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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兩江商業觀察

    借款人認可則問題不大,如果不認可,那麼看錢款交付的方式,如果是轉賬方式支付,可以以轉賬記錄作為初步依據,證明有資金流轉行為發生,根據最高院民間借貸司法解釋第十七條的規定: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債務,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後,原告仍應就借貸關係的成立承擔舉證證明責任。根據上述規定,轉賬憑證可以作為雙方存在借貸關係的證明材料,同時,配合以借款之前的簡訊、微信或者語音通話記錄,證明借款的合意,如果出借之前沒有留存有關協商借款的證據,那麼在方便聯絡到借款人的前提下,可以另行簽訂還款協議落實證據,也可以透過協商還款事宜的資訊記錄進行佐證。如果是現金方式交付借款,那麼就需要提供對方接收的證據,比如收據、收條,都沒有的話只能嘗試完善雙方之間存在借款事實的證明檔案,否則主張可能難以被支援。來源於網路

  • 2 # 荒野中的巴克

    實際上你這問題沒有描述清楚,你父親的二三十萬是腦子一熱借給對方作為生產資金,還是看見有生產的利潤,於是把這錢投進去作為生產的資本?

    如果是第一種,你的父親是把錢確實借給對方作為週轉的本錢,那麼及時沒有欠條,你也可能收的回來。一是對方承認確實借了錢;二是有轉賬記錄;三是有比如簡訊、微信等聊天記錄,對方在聊天中承認借了你父親的錢;四是你父親直接付的的生產的錢,然後有你父親的簽字,產生利潤後,你父親要求分紅,對方拒絕,那就可以以借款理由索回借款。

    如果是第二種,那麼在沒有任何記錄的情況下,廠子盈利了,你要求分紅遭拒,那麼可以起訴對方返還投入的錢。但是如果最後廠子還是沒有盈利,對方堅持說你這邊是投錢作為資本的話,那麼就要找相關人證了或者物證了。

  • 3 # 八戒財稅

    口頭借款也是合同的一種形式,對方不積極還款的,已經是違約,可以要求對方繼續履行。過協商無法解決的,可以到法院起訴,透過法律途徑來維權。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你認同“無錢寸步難行”這一說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