上將被銀行列入黑名單。所以,沒有還款能力和資金流的學生,儘量不要跟風去辦校園貸。

  • 4 # 歡察思考

    校園貸誘惑學生在上學期間進行貸款消費,有百害而無一利。在校學生用借來的錢過度消費,滋長虛榮享樂思想,敗壞校園風氣,給學生的家庭帶來過重的經濟負擔。有的學生因還不起錢做出一些違法犯罪行為,甚至出現個別學生自殺等惡性案件。對於校園貸這種危害學生身心健康、擾亂學校正常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必須依法堅決打擊,絕不手軟。在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的同時,學校要教育學生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讓學生認識到校園貸的危害,遠離校園貸。國家相關部門也應該制定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學生在學習期間不得擅自有任何貸款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也不得針對學生進行借貸,否則將給予嚴厲處罰,從根本上剷除校園貸的生存土壤,還學生一個風清氣正的學習環境。

  • 5 # 易子而教

    我覺得不應該防範校園貸,控制好自己貸款的慾望才是重中之重!

    “校園貸”、“套路貸”的受害者多是女大學生,難道男大學生都不缺錢嗎?

    談起大學的不正之風,校園貸絕對能排的上號!校園貸,因為其中的“套路”,也被人們成為套路貸!漸漸地越來越多人開始發現,校園貸的受害者大部分為女大學生,難道男大學生就不缺錢了?還是說女大學生好騙?

    分析男女大學生的貸款用途!

    男大學生篇:

    玩遊戲買裝備!談戀愛,為愛情買單!

    女大學生篇:

    買零食、買包包、化妝品、新款手機、做頭髮!

    貸款的數額上分析一下!

    男生最多也就幾千塊!

    女生可能會多一點,大概幾萬吧!

    償還能力上分析下!

    男生大部分比較節省錢,對於自己生活花銷多有安排,還是心裡有數的!

    女生面對誘惑,抵抗力低一點。雖然個人償還能力低一點,但是男朋友可以分擔一點,誰讓人家是女生呢!

    關於在校園裡,我只能想到這麼多!但是,老聽新聞說某大學生校園貸償還不起所以造成各種不良後果,我表示:想不通!

    不知不覺,這些人從大學畢業了!

    但是,校園貸不一定還完了!面對工作的不穩定和生活的辛酸,只能下載各種貸款軟體“拆西牆補東牆”。短暫的輕鬆,讓人對下一次的危急更加感覺壓迫。

    步入社會的大學生,更加開始攀比,不只因為自己難以控制,更大的原因是誘惑太大。面對化妝品、各種時尚物品、各種高科技對人們的衝擊,誰不想體驗體驗?可能就是這樣,越來越多的人再次盯上了貸款和信用卡,欠債就像滾雪球一樣,越玩越大。最終,面對鉅額的欠債和利息,無力償還。

    隨之而來的是催債人員的暴力,面對自己無力償還,又不想加重家庭負擔,有些人選擇了極端。曾經有這樣的新聞,女子無力還債。在跳樓的300多天後,家人依舊受到了催款的電話。

    突然一陣感傷!

    聽完一陣感傷,想說“早知今日何必當初”,但已經沒人聽了!校園貸的套路一直沒看清,但是校園貸的惡劣後果讓人更加看輕校園貸。有人會問:如此惡劣的校園貸,為何難以取消掉呢?這讓我想起曾經的一句話:能流行就代表有人需要!或許,這就是校園貸、套路貸無法根除的原因吧!

    今日話題:你覺得校園貸無法根除是這個原因嗎?

    關注:悅享新社會

  • 6 # 雷家茂律師

    “借6000元利滾利被逼還100萬!砸家門!家門口寫紅字!膠水堵鎖眼!逼家長替孩子還錢。”這則新聞,相信大家還記憶猶新吧!

    校園貸、網上的一些借貸,是需要大家警惕的,我也接到過很多諮詢,說借的本金那麼少,到最後要還很多錢,搞不明白。我今天就在這裡為大家解析一下:

    問題一:利息高得嚇人,還用不用還?

    合法的債務是需要償還的,即借款本金和不超過年利率24%部分的利息需要償還,這個是免除不了的,除非債權人放棄債權;如果利息不超過36%,自願還了也就還了;如果支付的利息超過了36%,那超過的部分可以要求債權人返還。

    問題二:為什麼借錢那麼少,最後要還那麼多?

    我研究過一些網貸平臺的合同,看得出是法律專業人士擬定的。

    債務人(借款人)稱利息那麼高,其實那不完全是利息,它由這幾部分構成:借款本金+服務費(類似於中介服務費、手續費,一般為借款本金的30%)+利息(24%)+逾期違約金(不按期償還,以所有未支付的款項為基數,一般每逾期一天需支付1%(或高或低)的違約金),所以最後的數字很嚇人。

    首先,這些平臺的年利率一般不會超過借款本金的24%,這樣約定是合法的。

    其次,因為這些平臺也類似於或屬於中介平臺,借貸平臺釋出借款資訊,然後債權人透過該平臺向債務人放貸(或以自己的名義,或以網貸平臺的名義),所以借貸平臺往往以中介費、手續費、服務費等的名義,向債務人收取借款本金30%的費用,這樣約定也並不違法,因為民事行為按雙方意思自治,只要主體適格,簽字了一般就代表知曉、同意了(至於格式條款、霸王條款,那是後話)。

    再次,關於違約責任也是一樣,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是可以以所有款項為基數計算逾期還款責任的,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高了可以要求法院適當調低,所以也並不是說不用承擔違約責任。

    最後,有些網貸平臺往往會預先扣除利息,比如借1000元,扣除利息後只給借款人700塊,法律專業術語叫“貼水利息”,這樣是不合法的,如果這樣操作,借款本金僅為700元。

    綜上,合法債務需要償還,違約金過高部分可以調低。

    所以,這提醒我們,不要輕易在網上借貸,即便是要借也要到正規平臺借,而且在借款之前一定要看清楚合同條款,否則就會引火燒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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