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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至本股權設計

    除了遵循股權激勵的一般要點外,連鎖企業具有自己的特殊性,即具有母子架構,員工既分佈在母公司(總部)也遍佈分支機構(包括子公司、分公司、營業部等形式)。按照大家自然的想法,連鎖單店(就是各類分支機構)的員工在這個店裡上班,與這個店的利益聯絡最緊密,因此對其實施股權激勵的股權也應當放在這個店裡。這種想法對不對呢?不能一概而論。分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如果各個分支機構和總部及其他各分支機構之間不需要進行資金、裝置、人員的交流,大家老死不相往來,在這種情況下,總部相當於一家獨立的投資公司,各分支機構相當於總部投資設立的獨立專案,各機構之間沒有資源的交流調動,那麼,各分支機構的員工就可以持有本分支機構的股份或分紅權;第二種情況,總部和各分支機構及各分支機構之間需要進行資源的交流調動,如果把分支機構的員工的股權激勵放在其所在的分支機構,那麼他就會和這家分支機構結成緊密的利益聯絡,他肯定不願意自己所在的分支機構對外交流調動資源,這樣總部就會喪失或減弱對各分支機構的資源調動能力,使得總部與各分支機構組成的集團的整體功能下降,嚴重的會形成“諸侯割據、山頭林立”的局面,總部完全喪失統一指揮和控制能力,整個集團名存實亡,這是為什麼中國很多中小企業一大就散的根本原因。那麼,對於需要集中統一領導的集團企業如何做股權激勵呢?應當把分支機構員工的激勵股權也放到母公司平臺,這樣大家的利益都在總部,自己的利益和整個集團的利益聯絡在一起,就會減低追求在分支機構的個人利益訴求,更能接受總部的指揮協調。

    所以連鎖企業要根據自己的經營特點來決定股權激勵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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