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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zhuji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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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我說精神
判斷精神病人是否真正患病和是否已經治癒是專業的精神科醫生的工作,一定不像魯豫在節目中說的那樣,我更覺得這段對話是個笑話,是包袱,總之絕對不是真正的臨床工作。
判定疑似精神障礙是否患病精神科醫生的工作沒有那麼神秘,一般上講,一個患者來院治療,不管是否配合,醫生都會跟患者進行長時間交流,在交流過程中針對性的問診,來進行精神檢查,透過精神檢查判斷患者的一般狀態、感知覺、思維聯想及內容、情感反應、意志行為等主要精神活動,然後根據精神檢查得到的結果,再根據目前中國統一實行的ICD-10國際疾病診斷標準中關於疾病診斷標準的解釋,判斷患者是否真正患病。當然,這只是醫生的第一次查房與接觸,得到的往往是初步診斷結果,在接下來7天內,觀察患者日常行為和思維的同時,上級主治醫師和主任醫師也會分別查房定診,最終確定診斷為主任醫師查房定診結果,這就是精神醫學的三級查房制度。如果患者確實不是精神障礙患者,沒有人會為了任何利益去毀掉自己辛苦十多年甚至二十多年得來的寶貴行醫資格。
很多人喜歡依靠自己的主觀猜測去臆斷事情,就好比很多人在網上說精神科醫生最黑,沒病也會給你開藥,吃了藥人就真有病了等等。真是既狹隘又偏激,精神障礙患者的疾病判斷,本就沒辦法依靠人們的常識性東西去判斷,畢竟不是專業人士,怎麼可能靠嘗試去診斷神秘的精神疾病?
曾經很多家屬都問過我;我看病房裡的好像都挺正常,沒病啊?我問他:沒病這麼多家人都花錢把人送到醫院幹什麼?所以,真正的精神病不是通過幾句話、幾個眼神就能判斷出來的。
判斷精神障礙患者是否治癒這個也是首先要依靠日常的接觸,每天的查房,去判斷患者恢復的情況,以及是否還存在精神病性症狀或其他精神症狀。而精神科醫生因為自身具備完備的精神醫學知識,以及與精神障礙患者長期相處的經驗,能夠更好的去判斷患者存在的精神症狀,甚至即使患者隱瞞症狀,也很難瞞過精神科醫生的火眼金睛。
如果患者的精神症狀大部分已經緩解,能夠基本適應家庭生活,不會有衝動反常行為,就可以判定好轉出院了。
如果患者的精神症狀已經完全消失,社會功能基本恢復如常,那麼可以說患者已經達到了臨床治癒的標準,可以出院了。
當然,任何一種出院判定,都是應該堅持服藥的,因為大部分精神障礙疾病,都是慢性病程,緩解期堅持服藥的依據就是為了儘可能的減少復發機率,避免復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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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治癒,以我自身為例,應該最基本先有自制力,承認自己最起碼曾經患過該病,第二部,有沒有思維妄想症,不要從睡覺睡醒,就開始胡亂思考,各種聯想,甚至是兩樣完全沒有聯絡的東西都被你用思維連線起來了。真正治癒的人,腦子是很清晰的,不糊塗,沒有各種聯想,腦子就像剛睡醒一樣,沒有一絲雜念。不會亂想,比如走在大街上,別人對你指指點點,別人按一下喇叭,認為別人和自己作對,然後別人怎麼樣怎麼樣,一直想下去。真正治癒的人沒有這種想像。第三,治癒好的人,脾氣會小很多,經歷了這麼多事以後,放的開了,不會和別人處不好關係。還有睡眠質量很好,不會因為不吃藥就睡不著,吃了藥就馬上睡著,我都沒有,我是想睡就睡,不想睡就不睡的那種。